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研究中心】2020年中国信托公司股权投资发展研究报告.pdf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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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信托行业发展环境分析

1.1 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一)中美贸易摩擦有长期化趋势,新冠疫情尚未遏制,全球经济不确定 性增加


当前国际环境复杂严峻,股市涨跌不一,大宗商品价格飙升,全球经济复苏呈现明显的不均衡性。中国经济有序复苏,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建设加快,同时扩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贸易,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 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经济弱复苏背景下,中国坚持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随着全面复工复产,央行货币政策逐步回归稳健中性。为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并避免因流动性过于宽松可能造成的金融市场风险,央行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


(三)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继续扩大 发展直接融资和发展资本市场是当前中国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方向。相比于发达国家,当前中国社会融资结构 较为失衡,以银行贷款为代表的间接融资仍然是中国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直接融资规模占比较低,且增长缓慢。


通过金融高水平开放引导优质资源参与国内大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国签署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 这也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双循环格局的重要举措。扩大金融开放, 特别是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领域的开放,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在为境外机构带来发展契机的同时,也将为境内资管机 构带来较大的竞争和挑战。


(四)中国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旺盛,个人可投资资产规模增长,对单一资 产依赖度下降


随着个人可投资产规模的累积以及投资分散化程度的上升,投资者理念也逐步从非理性投资向关注风险收益配比、重视中长期收益的理性投资转变。从资产配置组合上看,高净值人群对单一资产依赖度下降。现今,私募基金在高净值人士的 资产配置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多元化的资产配置成为主流。


1.2 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发展概况


管理资本量。受金融供给侧改革及“双创”推动,中国股权投资市场进入高速发展期,大批民营 VC/PE 机构、国资机构、金融机构、 战略投资者纷纷入场,市场管理资本量快速跃升。受中美贸易摩擦、资管新规及新冠疫情影响,中国股权投资市场逐步进入调整期,私募基金管理人新登记主体数量明显下降,募资、投资规模明显下滑,管理资本量增速也开始放缓。


募资市场。受从严监管影响深化和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中国股权投资市场新募基金数量同比下滑明显。同时,大额基金募集受阻,募集期被动拉长,往期基金也延至本期完成实际募集。得益于二季度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市场募资开始有所好转,募资基金数量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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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市场。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社会经济与股权投资活动逐步恢复正常,2020 年下 半年股权投资市场明显回暖,围绕“科技兴国”、“进口替代”、“消费刚需”、“医疗健康”、“企业服务”等主题的投资热度高涨。


退出市场。随着我国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投资机构面临的退出压力较大, IPO 已远远无法满足机构的退出需求,VC/PE 机构向并购、股权转让、回购等多元化退出方式发展。2020 年科创板 IPO 笔数占 IPO 总数比例达到 42.8%,相对 2019 年的水平 (41.4%)进一步升高。


1.3 中国信托行业监管政策分析


起步探索期(1978-1999 年):信托与证券混业经营,普遍通过下设大量证券营业部大量开展证券经纪、证券二级市场投资业务。


规范高速发展期(2000-2017 年):行业正式进入规范发展期;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以“银信合作”、“政信合作”为代表的融资类业务规模增长迅速, 信托公司业务模式、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转型发展期(2018 年至今):“资管新规”及配套细则陆续落地,资管行业进入统一监管时代,信托业逐步向平稳增长期过渡,转型发展成为行业新主题。


2. 中国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现状

2.1 信托资产规模及结构变化情况


随着集合资金信托占比上升,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建设逐步提升,事务管理类信托呈现连续回落态势。2020 年,行业持续压降融资类和通道类业务, 融资类信托余额 4.86 万亿元、事务管理类信托余额 9.19 万亿元,分别同比下降了 16.6%、13.7%;投资类信托余额明显增长,达到 6.44 万亿元,同比增 长 25.8%,在信托资产规模中的占比也进一步提升至 23.7%,表明信托公司加速向主动管理类业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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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信托资金主要来源及投向情况


工商企业信托规模一直稳居首位,2020 年达到 4.96 万亿元,占比提升至 30.4%,表明信托资产投向结构进一步优化,加速向服务实体经济的“立业之基” 回归。


