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体系发展研究报告
1.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数字平台发挥的关键作用
中小微企业、个人借助全球性的数字平台进入国际贸易领域,与跨境主体直接进行贸易活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等新技术被广泛应用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全流程,正在改变国际贸易的模式和业态。以现代信息网络为载体、新技术为推动力、数字平台为支撑,聚合大量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商家的跨境电子商务正对世界贸易格局和全球贸易规则产生深刻影响。
2.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不平衡,数字鸿沟向贸易领域延伸
发达和欠发达国家和地区间在网络基础设施普及和数字化能力等方面存在差距,导致跨境电子商务全球发展极不均衡。非洲、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的最不发达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的全球占比极低,网络购物消费者低于总人口的2%。相比之下,欧盟等发达国家地区超过半数的人口已使用网络购物,亚太地区不仅已上网人口比例超过60%,网络消费者更占全球网络消费者60%以上。在跨境电子商务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主要形式的今天,无法通过网络从事国际贸易的数字转型中的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不仅会失去宝贵的发展机会,而且面临着被排挤出国际贸易体系的风险,数字鸿沟正在向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领域延伸。
3.各国数字化水平参差不齐,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国别政策环境差异大
数字转型中的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环境较差,这些国家不仅在贸易形式及相关文件、数据的电子化认可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政策保障,在消费者权益、个人数据及隐私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也缺乏相关的法律政策保障。因此,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这些数字转型中的国家更易受到国际贸易障碍和摩擦的影响,跨境电子商务的市场发展空间进一步缩小。
4.数字转型中的国家缺乏能力和资源,难以实施与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相适应的商品进出口便利化措施
跨境电子商务国际体系不断发展,世界贸易组织等传统多边体制表现活跃,大量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数字经济协定纷纷涌现,但数字转型中的国家在交易、物流、支付等相关领域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且未能建立数字“单一窗口”等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机制和无纸化、自动化监管流程,导致贸易效率低下,贸易成本增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足。
5.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做法为数字转型中的国家提供实践经验
帮助数字转型中的国家推动实施数字“单一窗口”机制对其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数字转型中的国家实施数字“单一窗口”的难点在于整合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的监管机制与措施,建立多部门、多领域、多机制协同配合的监管体制,达到各部门和机构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最终目的。跨部门的数据共享、网络互通必须有法律依据,还可能涉及机构调整,如非国家层面的强有力推动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
6.跨境电商综试区创新管理制度和规则,简化企业申报通关手续
综试区的做法符合数字“单一窗口”的特点,大幅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与行政管理效率。为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中国在杭州等地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试区),先行先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集中申报、集中查验、集中放行等通关便利化措施。综合试验区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实行一点接入原则,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一次性申报订单、物流及支付数据即能满足进出口监管各项要求,商务、海关、税务、工商、检验检疫、邮政、外汇等政府部门通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进行数据交换和数据获取,实施职能管理,将执法结果通过该平台反馈申报人。
7.出海扶持计划帮助企业打造自主品牌
数字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品牌化经营赋能。拼多多跨境平台启动了“多多出海扶持计划”,首期打造100个制造业出海品牌。多多跨境业务深入广东、浙江、山东、安徽等百余个制造业产业带,通过数实融合、品牌孵化、物流支持、法律支撑、资源补贴等一体化服务,推动优质制造产品进入了北美、澳洲、欧洲、亚洲的40多个国家。在多多跨境的助力下,中国的制造工厂正在告别传统的代工模式,走出一条崭新的品牌出海道路。借助数字化平台的优势实现信息反哺,“多多跨境”采取柔性的反向定制模式帮助制造商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快速调整生产,大幅降低生产损耗和库存压力,并以新技术赋能出海业务,有效消除贸易和物流的隔阂,将高质量产品广销海外。
1、建设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数字化基础设施。数字转型中的国家应积极发展网络通信技术,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动构建服务于跨境电商仓储、物流、支付服务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促进贸易效率提升。
2、建立数字“单一窗口”。支持数字转型中的国家建立适合跨境电子商务特点和需要的数字“单一窗口”或者其他综合性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推动实现多部门、多领域、多机制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
3、共同促进数字化“单一窗口”的国际互联互通。推动贸易伙伴国之间试点“一次申报,双边通关”的一站式跨境通关解决方案,鼓励支持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
4、支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能力建设。为数字转型中的国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跨境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出海品牌建设、政策法律培训等切实可行的能力建设项目。
5、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律环境。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环境下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个人信息,加强数字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快速解决在线交易争议的机制。
6、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体系协调发展。支持数字转型中的国家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协助其更好地维护跨境电子商务国际体系中的发展利益。
7、推动形成开放、公平、包容的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体系。积极参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规则的国际议程,参与有关国际谈判,鼓励和协助数字转型中的国家在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体系国际谈判中交换意见;发挥国际机构、企业、学术机构、行业协会等各个主体作用,通过对话协商、增进理解、减小分歧,研究并推动制定公平合理、平衡反映大多数主体意愿和利益的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