【国盛证券】保险行业:论保险行业的三大矛盾,如何看待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pdf

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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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年以来行业持续低迷,多因素叠加当前尚未见到反转之势

2018 年以来行业保费增速及上市险企价值增长持续低迷:2017 年以前行业人身险保费 增速持续保持 20%以上增长,代理人规模增长叠加产品价值率提升,NBV 同样维持持续 的高增长,但 18 年以后无论保费或 NBV 增速显著下降;18-20 年国寿、平安、太保、 新华的 NBV 复合增速分别为-1.0%、-9.7%、-12.6%、-8.7%,全面持续负增长。


当前对中报及全年的 NBV 增速表现仍并不乐观:考虑到持续承压的销售现状以及尚未 见到反转之势,我们对中报及全年主要上市险企的 NBV 表现并不乐观。预计 2021H 上 市险企国寿、平安、太保、新华的 NBV 增速分别为-20%、-10%、-1%、-12%;2021 年 全年考虑到代理人缺口收窄、重疾短期客户透支影响减弱以及年底收官等方面影响,分 别为-15%、-2%、+0%、-5%。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短期因素是致使保费承压的主要原因,但长期因素同样持续影响:


2018 年主要为前期 134 号文影响,对年金两全产品设计形态做出改变,客户接受度 显著下降,当前开门红大幅不及预期。


2020 年主要为疫情影响,代理人线下展业受阻,同时出于包括对疫情、经济和收入 的不确定性,居民消费受到明显影响;


2021 年预计行业整体呈现弱复苏态势,疫情显著缓解,但对未来仍有一定不确定因 素。此外我们认为最大的不及预期因素为重疾炒停后代理人对客户的透支。


具体看对于今年在低基数之下价值表现仍显著低于预期,我们认为原因包括:


重疾炒停对客户的大幅透支是当前保单销售持续不及预期的重要原因:由于 1 月底 重疾新老产品切换期间行业公司基本进行“择优理赔”,即在 1 月购买重疾险,既可 以享受老重疾产品在甲状腺癌等病种 100%的保额赔付,同时又可以享受新产品更 为友好的病种定义,因此代理人层面基本对客户的宣传话术基本为:1 月底前购买 重疾,享受新老重疾双重利好,新重疾产品不如老重疾产品等,使得 1 月底前后行 业重疾新单超预期大幅增长。2 月起新重疾产品陆续上线,代理人很难短期内重新 对客户宣导关于新重疾产品的优势,同时大量客户在新老产品切换期间满足了未来一段时期的加保需求,使得当前重疾险销售持续不及预期。


代理人数量的缺口以及经历疫情之下的代理人质量变化、士气下降同样是重要原因: 代理人数量方面,21Q1 国寿及平安分别有 128.2 万、98.6 万代理人,较 2019 年底 分别下降 20.5%、15.5%;此外当前代理人大多为去年疫情期间招募,质量有所下 降,且由于对居家办公和线上办公的鼓励,代理人在打卡考勤、线下培训、组织活 动、客户拜访等方面均有所弱化,当前逐步收紧考核管理会使得大量代理人难以适 应;此外行业整体销售难度加大也会使得代理人士气出现明显下降。


重疾持续推动加保的边际改善效应在明显减弱:近年来各家公司都通过加保类产品 推动负债数据短期改善,尤其是去年疫情以后,各家均开展了新产品推动升级多次 赔付、附加特定赔付、增加主险保额等的活动,持续推动加保以及包括惠民保、医 疗险的分流也使得边际改善效用明显减弱。


此外,代理人及产品供需矛盾同样是保单销售持续不及预期的深层次原因:随着行 业景气度持续承压,代理人保单销售难度加大,脱落增加、增员难度加大,代理人 数量持续存在缺口,且粗放的代理人发展模式难以满足当前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产 品方面,客户对高保障杠杆、多元化保障的产品仍存在巨大需求,与当前产品供给 同质化、保障杠杆低存在明显矛盾。对于代理人及产品供需的矛盾我们会在后文三、 四两章详细分析。


2、行业长期增长矛盾:长期保险及保障空间与保费增长持续低迷的矛盾

2.1 海外视角:主流国家及地区均有 40 年以上的保费增长周期


2.1.1 美国:90 年代以前 40 年持续增长,90 年代以后保费波动增长


80 年代以前维持稳定增长:二战后到 80 年代,美国健康险及定期寿险保持快速增 长,其中定期寿险的发展基本可以追溯到 1913 年美国寿险起步阶段;50 年代以后 终身寿险推出,在温和通胀、稳定利率之下终身寿险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整体以保 障型产品主导保费规模稳步增长。此阶段美国人身险保费收入基本保持接近 10%的 年化复合增速。


80 年代至 20 世纪末快速增长,而后波动有所增加:得益于经济的稳定增长以及股 市的持续向好,此阶段投资型寿险不断创新发展并逐步主导市场,包括 70 年代末推 出的万能寿险(Universal Life)、80 年代初的变额寿险(Variable Life)等爆发式增 长。此阶段尤其在 80 年代初美国人身险市场持续维持双位数的增长,但 90 年代随 着经济萧条,保费波动有所增加。


20 世纪末至今整体保费波动增长:指数型万能寿险(Indexed Universal Life)快速 发展,该产品最早出现在 90 年代初,但收益率上因不及万能及变额产品而发展一 般;随着 2000 年美国科技泡沫破裂,投资型寿险大幅亏损,指数型寿险获得快速发 展。此阶段美国寿险市场保费增速波动明显增加,但近十年仍然维持 3%左右的复 合增速。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2.1.2 日本:战后长达 40 年的高速发展,90 年代以后长期停滞


日本从 50 年代到 90 年代经历了寿险业 40 年的高速发展,但从 1991 年以后,随着陆续 的经济泡沫破裂、亚洲金融风暴、零利率等影响,90 年代到当前大约 30 年的时间里, 寿险总保费基本维持零增长,也是全球及亚太主要地区里唯一持续长期保费零增长的地 区。


1950-1970 年储蓄产品快速增长:战后恢复阶段寿险复合增速达到 25%,日本 GDP 增速也接近 10%,两全等养老类产品需求快速增长。


1970-1990 年产品经营逐步多元化:20 年间日本寿险保费复合增速达到 15%左 右,仍维持高速发展,同时市场经营逐步多元化,含定期的两全以及包括医疗、长 期护理等健康险新险种不断创新设计,新产品在总保费中占比不断提升。