金融机构信托。受治乱象、防风险等相关监管要求以及资管新规持续影响,信托业主动压降同业通道规模,金融机构信托占比从 2016 年的 20.7% 下降至 2020 年的 12.1%。


基础产业信托。随着中央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 力度,财政政策积极力度进一步加大,地方融资紧张程度得到缓解,基础产业信托规模趋于下降。


房地产信托。在明确坚决遏制房地产信托过快增长、风险过度积累的强监管态势下,房地产信托业务收缩已成定局。


证券投资信托。在融资和通道类业务持续缩水、信托公司纷纷发力主动管理业务、科创板开通带动资本市场活跃的背景下,证券投资成为信托公司业务转型的一个重要方向。


2.3 信托公司主要业务分类情况


信托公司业务类别多样,资金运用灵活、广泛,可同时运用贷款、投资等多类投资工具,涉足资本市场投资、 货币市场运作、产业布局等多个领域。信托业务划分为八大类别: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品信托、同业信托、财产信托、 资产证券化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事务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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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信托是以信托账户为载体,向委托人提供资金或财产的保管及运营服务,资产证券化、 证券投资标品信托、事务信托等均属于服务信托的范畴,在传统融资业务受限的背景下,受关注程度也日益增加。


2.4 信托公司股权投资相关业务情况


2.4.1 股权投资类股权信托—PE 类业务


当时市场环境下,信托公司债权信 托业务面临多重承压,部分信托公司开始将股权投资业务作为重点转型方向。 基于资源禀赋、发展战略等的不同,信托公司股权信托业务发展程度不一。1) 多数信托公司仍处于观望或是尝试开展部分机会型股权信托业务的阶段;2) 部分信托公司采取专业化、基金化策略运作,投资领域涵盖天使投资、新三板、 Pre-IPO、与上市公司合作的并购重组业务等;3)受相关政策及内部考核激励 机制、风控机制限制,相当一部分信托公司通过设立 PE 专业子公司来运作股 权投资业务。


PE 类业务即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是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投资,并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股权获得利润。PE 类投资具有投资期限长、流动性差、预期收益高、专业化程度高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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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定向增发类业务


定向增发投资信托是通过信托募集资金投资于上市公司在一级市场非公开发行的新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在定向增发类业务上,基金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可以作为定增的询价和认购主体,而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则不具备询价和认购资格,场内质押业务仅限证券公司开展。


2.4.3 并购类业务


信托并购业务进入爆发期,相对于资金雄厚的银行 以及成熟业务经验的券商、私募基金,信托公司开展并购业务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并在产品、交易结构设计、资金配置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高效性, 可以参与项目做主动管理或受托进行事务性管理,交易模式也可以采取债权、 股权、股债结合以及并购基金等多种模式。


3. 中国信托公司股权投资业务发展现状及主要模式

3.1 68 家信托公司基本情况分析


(一)信托公司资产规模


截至 2020 年末,全 行业68家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总规模为20.49万亿,较2019年缩减1.12万亿, 同比下降 5.17%,信托行业的信托资产总规模连续三年下降与行业持续压降融 资类和通道类业务有关。


《资金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将信托公司相关业务的规模与净资产规 模相挂钩,为持续扩大业务规模,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2020 年多家信托公 司通过增资持续保持竞争优势。2020 年 62 家信托公司平均净资产规模 101.15 亿元, 较上年增长 8.13%;大部分信托公司净资产规模均出现增长,仅有 8 家信托公司净资产规模较上年减少。2020年62家信托公司平均总资产规模124.74亿元, 较上年增长 9.73%,实现较快速度增长。从行业集中度来看,信托行业净资产与总资产的行业均值均高于中位数,头部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对行业有较强的带动作用,信托公司之间的分化程度在进一步加大。


