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的定义与内涵
关于美育定义和内涵有众多的探讨,我们将在内涵特点部分进行叙述。为了便于理解,我们用国务院办公厅对美育的表述进行初步的定义:美育是审美教学、情操教育、心灵教育、创新教育等相互交融的综合性教育。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美育做了进一步的规范表述:“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美育的目标或者说对人的价值在于提升人的审美素养和能力,在和谐中培养人的感性和理性的统一,进而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塑造健全的人格。我们往往并不能真正理解美育的内涵,在结合相关研究深入了解美育的内涵后,会发现美育具有以下特点:
人文教育:美育不单是审美素养的培养,最终是关于“人”的教育,关注人的生命成长,是一种教育理念和方法。让人具有本真的生命特性,使人不在成长过程中被过度的压抑或者扭曲,并能够发展出完善的人性,引导人向美而生,让“人”成为“人”。
媒介手段:美育不是一门学科,不等同于绘画、舞蹈、音乐等艺术教育。艺术教育是美育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实施手段,美育以艺术教育为核心,大于并包含艺术教育,常见形式有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诗歌等。美育强调感知和体验,以艺术实践为主要内容,强调通过体验获得属于自身的独特感受。
综合教育:美育是面向所有人的教育,是相对综合性的全面的教育过程,广义的美育将美学渗透到各个学科之后形成教育,跨越学科界限去发现对象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