此后从 1991 年开始到 2017 年,保费增速停滞,低件均健康险快速增长:受到包 括经济泡沫破裂、亚洲金融危机、持续的利差损风险导致的保险公司倒闭潮、零利 率及负利率等多重因素冲击,日本寿险保费收入基本维持不到 1%的年复合增速。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2.1.3 中国台湾地区:2007 年以前超过 40 年的波动增长,当前仍保持 5%的复合增速


中国台湾地区自上世纪 60 年代开始寿险正式发展,从 60 年代到 2007 年以前的超过 40 年 时间里,保费收入呈现波动向上的态势,其中 1976 年以后的 9 年时间以及 1986 年以后 的 15 年时间是两个持续时间较长的上行周期。2008 年以后虽然中国台湾寿险保费收入增速 明显下滑,但基本仍保持了 5%左右的增速中枢。


20 世纪 60 年代:62 年以后放开寿险经营;68 年新生命表推出降低保费,使得保费 快速达到 30%以上。


1976-1984 年:9 年间寿险保费复合增速 35%,主要为经济发展(GDP 增速平均接 近 10%)、以及分红险在新政策下得到快速发展。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1986-2000 年:15 年维持保费双位数增长,复合增速 18%,一方面 GDP 增速基本 维持在 6%以上,另一方面分红险持续发展,尤其分红终身寿险获得持续推动。


2002-2007 年:6 年间保费复合增速 17%,此阶段 GDP 复合增速仍接近 5.5%,同 时对投资理财和养老的需求持续增加,年金险等产品保费快速增长。


2008 年以后至今:中国台湾地区寿险保费收入增速中枢仍在 5%左右。


2.1.4 香港地区:70 年代中至今超过 40 年持续快速增长,近年大陆单带动二次增长


香港地区自 70 年代中后期保险行业快速发展,基本除了 2008 年的金融危机以及近年香 港地区活动及疫情影响,基本持续保持了较快的增速,同时 2009 年以后香港地区大陆 保单持续快速增长,带动香港地区寿险保费增速维持高位。


70 年代中后期:从 70 年代中后期,香港经济快速发展、中产阶级崛起,对保险需 求不断提升,70 年代中后期到回归前香港地区保费收入基本保持 20%以上的增速。


1998-2007 年:10 年间总保费收入复合增速 21%,投连类终身寿险及储蓄产品不 断发展,尤其 04-07 年香港地区 GDP 增速基本维持在 7%以上。


2010-2016 年:此阶段总保费收入仍维持 16%的复合增速,一方面是因为整体经济 仍向好,GDP 增速仍在 3-4%,本土对于非投连的终身寿、储蓄寿需求仍然旺盛;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大陆离岸市场保费收入的持续增长,大陆客赴港投保持续增加, 带动总保费增长。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2.2 GDP 增速长周期与保费增速拟合,保障型产品发展存在阶段性特征


长周期看,保费增速与 GDP 增速基本拟合:以保险发展相对成熟市场的长周期保费收 入增速及 GDP 增速对比看,基本呈现拟合的态势,保费收入增速与 GDP 增长表现趋于 一致,且人身险保费收入的复合增速整体上明显高于 GDP 增速,主要原因预计为随着 GDP 的增长以及财富收入的增长,财富将呈现头部集中的趋势,即高净值收入群体的 AUM 增速将超过整体水平,而对于高净值客群而言,大类资产配置及财富保全传承的需 求使得对保险的配置将呈现明显提升的态势。具体分地区看,中国台湾地区及香港地区保费 收入的增速较 GDP 增速更快。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较为成熟的主要保险市场中,仅日本出现长期保费增长停滞的现象,其余国家及地区保 费仍然维持上行态势:在以上分析的全球及亚太主要成熟保险市场中,除了日本因为包 括持续的低利率、较低的经济增速、严峻的老龄化等问题影响,总保费收入基本自 90 年 代以来基本零增长,且主要的保险公司中,大部分在近年的 NBV 及 EV 都为零增长,而 其他国家及地区在保险较为成熟的背景下仍保持了保费收入的持续增长,且主要的险企 NBV、EV 或净资产规模同样呈现增长态势。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保障型产品快速增长具备阶段性特征,难以持续实现明显高于行业的增速以及保费占比 的持续提升:对于市场更为关注的保障型产品尤其是健康险的发展,我们观察到不同的 国家及地区发展时点及类别上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主要是由于产品的推动、经济及社会 环境变化、资本市场发展、社保体制等诸多因素导致。但以上国家及地区的相同点在于, 保障型产品的快速增长具备阶段性特征,快速发展阶段,居民大量购买相关保险产品, 快速打满基础保障需求,保障型产品的保费占比短期快速提升,而长期保额或保费的增 长基本伴随着收入水平和财富积累的增长,后期占比会保持相对稳定。


美国:50 年代至 70 年代健康险占比快速提升,此后占比基本维持在 20-30%区 间。美国在 20 世纪 40 年代以后,以 HMO 为代表的管理式医疗计划开始逐步建立, 加入群体及健康险保费快速增长,并且随着 1965 年 Medicare 和 Medicaid 实施,政 府加入医疗保险支付方,第三方付费模式扩张及诊疗技术提升使医疗费用显著增长, 美国寿险公司健康险保费收入占比也快速提升中 1970 年的 30.9%,此后健康险保 费占比呈震荡态势。


日本:80 年代至 2010 年健康险保单件数快速提升,此后基本稳定。日本人身险发 展在 60 年代经济高增长阶段以两全险为主,到 70 及 80 年代随着经济增速下滑, 定寿占比持续提升。1974 年日本的美国寿险公司引入癌症险,日本保险公司在 1976 年开始推出医疗保险,重疾及护理险也在 80 年代初被推出。随着日本经济泡沫破 裂、老年人口增加、医疗费用的增长等影响,日本逐步形成了以医疗险及癌症险为 主的保单结构,两者的保单占比从 1980 年的 0.9%大幅提升至 2000 年的 27.6%, 并在 2010 年达到 37.1%,此后基本稳定。


中国台湾地区:70 年代至 80 年代健康险保费快速增长,2003 年短期爆发增长,但占 比持续较低且稳定在人身险保费的 10%左右。中国台湾地区健康险产品发展和日本在 时点及产品上有所相似,70 年代开始随着健康险的逐步引入及推出,占比快速提升, 在总保费中占比由 1970 年的 3.3%大幅提升至 1980 年的 8.4%,而随着 90 年代中 期推出全民健保计划,占比持续保持稳定。2003 年非典疫情之下,中国台湾健康险保费 爆发式增长,全年保费翻倍,在总保费占比提升至 10%以上,此后基本稳定略高于 10%的水平。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持续高增长下当前我国大陆地区健康险保费占比接近 25%,占比并不低:以大陆地区 实际情况看,2010 年以前健康险在总人身险中占比基本在 10%左右,2012 年随着普通 型人身险费率放开以及首版重疾发生率表(2006-2010)的发布,重疾险的爆发式增长带 动健康险保费快速增长,使得在整体人身险中的占比快速提升。2018 年以后更多的中小 公司加入到重疾市场竞争中来,同时百万医疗作为爆款产品借助互联网渠道获得消费者 青睐,健康险持续保持优于行业的增速,当前已经占到行业总保费的接近 25%。


2.3 立足国内:如何分险种看待保费的长期增长空间?