(二)信托公司股东背景


银保监会取消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信托公司应具备的“总资产不少于 10 亿美元”的数量型限制门槛要求,放宽了外资入股信托公司的政策要求,实现了内资与外资股权政策 上的平等。银保监会明确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融资人及其 关联方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 30%。意味着信托公司的净资产及净资本将直接影响其可以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和固有业务规模,进而影响信托公司的收入和利润。随后,信托公司掀起一阵增资引战潮和管理层调整,资本实力的增加可以帮助其提高抗风险能力,股东的变动也将对信托公司转型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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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信托公司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情况


从信托公司自身是否在中基协备案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来看,共有 27 家信托公司自身具备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诸多信托公司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其动机可能起源于金融业传统的“牌照思维”,认为多一个牌照 业务机会更大。但由于信托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不一,部分公司虽然积极办理私 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备案,但并未大力发展相关业务,部分非头部的信托公司也 因不同原因被中基协标记。


3.3 信托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主要模式


1)固有资金直接投资模式受到信托公司净资产投资比例的限制,难以形成规模;


2)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直接投资模式与“阳光私募基金” 模式相似,但前者主要投向未上市企业股权,后者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该模式受到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股东政策的影响;


3)参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是一种尝试规避信托计划上市障碍的方式,其中“信托 + 有限合伙”的混合制 PE 最具代表性,但这种模式同时也会受到国家发改委“打通计算”原则 、资管新规对资管类产品“最多嵌套一层”规定等的影响;


4)设立信托 PE 子公 司模式,不受资管新规以及证监会对于企业 IPO 的限制,虽然有很多信托公司 都设立了PE子公司,但受信托公司战略选择以及专业PE团队建设方面的影响, 部分 PE 子公司主要是作为信托计划投资模式的补充,真正能够实现市场化募资与独立运作的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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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固有资金直接投资模式


信托公司固有业务主要包括投资类业务、货币类业务和贷款类业务三类,其中投资类业务占比逐年上升。从资产属性看,投资类资产主要包括基础产业、房地产、证券市场、实业、金融机构和其他资产六类。金融类机构是当前信托固有资金投向中占比最大的领域,已逐步扩展至基金、保险、汽车金融等多个领域,信托公司通过开展股权投资,可实现固有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时获得客户、渠道和项目 等多方面的资源,提升自身的金融服务能力。


3.3.2 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直接投资模式


(1)独立管理股权投资信托计划模式


该种模式下,信托公司在募集信托资金后直接参与股权投资业务,充当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双重角色,独立负责信托资金的投资运作。在股权投资信托计划设立时,合格投资者(即委托人)与信托公司(即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 确立信托关系;信托公司与保管银行签订《保管合同》,对信托计划资金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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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的经济利益与其他投资者的利益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其管理运作信托财产的结果与投资回报直接相关,因此较为有利于信托计划募资。不管信托公司本身是否认购基金份额,这种独立管理的直接投资模式对信托公司的股权投资能力具有一定要求,因此实践中采取这一模式运作的信托计划较少。


(2)聘用投资管理顾问模式


在经济新常态、大资管统一监管的环境下,信托公司在转型发展过程中,除主动增强自身投研和投资管理能力外, 积极寻求在股权投资领域与其他资管机构同等的竞争环境也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通过信托 PE 子公司或作为 LP 投资等方式在股权投资领域早有布局,具有较强募资能力、相对完整的投研体系的信托公司,在行业转型发展中的优势相对突出,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3.3.3 参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参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主要指信托计划参股有限合伙基金进行 PE 股权投资。此种模式下信托公司并不直接投资于企业股权,而是通过设立集合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购买有限合伙基金优先级份额,项目的筛选、尽调、投后管理则交由担任普通合伙人的 VC/PE 投资机构负责。


(1)信托计划 + 有限合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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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计划 + 有限合伙”可在一 定程度上突破信托制 PE 的诸多限制,也是信托计划尝试规避证监会对于公司 IPO 的股东人数及信息披露方面的探索,但实际也会受到国家发改委“打通计算”原则、证监会对于 IPO 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要求的限制。这种模式下信托计划的 资金端必须为合格投资者的自有资金,而不能为其他资管产品,而 PE 的资产 端则必须为实际募资企业,不得再投资于资管类产品。


