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第四期: “监”听则明:金融业监管数据处罚分析及洞察建议(2022年三季度).pdf

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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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3季度1,毕马威持续收集并整理了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的公开处罚信息,以“数据”、 “信息”、“ 统计”和“ 报送”作为识别数据相关罚单(以下简称“数据罚单”或“罚单”)的关键词,通过对监管机构、被处罚金融机构、被处罚个人以及处罚事由的分析,识别监管机构关注点,结合外部环境趋势和金融同业实践,对金融机构数据工作的趋势和发展提出建议。


2022 年前3季度,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向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非银支付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2共开出数据罚单1,006张,罚款金额3为8.6亿元,涉及486家机构4。2022 年第3季度共开出数据罚单321张,罚款金额约2.5亿元,涉及163家机构。较上一季度,罚单数量环比增长6.6%,罚款金额环比增长19.1%,被处罚金融机构数量环比减少19. 3%。与去年同期相比,罚单数量变化不大,但罚款金额同比下降54.5%,被处罚机构数量同比减少15.1%。


【1 】本报告统计的时间均为罚单发布时间,非罚单出具时间。本刊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处罚信息,毕马威通过对处罚信息内容开展“关键词”分析,整理形成本刊编写的数据基础。【2 】参考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银保监会于2021年10月15日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监管责任单位名单及保险机构法人监管责任单位名单以及行业通用表达,我们将金融机构分为12大类,依次为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他。


【3 】本文罚款金额根据统计单位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在单一罚单涵盖多项处罚事由且无法对罚金进行明确区分时,本文将罚单整体罚款金额纳入统计。【4 】指单一法人机构,例如,银行的总行、分行、支行作为同一机构纳入统计。


2022年第3季度共开出数据罚单321张,罚款金额约2.5亿元,其中,人民银行第3季度共开出44张数据罚单,较第2季度下降53. 2%。罚款金额约0.7亿元,较第2季度下降34.8%。银保监会第3季度共开出277张数据罚单,较第2季度上升33.8%,罚款金额约1.8亿元,较第2季度上升79%。


在本季度的321张数据类罚单中,除2张出自银保监会外,其余319张均出自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地方监管机构罚单数量占比99.4%;本季度2.5亿的罚款金额中,地方监管机构罚金2.49亿元,占第三季度罚金比例超过99.6%;超千万大额罚单均出自于地方监管机构。


第三季度地方监管机构依然保持了较强的处罚力度按监管机构所在地区分析,黑龙江连续三季度位于数据罚单榜首全国31个地区,除湖南、陕西和西藏外,28个地区的金融机构收到了数据罚单。罚单数量排名前三的为黑龙江省(58张)、浙江省(30张)、山东省(23张)。值得关注的是,黑龙江在2022年前三季度均位居数据罚单榜首;数据罚单数量后三位分别为青海省(2张)、安徽省(3张)和甘肃省(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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