我们曾在去年 2 月疫情之初发布深度报告《宏观及海外视角下健康险的发展路径》,非常 详细地对健康险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通过对我国当时健康险发展与经营情况详细的 数据分析以及海外的商业健康险、重疾险发展梳理,核心解决了三个问题:


①健康险及细分险种经营状况及未来增速到底如何?


②商业健康险发展与社保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海外商业健康险发展路径如何?


③海外重疾是怎么样的形态、发展经验能否借鉴,尤其在产品价格竞争方面如何应对?


当时报告中的核心三个结论包括:


我国形成了以重疾险为主体、医疗险为辅助的健康险格局,疾病险预计贡献了 2/3 以上的规模保费。通过对重疾险新单及保额角度的测算以及各类细分健康险的发展 判断,我们预计 3-5 年以后重疾险将会达到比较高的渗透率,预计至 2025 年我国 的健康险总保费达到 2 万亿元左右,但增速预计逐步降至个位数。


商业健康险发展与社保体系关系密切:美国社保不足给商业健康险留下广阔空间, 但以医疗险为主体且逐步由传统医疗转向管理式医疗;德国社保充分、商业健康险 完全依附于社保发展;中国台湾地区全民健保保障充分,商业健康险更多以综合的健康 及寿险责任为主。大陆地区当前社保保障不足给商业健康险及保险公司留下广阔空 间。


我国大陆地区作为以重疾为主的健康险发展模式,同样可借鉴海外重疾的发展经验 作为参考。欧美国家重疾覆盖低,中国台湾地区重疾保障不足且价格不具优势;而香港 地区和新加坡在产品设计方面具备较强的参考价值,可以作为未来趋势的借鉴点, 尤其是新加坡重疾险更为灵活及实用的设计,有助逐步引导重疾走出价格战困境。


时隔一年多站在当前时点,在经历了疫情、重疾产品切换、客户需求的加速转变等一系 列之后,我们对前期报告的内容进行更新与完善,并补充对其他人身险产品未来的长周 期预测,对未来十年的保费增长进行展望。


2.3.1 健康险:重疾仍有一倍以上空间,医疗险占比长期稳步提升


健康险包括五类产品,其中以疾病险和医疗险为主,护理险、失能险及医疗意外险占比整体较低。


重疾险预计 22 年开始新单仍能获得持续增长,但基本维持 10%以内的增速,累计新 单仍有一倍以上空间:对于重疾险的空间我们仍从新单及保额的角度进行测算,充分考虑加保以及收入提升等事项。具体看:


重疾的主力消费群体大约有 2.7 亿人:从整体投保群体分布看,25-45 岁约占总投 保群体的 70%,这部分群体当前占我国总人口的 30%,其中投保重疾的群体基本 以城镇人口为主,我国城镇人口占比 64%,即约 2.7 亿人城镇适龄人口。


以加保后人均保额到 30 万元及适龄群体 60%的覆盖率作为终极状态,并考虑产 品价格,重疾累计新单约为 1.6 万亿,仍有超过一倍空间:我们以人均保额逐步提 升到 30 万元作静态测算,并假设最终 60%左右的城镇适龄人口覆盖率,以及 30% 的其他年龄段投保,再假设每 50 万元保额对应 1.15 万元新单保费,则静态测算我 国重疾总新单为 1.60 万亿元,较 2020 年累计不足 7000 亿的新单仍然有一倍以上 空间。


重疾险覆盖率仍有提升空间,但空间不大,未来发展空间更多在于人均保额的提升: 截至 2020 年我国重疾险累计新单大约为 6400 亿元,按照我们的假设,如果当前人 均保额为 18 万元,重疾险保单件数约为 1.5 亿张,覆盖人数预计超过 1 亿人,25- 45 岁城镇群体的覆盖率大约为 40%。未来十年如果人均保额提升至 30 万元,保额 提升仍有将近一倍空间;覆盖率上如果最终提升至 60%,覆盖率增长空间已不足 50%。


预计重疾新单 2022 年开始恢复正增长,未来疾病险续期保费及总保费基本维持个位数 增长:考虑到重疾仍尤其在加保方面有一倍以上的空间,但加保过程会在未来较长一段 时间内逐步达到,因此重疾预计在 2022 年开始低基数之下恢复正增长,但基本维持 10% 以内的增速;续期保费滞后于新单表现,预计维持个位数增长,二者叠加重疾险总保费 至 2030 年预计维持个位数增长。


商业医疗险快速增长,未来享受保费递增以及参保人数增加的双重优势,其他医疗险整体保持稳定增长:医疗险可以细分为商业医疗险(百万医疗、长期医疗、高端医疗险等) 以及其他医疗险(大病保险、企业补助医疗保险及其他),2017 年起百万医疗险快速发 展,近期随着监管的引导以及各大保险公司陆续推出长期医疗险,我们预计后期长期医 疗险保费增速将逐步超越百万医疗,同时商业医疗险都将享受参保人数增长以及保费增 长的双重优势,保费规模持续增长。在不考虑政策调整的背景下,其他医疗险整体保持稳定增长。


其他健康险方面,整体保持较快的增速,但基数过小增长贡献有限:其他医疗险主要包 括护理险、失能险及医疗意外险,护理险目前以政策性险种推进为主,试点范围不断扩 大,未来保费预计将持续实现较快增长;失能险及医疗意外险保费规模较为有限,对总 健康险保费增长贡献有限。