(2)信托征募资金 + 有限合伙模式


在资管新规以及证监会再融资新规的监管环境下,作为 LP 参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信托公司参与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重要方式。从基金类别来看, 目前信托公司在 PE 类市场上参与最多的是政府主导或引导的产业投资基金, 主要投资领域更多涉及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当地政府扶持的重点产业 等。就当前市场环境和行业 发展阶段来说,该模式下信托公司大多充当募资角色,通过资金纽带连接投资机构和企业,在项目资源获取、企业经营能力和产业整合赋能方面相对较弱, 仍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和探索。


3.3.4 设立信托 PE 子公司模式


实际业务中,信托 PE 子公司在客户资源、募资、投资上与信托公司紧密绑定,在发展定位上也有所差异。多数 PE 子公司更多的是作为信托公司开展 PE 业务的“通道”,在信托公司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中担任投资管理顾问,或在其参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担任 GP。信托 PE 凭借信托公司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及募资能力,通过信托公司征募资金注入有限合伙企业,而真正能够实现市场化募资、专业化投资的相对较少。


4. 信托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的竞争与合作

4.1 各类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发展模式及优劣势


在资管行业统一监管、结构调整的当下,信托公司与银行、保险、公募基金等存在多个方面的竞争与合作。资管新规将各类资管机构置于统一监管框架下,信托将与银行、券商、基金、保 险等在同一标准下进行竞争,有利于其在通道业务大幅压缩的情况下,拓展新 业务领域,避免管理规模出现断崖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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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其他金融机构股权投资相关业务发展情况


4.2.1 银行及理财子公司


一方面,受经济增长降速、金融脱媒、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冲击等众 多因素影响,商业银行传统利差模式的盈利压力激增,业务增长乏力、利润下 滑,推动商业银行积极拓展资产管理、投行、托管、财务顾问等新兴业务,向综合化经营方向转型,为商业银行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提供了内部动力。另一方面,监管政策逐渐松绑,为商业银行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提供了外部保障,一些 商业银行逐渐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或者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作等间接方式, 积极参与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积累了一定的现实条件,理财子公司的制度优势则成为银行战略布局的重大机遇。


(一)银行股权投资主要业务模式


a)子公司模式。随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系列政策的出台,商业银行可通过在境内设立理财子公司,与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开展合作,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b)理财顾问模式。商业银行不动用资金直接或间接持有标的股权,而是充当中介角色,参与股权投资业务,收取服务费用。


c)通道模式。通过发行理财产品认购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发行 的结构化的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基金产品的优先级收益权,来间接参与 证券一二级市场。


d)投贷联动模式。由商业银行独自或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以“债权+股权” 的模式提供融资,用投资收益补偿银行债务性融资所承担的风险,形成银行信 贷和股权投资之间的联动融资模式。


(二)银行理财子公司


在积极的监管导向下,商业银行纷纷申请设立理财子公司。截至 2021 年 2 月底,已 有 25 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开业数量达到 20 家,包括工农中建交邮储 6 家国有大行,以及 12 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的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广 发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


(三)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发展股权投资业务的优劣势


我国银行体系庞大,拥有众多分行,用户群体的粘度较高,为中国商业银行发展股权投资奠定了业务基础。此外,我国银行与大部分国有企业、大中型 企业、投资机构的合作长达数年之久,彼此相互熟悉,信任度较高,因此银行用户较其他行业用户具有较强黏性。商业银行通过贷款、债权融资等传统优势 业务,掌握了更多的客户信息,积累了强大的客户资源池。在开展股权投资业 务时,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资金、品牌、客户资源等方面优势,利用两项业 务间的相似性形成协同效应,实现股权投资业务与传统业务的交叉销售,从而 节约市场开发成本,增加销售收入。


(四)信托与银行的竞争与合作


以建设银行“股权投资 + 银行信贷”联动模式为例,银行从信贷客户中发掘实体经济产业链中的优质股权项目,以股权投资带动银行综合信贷业务,践 行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积极探索金融服务实体企业的 创新模式。


(五)信托与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竞争与合作


银行理财子公司与信托公司在资金端、资产端均将存在竞争关系,但基于 各自优势,也不乏合作机会。作为资管行业的两大类重要持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与理财子公司将在资产拓展、资金募集、系统建设、人才队伍、风险管控、 投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与合作。


