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供应商融资安排(或反向保理)业务快速增长。2020年12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IF RSIC)(以下简称“解释委员会”)发布了一份议程决定,涵盖了与供应商融资安排相关的财务报告中的若干考虑事项。这项实务指南旨在帮助主体了解在确定此类安排的适当列报及披露时应当考虑的问题。此类安排可能对营运资本、债务比率、净债务及其他披露,以及现金流量的列报产生广泛影响。因此,在财务报告中使此类安排变得简明易懂尤为重要。
1.主要内容普华永道| 1背景供应商 融资又常称为“反向保理”,通常涉及三方:提供商品的供应商、买方和银行或出资方(‘银行’)。银行为买方与供应商之间的应付账款提供支付便利,也可能提供融资,使得供应商可以在应付账款正常到期前提前收款(及/或买方可以延后付款)。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常规流程如下:1.供应商向买方交付商品,因此买方产生了应付账款,供应商形成了应收账款。2.买方‘确认’应付账款—即,买方确认了购货金额、付款到期日和供应商已交付商品的事实,及/或其将按照与银行商定的日期支付应付账款(取决于所达成的安排,该付款日期可能为到期日,也可能晚于到期日)。
3.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将被转让给银行或法律上变更为银行的应收款。4.供应商在应收账款原到期日或提前从银行收到现金。5.买方通常是在发票到期日或之后再向银行付款。解释委员会议程决定—供应链融资安排解释委员会收到询问:(1)当相关发票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一部分时,买方为取得商品或服务而承担的负债应当如何列报;及(2)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有关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哪些信息。2020年12月,解释委员会发布了一项议程决定,给出的结论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原则及要求能够为供应商融资安排中的负债和相关现金流量的列报及相关披露提供充分的基础。
因此,解释委员会决定不再将供应商融资安排纳入其工作计划。议程决定何时生效?上述议程决定没有明确正式的生效日期。解释委员会指出,议程决定可能经常会给出此前未明确的准则解释,从而可能导致主体变更其会计政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预期主体将被给予充分的时间决定并执行会计政策变更,但同时指出主体也应当及时执行该变更。
对于主体需要多长时间作出会计政策变更,这是一项判断,这取决于主体的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应当追溯调整,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 (IAS 8)予以披露,比较数据也应当进行重述。主体还应考虑因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时对期初财务状况表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后续可能制定的准则这项初步议程决定的反馈者建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下称“理事会”)针对供应商融资安排制定新准则。理事会将在后续的理事会会议上考虑是否制定相关的新准则。
买方的财务报表应当公允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允反映要求根据《概念框架》中规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如实地反映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IAS 1第15段]。供应商融资安排的会计处理可能需要主体运用判断。如果供应商融资安排产生的负债在性质或功能方面显著不同,或者对于理解主体的财务状况具有相关性的,则必须单独列报这些负债[IAS 1第29段、第54段、第55段、第57段和第58段]。
对于重要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主体还需要针对这些安排作出清晰明了的披露,以及说明所涉及的会计判断。解释委员会在议程决定中指出,关于重要性的判断需要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考虑。如果合理预期某一信息的省略、误报或内容晦涩会影响一般目的财务报表的主要使用者根据这些财务报表作出的决策,且这些财务报表提供的是关于某个特定报告主体的财务信息,则该信息是重要的。重要性水平取决于信息的性质或影响(或由两者共同决定)。在单独评估或连同其他信息一起评估某一信息是否重要时,应当将财务报表作为一个整体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