2.3.2 寿险:长储需求持续提升,高净值客群资产配置的重要方向


寿险是人身险总保费的主体部分,主要反映保险产品的投资储蓄需求:以监管口径的寿 险作为标准,主要险种包括两全险、年金险、分红险、终身寿、定期寿等,其中除了定 期寿属于保障属性极高的产品外,其余险种均主要满足投资储蓄需求。由于定寿当前在 总寿险保费中占比较低,因此我们不单独考虑,以寿险整体代表投资储蓄型保险产品。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居民在财富积累过程中,“净财富”增速持续快于名义 GDP 增速:参考社科院统计,到2019 年末我国居民部门的广义总资产规模达到约 575 万亿(市值法,包含不动产、企业 股权等),过去 5 年年均复合增速约 12.3%。2019 年末居民总负债 62.3 万亿(主要是贷 款),过去 5 年 CAGR 为 18.5%,负债增速更快。测算下我国居民“净财富”规模为 512.6 万亿,过去 5 年 CAGR11.2%,高于名义 GDP 的增速,如以 2000 年以来的数据统计, 居民“净财富”CAGR 为 11.7%,同样明显高于名义 GDP8.92%的复合增速,主要原因 为较高的储蓄率以及包括土地、股票、房产等价值上涨导致的价值重估。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居民财富配置中持续由实物资产流向金融资产,长周期理财、基金、保险获得持续增配, 保险在 2017 年以后的行业负面影响下占比仍然非常稳定:以我国居民狭义财富(剔除 股权及经营权)资产结构角度看,过去十年实物资产占比下降了 2.81pc,主要是住房资 产的占比下降。金融资产中理财、基金、保险占比分别上升了 4.97pc、2.28pc、1.07pc, 提升幅度居前;而存款、股票投资占比下降幅度较高。


如从近三年的趋势看,2017 年资管新规后以后理财产品监管趋严,17-19 年理财占比下 降 1.00pc;同时基金及股票基本跟随资本市场波动,17-19 权益市场趋弱,两者占比分 别下降 0.51pc、1.39pc;仅存款及公积金实现正增长。而保险在 17 年的 134 号文之下, 占比仅下降 0.01pc,基本保持稳定,凸显其仍是当前及长期资产配置的重要方向。


居民财富呈现明显的“二八分化”,高净值客群 AUM 增速远超整体:全球角度看,各国 家及地区居民财富均呈现明显的“二八分化”,全球前 10%的人口持有资产总量大袋 85%; 目前我国头部前 20%的居民,占据了 46.7%的收入、64.5%的家庭净资产、72.5%的金 融资产。高净值人群的 AUM 增速远超整体,在全国整体资产中的占比不断提升,且超高 净值客户数量占比也持续提升,财富更多地向头部客户集中。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高净值客群对保险的资产配置需求更高,保险产品基本能够满足高净值客群的全面需求: 随着家庭总资产的增加,居民对金融资产的投资占比加速提升,参与风险金融市场的意 愿更强,金融资产表现形式更加多元化。在高净值客群的财富目标上,以财富安全、财 富传承、财富增值、子女教育、高品质生活等为主要目标,而保险产品的确定收益、指 定受益人、现金价值增值、定期子女教育金、对接高端医养服务等优势能够契合客群需 求。尤其是近年来较为火爆的保险金信托能够有效实现双重风险隔离、财富传承、规避 繁琐手续,成为高净值客群青睐的产品。


大众客群而言,养老金替代率下行背景下长储需求不断提升,当前仍是蓝海:当前我国 三支柱建设仍不完善,按当前假设预测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在 2027 年达到峰值后开始迅速下降,到 2035 年耗尽累计结余;基本养老金的参保赡养率 (离退休人数/参保人数)和缴费赡养率(离退休人数/缴费人数)在未来三十年内将提升 一倍以上,养老金替代率持续下行。大众客群在满足自身基本保障以及家庭实物资产购 置以后,必然会考虑未来养老资金的储备,而养老年金、增额终身寿等产品具备确定收 益率至终身、合理规划现金流等优势,在长期利率下行背景下,契合养老投资需求,同 时不少险企也推出月缴型产品以符合年轻群体的消费习惯。2020 年银保监会《关于促进 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及,力争到 2025 年,为参保人积累 6 万亿 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展望看,长储及养老领域仍是蓝海。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展望未来十年,总人身险保险能够实现 10%以上的复合增速:健康险我们上文测算至 2030 年复合增速 11.7%;寿险在财富积累加速、保险资产配置比例提升以及养老的巨大 空间下,长期仍然能够维持高于名义 GDP 的增速,我们预计将逐步恢复持续的双位数增 长;意外险长期基本保持 10%左右的增长。加总下来,预计我国 2030 年人身险总保费 有望达到 9 万亿元以上,年复合增速达到 10.9%。


3、代理人发展模式矛盾:人口红利消失与粗放的代理人发展模式之间的矛盾

3.1 我国个险渠道发展:头部公司主要渠道,近年发展持续承压


个险渠道当前是行业及上市险企最主要的渠道:个险渠道以及银保渠道是保险行业最主 要的渠道结构,长期以来占到总保费的 90%以上,其中个险渠道代理人制度自 1992 年 友邦从中国台湾地区引入后快速发展;1995 年《保险法》确立了代理人制度的法律地位;2015 年 6 月代理人资格考试取消,行业代理人数量迎来爆发式增长。上市险企方面,也基本 在 2017 年前后完成了大个险渠道转型。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从代理人相对数量来看,当前代理人/劳动人口高于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我们以代理 人数量/劳动人口测算各国家及地区代理人的相对数量,由于各地的渠道及对代理人的政 策有所差异,包括主要的渠道结构分布、独立经纪代理的发展、保险公司代理人能否兼 职、法律关系为代理或雇佣等均会对代理人规模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关注两类指标:一 是保险公司自身专属代理人占劳动人口的比重,二是人身险整体营销人员占劳动人口的 比重。主要的国家及地区比较看,除了香港地区及中国台湾地区由于更高的保险成熟度及覆 盖度、部分人员的兼职等原因,使得指标明显高于大陆水平,其余如美国、日本、韩国 等无论保险公司专属代理人或人身险行业营销员占比均明显低于大陆 1.02%的水平。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代理人渠道存在低质量、高流动等问题,行业面临迫切转型需求:2015 年至 2018 年行 业代理人数量基本翻倍,各保险公司也基本是重增员、轻培训,导致代理人低质量、高 流动,粗放的发展模式持续受到诟病,尤其在当前保险需求更加多元、行业发展持续承 压、增员环境下行等背景下,短期依靠自保件及缘故单的发展模式难以维持,行业面临 迫切的转型需求,各家公司也逐步重视对代理人质量的提升和考核。


3.2 我国代理人画像现状:低素质、低产能、低留存


我国代理人当前整体画像仍然呈现为三低状态:低素质、低产能、低留存,伴随着人口 红利的消退以及客户更为主动及专业的保险需求,三低的代理人越来越难以满足客户的 需求。