信托公司与理财子公司可实现客户资源共享、交叉销售。信托公司则可以为理财子公司推荐优秀基础资产,形成固定 收益、固定收益 + 权益、权益类等多层次产品体系通道,在资产配置方面满足理财子公司的需求。


信托公司可以在资产证券化领域与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展合作。目前,银行理财主要通过担任投资人的角色参与资产证券 化,参与方式相对简单且非市场化,而信托公司作为信贷ABS的法定SPV主体, 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方面具有制度优势,未来信托公司可进一步加强与理 财子公司的合作,满足 ABS 产品资金配置需求。


4.2.2 证券公司


(一)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


直投子公司这一证券公司重要的投资管理平台,开始拆分为私募管理业务和另类投资管理业务两类相互独立的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下设附属机构被限制,其中私募基金管 理子公司只能下设基金管理机构,且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下设任何机构,而另类投资管理业务子公司不得下设附属机构,各类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下设二级子公司。


(二)券商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优劣势


券商开展私募股权投资的优势。券商依靠业务协同带来的竞争优势:一是与投行业务协同,券商在投行业务中积累的具有投资增长潜力的非上市公司, 可为将来筛选项目建立资源库,同时投行部门可帮助被投企业进行符合发行上 市要求的治理结构改革等上市前辅导,以及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核 算体系等;二是与研究业务协同,券商研究部门能提供专业的行业分析报告和 投资工具设计,使得私募子公司在筛选企业、资产定价方面更加专业、准确; 三是与资管业务协同,券商资管业务积累了一定的高净值客户资源,可作为私 募股权业务外部募资的资金来源。


券商开展私募股权投资的劣势。一是与市场化股权投资机构相比,券商私募子公司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和风控限制;二是部分券商直投业务较为依赖投行部门对项目的把关,缺少独立自主判断,在转型成为券商私募子公司之后, 短期来看,投资团队在项目筛选能力上仍相对弱于一流市场化机构;三是券商 直投业务在转型前主要依靠自有资金投资,但券商私募子公司受自有资金出资 不能超过 20% 的出资比例限制,剩余资金需对外募资,但大部分券商私募子 公司对外募资渠道网络建设时间尚短,有待完善;四是券商私募子公司较为依 赖于券商自身项目资源,投资主要集中在中后期及 Pre-IPO 阶段的项目,在 A 轮及其以前的早期项目投资上无明显优势。


信托公司与券商在证券投资、股权投资领域存在竞争关系。证券公司可以独立开展受托理财业务, 信托公司此类业务在本质上与证券公司没有区别,两者在该领域面临直接竞争。 随着高净值个人可投资资产规模的提升,以及私募基金在高净值人士的资产配置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私 募股权投资市场“募资难”持续的情况下,相较于多数券商,信托公司凭借多 年服务于高净值个人的客户及经验积累,在募资端的优势也将更加突出。


4.2.3 保险公司


(一)保险资金投资股权范围及监管要求


投资方式。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主要有两种方式:直接投资股权、间接投资股权。直接投资股权指保险公司以出资人名义投 资并持有企业股权;间接投资股权指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 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


资金要求。现行的主要资金要求有:重大股权投资应当运用自有资金;一般股权投资可以运用自有资金或者与投资资产相匹配的责任准备金;间接投资股权可以运用资本金和保险产品的责任准备金;不得运用借贷、发债、 回购、拆借等方式筹措的资金投资企业股权,中国银保监会对发债另有规定的除外等。


投资标的要求。标的公司范围扩大,增加了能源企业、资源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现代农业企业、新型商贸流通企业等。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明确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市场化、法制化债转 股企业股权,以及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股权,通过“负面清单 + 正面引导” 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投资比例规定。目前,保险公司投资企业股权,应当符合下列比例规定:除重大股权投资外,投资同一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超过本公司 净资产的 30%;投资同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不超过该基金发行规模 的 30%;保险集团(控股)及其保险子公司投资同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 不超过该基金发行规模的 60%。