低素质:参考《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生态白皮书》,近年来我国代理人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 比不足 30%,而高中及以下占比接近 40%,大专学历的代理人基本是行业的主体,整体 学历较低。而依据数据准确度更高的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8 年度保险营销课题研究 报告》数据,行业高中及以下学历人数占比超过 65%,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仅为 35%, 数据更具参考意义。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低产能:被调研代理人超过 1/3 月均保单件数不足一件,月均保单件数超过 2 件的不足 1/3,较低的出单率水平使得代理人整体的收入存在压力,近半数代理人月收入不足 6000 元。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低留存:被调研代理人营销年资不足 13 个月的占比最高,而营销年资超过 3 年的不足1/3。而实际上由于较低的出单率以及收入水平,我国大陆地区保险行业代理人整体的 13 留大约为 35%,行业代理人大进大出现象普遍,相比中国台湾地区、加拿大 50%以上的 13 留水平以及美国超过 70%的 13 留仍有较大差距。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3.3 境外代理人高质量发展路径


3.3.1 日本:60 年代以后持续推动营销员制度改革


50 年代后日本寿险业高速发展,伴随着营销员粗放的经营模式:20 世纪 20 年代外务员 推销制度引入日本。在 50 年代以后寿险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50-70 年代 GDP 增速接 近 10%,寿险保费收入由 1950 年的 207 亿日元增长到 1970 年的 1.8 万亿日元,年复 合增速超过 20%。与此同时,各大保险公司也采取大规模增员以应对市场竞争、抢占市 场份额,营销员数量也由最初的 2 万人发展到 39 万人,营销员数量年复合增速达到 15% 以上。但此阶段营销员基本以家庭主妇为主,缺乏专业知识,以身边亲戚朋友为主要的 保单销售对象,呈现专业素质低、流动性大、收入稳定性差等特征,经营模式极为粗放。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60 年代中期开始,持续推动营销员制度改革:60 年代中后期日本寿险营销员改革持续 推进,行业及公司不断推动包括选拔录用制度、培训考试制度、基本法制度以及竞争激 励机制等多方面的改革,并实施了四次“展业体制三年规划”,营销员质量不断提升,到 90 年代以后营销员数量也逐步趋稳,高质量、高稳定的营销员团队逐步成熟,部分公司 也开始走高端营销员路线,整体改革前后历时超过 30 年。


1963 年:日本寿险业开始尝试营销员考试制度,此期间考试制度呈现自主化、简单 化的特点。


1965 年:日本保险审议会公布《关于寿险展业制度的合理化和留存率改善的报告》, 提出包括改善留存率(提升至 80%以上)、改善展业制度(外勤人员考试制度)等 要求,启动日本寿险业营销员改革,在最初的二十年内,主要改革方向为营销员资 格认证、法律地位明确、薪酬制度和监管改革。


1973 年:行业层面对营销员考试制度进行统一。


1974 年:日本寿险业实行《最低收入法》,分地域设置最低收入保障金额,营销员 收入不足部分由寿险公司补足。


1976 年-1987 年:1976 年保险监管厅公布《关于寿险销售体制的完善改进计划》, 要求各大公司制定关于:


①新招募、脱退、期末留存营销员数的三年规划;


②核心骨 干培养目标及占比情况;


③培训方案及投入规划;


④提高留存、提升业绩质量、提 升继续率等的改善计划。往后 12 年间日本寿险业共实施了四次“展业体制三年规 划”,依次完成减少营销员人数、提高营销员生产率、巩固展业成果等任务。


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营销员考试及培训制度基本确立;


90 年代:各大公司进一步通过推动行业通行教育制度、公司特色培训、优化日常激 励等方式提升营销员的综合素质。行业将培训考试制度完善成为“业界通用教育制 度”和“销售资格考试制度”,各公司培训制度也呈现多元化发展。


1996 年:行业限制放宽,监管允许寿险与非寿险以子公司形式进入对方领域,行业 竞争显著加剧,各寿险公司也持续改善营销员待遇,以实现更长期的稳定留存。


70 年代以后日本营销员质量持续改善:随着营销员改革的持续推进,日本寿险营销员不 断向高质量发展,行业脱退率下降、留存率持续提升,同时核心骨干人员占比不断提升, 伴随而来的是保单继续率的提升以及人均产能的持续改善。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与我国代理人制度在劳动关系、培训考试制度以及薪酬体系方面仍有明显差异:日本营 销员改革从 60 年代中期开始,到 90 年代后营销员体系逐步成熟,前后历时大约 30 年, 但与我国相比,在劳动关系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营销员的法律地位不同,日本正式营销员会与公司签订劳动雇佣合同:通常对代理 人而言与保险公司有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种是委托关系的代理人,一种是雇佣 关系的营销员。我国绝大部分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前是委托合同关系,而日本在 1947 年《劳动基准法》出台后,主要采用“雇佣关系的营销员”和“委托关系的代 理人”两种制度,后委托关系的代理人逐步被取消,以雇佣关系的营销员为主。通 常营销员先签订委托合同,接受公司培训、进行基本的知识学习和培训,通过协会 每月举办的初级考试并注册资格后进行展业,经公司考核合格以后正式签订劳动雇 佣合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薪酬体系不同,基本工资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销售佣金作为收入的主要来源 虽然更具激励性,但也会显著降低收入稳定性,导致代理人脱落增加。日本由于雇 佣关系的差异,营销员的薪酬制度也在五六十年代进行改革,由前期纯浮动佣金制 度转变为考虑级别和从业年限的基本工资+业绩浮动工资,以及各类奖金、津贴和 退职金,尤其在退职金方面,通常工作 3 年以上会依据基本工资、入职年限、销售 业绩以及退职理由支付一次性退职金;当工作满 15 年可以发放退职年金,工作年限 足够长甚至可以发放终身年金,对营销员的长期留存意义显著。


培训考试制度不同,日本对行业实行统一教育制度和各公司独立的教育制度:1973 年行业实行统一教育制度,并历经修改完善,形成了包括一般课程、专业课程、应 用课程以及大学课程的行业层面统一完善培训考试制度;此外各公司层面同样也有 自己的培训体系。而我国仅有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在 15 年取消,当前教育培训及 考试主要停留在公司层面,因此各家差异较为明显。


3.3.2 中国台湾地区: 1996 年以后分两阶段推动代理人质量改善


60 年代以后实行无从业登记的代理人制度:1962 年以后中国台湾地区放宽寿险业的经营准 入,允许设立民营保险公司,并最初执行较为严格的代理人登记制度。但日益增长的保 险需求与严格职业登记导致代理人数量增长缓慢之间严重不平衡,因此监管随后取消执 业登记。60 年代到 90 年代中国台湾地区寿险保费复合增速在 25%左右,但代理人质量较低, 行业流动严重且保单继续率也较低。


90 年代前后行业环境发生变化,传统代理人模式亟待转型:1986 年中国台湾地区放开外资 寿险公司准入,行业竞争加剧;1992 年的新《保险法》颁布实施正式确立了中国台湾地区代 理人的法律地位;同年《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的实行确立了以资格考试和注册登记为 特点的资格管理制度及培训体系;1994-1995 年中国台湾地区全面放开保险市场,同时实行 “全民健保计划”,客户认知显著提升、需求产生变化。在此背景下,由于行业竞争加剧, 出现频繁的业务员跳槽及流动使得保单解约等问题不断恶化,监管开始推进寿险业务员 的改革计划。


中国台湾地区代理人改革历时近 20 年,整体分为稳定留存和提升品质两大阶段:1993 年,中国台湾地区开始保险业务员注册登记;1996 年开始,中国台湾地区监管机构推动实行行业自律 型改进计划,主要由 1996-2008 年的“经营自律准则暨招揽体制阶段改善计划”以及 2009-2013 年的“人身保险业提升保险服务招揽质量计划”组成,其中第一阶段主要关 注代理人流动以及专业化等问题,并分为四个 3 年计划进行推动,第二阶段主要关注业 务品质问题,并选取不同的业务指标作为参考。改善计划由监管机构制定,但由行业协 会进行推动,各公司每年对关注指标进行上报,并说明未达标原因及改善措施,并实现 行业数据公开。2013 年以后,规定各公司仍需继续以“质量计划”的指标作为准则。


通过法律及制度对开始培训、学历水平等进行限制:在第一阶段改革的同时,为了进一 步规范对代理人群体的培训,提升整体代理人的素质、专业水平以及行业形象,中国台湾地 区行政院金融监管委员会还在 1999 年 12 月底颁布了《人身保险业务员教育训练要点》, 对业务员的训练课程、训练时间、训练计划及训练通报都进行具体规定和要求;此后《保 险业务员管理规则》也限制业务员资格须为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历经两次为期近二十年的制度改革,中国台湾地区代理人改革成效明显:中国台湾地区寿险营销 人员数量自第二次改革结束后恢复持续稳定增长,同时代理人质量指标看:


留存率:13 个月留存率近十年来持续提升,2019 年已经达到 49.7%,远高于行业 自律计划 36%的要求,基本与美国、加拿大等成熟市场代理人留存水平相当;


保单继续率:长期险保单继续率提升更为明显,13/25 个月保单继续率由 1996 年的 74%、72%提升至 2013 年的 90%、83%,到 2019 年已经提升至 93%、89%,优 于当前大陆地区水平。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3.3.3 东亚地区代理人画像:以中国台湾地区及韩国为例


韩国代理人画像:45 岁以上占比超过 2/3,从业年限长、留存率高。


资深代理人占比较低,平均在职年限短:寿险行业是典型的从业年限越长、经验及客户 资源越丰富的行业,因此行业整体发展成熟度往往和资深代理人占比呈现正相关。以韩 国近二十年代理人画像比较看,45 岁以上的代理人数量占比由 1999 年的 25.7%提升到 2019 年的 66.9%,成为行业的主力群体;从业年限 3 年以上的代理人占比由 1999 年的 31.7%提升到 2019 年的 49.5%,推算行业 13 个月留存率由 1999 年的 55.8%提升至 2019 年的 73.1%,行业基本呈现资深代理人占比高、留存率高、服务年限长的特征,美 国及加拿大代理人的13个月留存率也基本在50%以上,与我国当前行业现状有所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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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台湾地区寿险业务员画像:第三方经代人数占比超过 40%、行业半数业务员兼职、 本科以上过半、40-50 岁业务员为主体。


第三方经纪及代理人数占比超过 40%:2006 年中国台湾劳工委对保险公司与代理人之 间的关系进行解释:业务员与保险公司之间为劳动交易关系,雇主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选择劳动雇佣或委托代理。目前仅少部分公司与其所有业务员签订劳动合同关系, 大部分寿险公司将其业务员分为内勤业务员、外勤全职业务员、外勤兼职业务员。 因此目前中国台湾地区寿险营销人员分为保险公司营销员(分内勤与外勤)、代理人(第 三方)以及经纪人,2019 年底共有 39.0 万寿险业务员,其中保险公司营销员、第 三方代理人以及经纪人分别占比 57.7%(内勤占比 4.7%,外勤占比 53.1%)、21.2%、 21.1%。第三方代理人及经纪人已成为中国台湾地区寿险保费的重要渠道,2019 年代理 渠道及经纪渠道分别占签单保费的 28.4%、9.8%。


业务员劳动力人口占比超过 3%,其中女性超过 4.5%,女性高年龄段超过 6%: 中国台湾地区 39 万寿险业务员占到地区劳动人口的 3.26%,基本处于全球最高水平, 其中男性为劳动人口的 2.03%,女性达到劳动人口的 4.79%,尤其是 55 岁以上女 性业务员占比达劳动人口的 6%以上。


平均年龄 42.2 岁,寿险公司外勤人员年龄结构两极化更为明显:在整体寿险业务 员中,男女比例基本保持 1:2,其中 40-49 岁群体占比最高,达到 27.5%,业务员 的平均年龄为 42.2 岁,代理人整体年龄情况高于大陆水平。具体看,寿险公司外勤人员年龄相对更为两极化,35 岁以下占比 33.3%明显高于代理人经纪人群体 22.9% 的占比,同时 55 岁以上占比达到 18.5%也显著高于代理人经纪人的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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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寿险公司业务员为兼职人员:根据中国台湾地区各寿险公司情况,外勤业务员有专 职与非专职的区分,2019 年底 20.7 万寿险公司外勤业务员中,非专职外勤业务员 占比过半,并且比例保持稳定。


本科及以上学历业务员占比过半:2019 年中国台湾地区 39 万寿险业务员中,本科及以 上学历占比超过 50%,其中第三方代理及经纪人学历水平相对更高,本科及以上学 历占比接近 60%,而高中及以下学历占比基本为 15%。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4、保险产品供需矛盾:同质化、低保障杠杆的供给与追求性价比的需求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包括百万医疗、网络互助、惠民保等爆款流量产品频出,反映出居民潜在保障缺 口巨大;而与此相对的是以重疾为主的销售承压,体现出保险产品的供需矛盾:产品供 给同质化明显、保障杠杆较低、低频接触且价格战虽趋缓但仍存在竞争,而保险的需求 更多追求性价比。海外看医疗保障+定额给付的综合产品成为东亚地区的主力健康险产 品,国内也有中小公司当前开始尝试推出类似产品,为未来产品发展提供方向。此外, 上市险企均在加速布局康养产业,以期通过健康管理及养老社区布局提升产品溢价、加 强客户粘性、推动保单销售。


4.1 流量产品持续爆发增长,潜在需求缺口巨大


我国已基本形成多元保障体系,近年来大流量产品的爆发增长反映了保障的潜在缺口巨 大:我国目前基本建成了医疗救助为托底、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主的多层 次保障体系。近年来流量类产品呈现爆发式增长,在行业负债及销售乏力背景下,居民 对医疗险、惠民保、网络互助等保障杠杆较高的流量型类保障产品接受程度较高,反映 出居民保障需求的缺口巨大以及当前主力的重疾险与客户保障需求之间的偏差。


4.1.1 网络互助:爆发增长后当前进入瓶颈期,行业亟需规范发展


网络互助本质为互助型经济组织,通过网络信息撮合功能,结合原始保险、互助共济等 模式与理念,集合具有同质风险和保障需求(通常包括重疾、医疗及意外等)的互助成 员,通过协议承担健康风险损失的保障模式。


当前网络互助处于瓶颈期,多家头部流量平台关停:2020 年底,百度灯火互助关停; 2021 年初,头部平台包括水滴、美团、轻松等陆续关停,行业加速出清,发展进入瓶颈。


网络互助分摊金额不断提升。由于参与分摊人数增长趋势出现停滞,且大量参与群体度过等待期,发病人数持续增长,人均分摊金额呈明显增长趋势,相互宝帮助成员数 由 2019 年底的每月 4000 人左右提升至 2021 年 5 月的超过 8000 人,月均分摊金额当 前超过 13 元。


参与人数持续下降。随着头部平台逐步退出提及分摊金额的提升,主要互助平台的 参与人数持续下降,同时健康群体退出加速、身体状况较差群体仍留在计划内,容易出 现逆选择风险,加速分摊金额的增长以及人数的下降。


当前网络互助平台为非持牌经营机构。2020 年 12 月,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 业务监管办法》,明确要求持牌经营要求,禁止非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2021 年 4 月 16 日,银保监会就“网络互助关停潮”表示,网络互助需规范化发展,如果打着互 助旗号从事金融业、保险业,就偏离了互助的本质。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国际比较看,监管原因及保险发展实际情况使得我国相互保险发展明显滞后:相互保险 在世界主要保险市场中仍占据重要地位,在超过 20 个国家的市场份额超过 25%,在美 国、日本、法国和德国的市场份额接近甚至超过 40%;但在我国当前占比仅为 0.2%, 仅个别专业相互保险公司仍在试点发展阶段。当前监管对网络互助态度较为明确,要求 持牌经营;同时由于分摊人数下降、分摊金额上升、核赔成本提升等导致业务模式不确定性增加,叠加监管的影响,网络互助后续发展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4.1.2 惠民保:当前呈井喷式发展,长期经营或存不确定性


2020 年以来惠民保井喷式发展反映出城市群体对健康保障的巨大需求。惠民保集普惠 属性与商业属性于一体,是介于医保和商业保险之间的新型补充医疗保险,是由政府、 保险公司和第三方平台共同助推的新型健康险模式。目前,市场上共出现了近 100 款产 品,覆盖了全国近 200 个城市。2015 年至今,惠民保自产生以来经历萌芽、探索、爆发 三个时期。


惠民保的出现主要基于医保存在缺口的痛点,通常由地方政府牵头或站台支持,保险公 司深层参与。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仍需承担包括起赔额以内、超额部分以及医保目录 外药品费用等,保障仍有不足。参与主体中,保险公司经营主体以财险及独家承保为主, 主体相对较为分散,人保财、国寿财及平安财三家的参与项目数量占比仅为财险总项目 数量的 1/3,同时绝大多数城市的惠民保为竞标后独家承保,少数城市为数家共保;政府 部门根据参与程度不同分为浅层参与、中层参与及深度合作。


惠民保产品具备定价低、门槛低、性价比高的特征。惠民保产品类似于简版的百万医疗 产品,“一城一策”下的惠民保产品多对所有参保人实行统一价格,产品价格大多在 100 元以下。而基于各城市惠民保产品保障范围、承保责任存在差异,各产品费率水平在每 年 29 元到 190 元之间浮动。也有个别城市的产品采取分年龄段定价的策略。而“一省 一策”、“全国可保”的惠民保产品中分年龄定价更加常见。全国城惠保同样将参保人年 龄分为三个区间,设定了每年 19 元、39 元、199 元三档价格。


投保门槛低。通常无年龄限制、无职业限制,无需健康告知,对于既往症大部分作 为除外,少部分既往症同样可保,同时既往症种类较少,凡是当地基本医保参保人 皆可投保。


价格水平低、性价比高。大多数地区产品价格在 100 元以内,同时保障范围大致包 含五大项,即医保外住院、医保内住院、门诊、特定高额药品保障及增值服务,具 备较高的性价比。


惠民保产品可持续性及长期经营或将有不确定性:


易存在理赔争议,险企声誉风险大于承保风险。由于惠民保尚未和医院体系进行对 接,因此在理赔阶段预计将存在较大争议,险企要长期实现合理的利润、避免声誉风险 存在较大难度。


部分城市参保率有限,竞标之下存在定价测算不足问题。当前惠民保采取一城一策 的发展方式,同时不少城市参保率不足 10%,部分中老年人发病率可能较高,对风险无 法进行有效分摊,逆选择影响将更为明显,此外竞标选择会存在定价精算不足的问题, 可能会使得产品持续性存在问题。


未来展望:监管完善、产品优化并多层次设计。今年 6 月初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保 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预计后续惠民保监管层面将逐步完善;产 品设计层面预计将持续优化,当前大部分城市简单赔付率低于 100%,保险公司有望实 现短期承保盈利,但能否持续存在不确定性,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产品责任的不足进行 优化,推出分层次的惠民保类产品,满足不用保障需求。


4.2 产品供给:同质化、低保障杠杆、低频接触与价格竞争


4.2.1 以重疾为主的保障型产品同质化仍明显


上市险企重疾新产品价格整体略有下降,并持续增加特色保障项目:2021 年 2 月以来 随着行业重疾新定义和发生率的使用,各家陆续推出新的重疾产品,整体看价格有约 5% 左右的小幅下降,病种及赔付次数整体有所提升,且在保障方面也加入中症等前期未包 含的责任,同时各公司持续增加特色保障项目:


平安福 21 版暂时延续了运动保额以及中轻症赔付后重疾及身故保额提升的特色;


太保金典人生缴费期减少一期,虽未加入中症责任,但是上市险企首家加入前症的 主力产品,同时延续了成人 20 种特定重疾额外 100%保额的传统;


新华健康无忧 C6 同样延续了成人 15 种意外伤害特定疾病或身故额外 50%的保额条款,同时轻症赔付设计为保额递增形式;


国寿福 21 开始支持月缴模式,同时新增 6 种特定疾病 70 岁前额外 50%保额;


友邦上架全新系列产品友如意,分为传世、安心、顺心三款,其中顺心系列可以自 行选择 A、B、C 三款不同保额的中轻症项目,产品上创新力度较大,对客户及代理 人均提出更高要求,其余上市同业效仿存在一定难度。


虽然单一公司及产品历史梳理看持续创新、不断提升保障,但各家公司之间产品差异化 并不明显:我们一直长期密切跟踪各家公司产品推进及创新情况,以上市险企典型主力 产品看,近年来各家公司主力产品基本都在向降费、丰富保障范围、提升保障责任等方 向发展,但当前看各家公司新主力重疾产品价格差异不显著、责任范围也较为类似,基 本以重症+中症+轻症+特定病种额外保额为主,在病种数量、赔付比例及次数等方面稍 有差异,客户在选择时核心差异点较少。


4.2.2 保障杠杆较低,产品低频接触


40 岁以上年龄客户基本占近年主力重疾保单数量的 1/3 以上:以平安新保单年龄段构 成或以新华主力产品健康无忧系列投保人年龄分布看,基本上近年来 40 岁以上群体是 重疾险购买的重要群体,保单占比超过 1/3,而由于购险时保费随着年龄增长而呈递增 趋势,预计 40 岁以上年龄客群在新单保费中占比接近一半。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40 岁以上群里购买重疾险易出现保费倒挂现象:对于上市险企的主力重疾产品,40 岁 以上群体购买年缴保费基本超过 2 万元,累计保费超过 40 万元,45 岁以上群体购买基 本会出现保费倒挂现象,即累计保费超过保额,使得整体保障杠杆较低,对客户购买感 受有所影响。


保险产品存在低频接触的属性:对于保险尤其是健康险产品,客户购买以后往往在出险 后才会接触与保险进行二次接触,而在健康或亚健康状态,保险产品无法和客户产生互 动和接触,低频接触的属性使得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与客户的粘性大大下降。


4.2.3 产品价格战有所趋缓,但仍存在竞争


中小公司新产品价格明显提升,但具备产品特色优势,同时竞争仍然存在:对于市场持 续关注的价格战问题,自今年 2 月重疾定义及发生率切换以来,各家大小公司陆续上线 新的主力重疾产品,上市险企整体价格普遍小幅下降的同时,中小公司尤其是“网红” 爆款重疾基本也在 3 月陆续上线。中小公司价格出现 5-20%不等的上涨,与上市险企之 间的价差有明显收窄,但仍具备一定的价格优势,同时中小公司在产品责任方面也积极 进行拓展:


大幅提升前期保障杠杆:选取的几款爆款重疾均在 60 岁前提供额外保额,比例 60- 80%不等,明显提升前期保障杠杆,满足客户需求,具备产品吸引力。


重疾中首创加入医疗险产品责任:康乐一生 2021 版首创加入医疗津贴保险金,虽 然条件较为严格,需要在前 15 年首次患重疾,且医保自付额度超 5 万后才能赔付, 且赔付比例仅为 50%,但产品设计较为新颖。


增加前症责任:百年主力新产品康惠保(旗舰版 2.0)在一般重疾责任之上,增加 20 种前症 15%保额的责任。


4.3 海外保险产品供给借鉴:医疗保障+定额给付的综合健康险产品


中国台湾地区健康险通常兼具多种不同类别险种的功能:中国台湾地区商业健康险整体大致可以 分为四类:医疗保障、癌症、重疾以及失能照护,但实质上很多健康险往往兼具其中多 种功能。带有津贴性质的医疗险往往是各公司销售的主力产品,主要包括了住院津贴及 手术津贴,此外对生活照护、重大疾病、健康管理等保障的需求也较高。


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日本主力健康险与中国台湾地区相近,以医疗及癌症险为主,通常含固定金额给付津贴,件 均低但保单件数角度是市场上主要产品:以保单件数看,日本第三领域的健康险(主要 为医疗和癌症险)件数占比基本稳定在接近 40%的水平,但件均较低,医疗险及癌症险 平均件均仅为 3 万日元/1 万日元,因此在总新单保费中占比较低。具体产品责任看, Aflac(美国家庭人寿)的典型医疗险投保年龄上限放宽至 80 岁,保障期限可以选择定 期或终身,以定额给付津贴为主,并设置给付上限以保证产品价格不会过高,并提供重 疾的附加责任和住院前后门诊津贴的可选责任。


韩国健康险市场重疾产品病种较少,但通过产品设计提升保障杠杆:韩国健康险市场上, 医疗险相对标准化,而重疾险病种较少,大多数产品保障不到 20 种重疾,因此纯癌症险 销售情况较好,以典型的 Cigna(信诺)的韩国子公司 LINA 的癌症险产品看,有专门针 对老年群体推出的定期防癌险,同时含有多种附加险,通过降低轻症赔付比例、不带返 还、前 2 个保单年度降低保额等方式提升产品保障杠杆,防止逆选择风险。


综合以上东亚国家及地区的主要健康险产品发展情况,未来保险产品的发展方向包括:


组合医疗险及重疾险的产品优势,医疗保障+定额给付:以高性价比的医疗险为基 础,增加住院/手术等津贴或重疾确诊津贴,以此提升件均保费,同时涵盖医疗产品 责任+重疾产品部分责任。当前在重疾新定义之下,复习联合健康推出带有部分医 疗险责任的重疾产品,可能会作为医疗及重疾产品融合发展的一大突破。


逐步开发特定群体的保障需求:如果在传统重疾险覆盖率足够高的情况下,保险公 司必然会将产品向更细分群体方向发展,如针对老年群体推出具备一定保障杠杆的 产品。


4.4 上市险企推动保险产品体系化,积极布局康养产业


上市险企在积极推动保险产品体系化,以满足不同客群需求的同时,加速布局康养产业, 以期通过健康管理及养老社区布局提升产品溢价、加强客户粘性、推动保单销售。


平安当前康养布局更为完善,预计各家公司将持续发力:具体看,平安近期通过臻享 RUN 和臻颐年两大品牌产品的发布,正式完善康养产业布局,在上市险企中优势较为明显。 太保通过太保蓝本、太保管家以及太保家园布局相对也较为完善,但在运动保额、亚健 康管理、大病术后管理、线下医院合作平台等方面仍有一定改善空间。国寿和新华在大 健康方面布局相对滞后,但新华拥有线下的健康管理中心及康复医院;友邦主要在养老 产业布局上有所欠缺。




报告链接:保险行业三大矛盾分析:长期空间、代理人转型及产品供需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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