(二)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目前,保险机构发行的保险资管产品主要有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三类,其中与私募基金相关的主要是股权投资计划中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组合类资管产品中的保险私募产品等。 在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国银保监会正式 取消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的备案管理,改为由“保险机构自评 + 信息公开 披露 + 持续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新模式。


(三)信托与保险机构的竞争与合作


信保合作新规将推动保险资金进一步进入信托体系,有利于信托公司加强 对国家战略领域、重大工程项目金融服务的拓展。考虑到险资具有大规模、 长久期、低成本等特点,未来信保合作将重点聚焦高级别融资主体和重大工程 项目,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参与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灵活运用资产证券化、 投贷联动等金融工具,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粤港澳大湾 区”“长江经济带”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信托与保险机构的合作范围将进一步延伸,产品创新、内容深化。一方面, 信托将充分利用自身的资产获取及管理能力,为保险机构供给、配置优质资产, 而保险公司可为优质资产提供长短周期覆盖、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信托与保险机构在产品开发设计领域的合作将更为 多样化,包括保险金信托、资产证券化业务、家族信托业务等。


4.2.4 公募基金


(一)公募基金公司—PE 子公司


开放式公募基金只能投资于债券、股票、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等, 不能直接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公募基金公司于 2012 年才被允许参与股权投资业务。证监会指出公募基金公司可通过设立直投子公司参与 PE 投资。


(二)信托与公募基金的竞争与合作


公募基金凭借自身的品牌知名度和号召力,在募资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同时公募基金业务网点覆盖广泛,接触项目资源的机会相对较大,项目储备较为丰富。


4.3 信托公司发展股权投资业务的优劣势与机遇挑战


4.3.1 发展优势


信托业务范围广,具有各类资产的配置经验,为发展股权投资业务奠定了 基础。信托具有“混业经营”的特点,可同时投资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体企业等多个领域,多类金融业务、多种业务模式相互补充,有利于其进行大 类资产配置以及产品的市场组合。信托公司可依靠多年积累的大类资产管理经 验,在各类资产轮动中发掘有潜力的股权投资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可有效降低 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信托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业务灵活性强。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财产和其他信托财产,不受委托人破产清算、债务转移、法院追偿等的影响,具有权益重构、 风险隔离等多重功能,可满足高净值人群对财富管理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的要求。


信托公司多年积累的高净值客户资源,在募资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中国私人财富市场将迎来稳健发展态势,而信托公司多年业务发展中积累了一批优质的高净值的合格投资者, 资本市场业务可以更好地契合和承接高净值客户的资产和财富管理需求,为股 权投资业务发展积累资源。


4.3.2 发展劣势


信托通道业务压缩,转型压力大,为发展股权投资带来不确定性。银信合作是信托传统通道业务的主要模式,随着系列监管 政策的落地,信托公司通道业务大幅收缩,资产规模同步下降,面临着较大转 型压力。在统一监管和功能监管趋势明显的环境下,保险、证券、基金等其他 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也将不断突破,金融业态混业经营大势所趋,信托牌照红 利消退。


多数信托公司的专业股权投资人才储备、投研能力,尚需进一步完善。股权投资业务需要对一级市场及拟投资的产业领域有深刻的积累,信托在非标、 固定收益资产领域具有一定优势,而在股权投资领域的人才储备有所欠缺,亟须完善投研体系、专业团队配置和薪酬激励机制等,大力提升投研能力以及对 基金、管理人、项目的筛选能力。资本市场业务涉及的金融产品丰富多样,底 层资产的风险与收益对市场环境十分敏感,需要对各类底层资产的风险收益特 征进行深入细致研究,这就要求信托公司提升对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大类资 产、金融产品的研究能力,为主动管理打下基础。


信托公司股权投资产品投资门槛较高,流动性相对较弱。由于信托底层资产期限较长,产品流动性较弱,对流动性需求较高的投资者来说,信托产品的吸引力相对弱于银行理财、基金 等资管产品,市场竞争力略有不足。更为重要的是,分业监管为信托资本市场 业务的开展带来一定限制。股权信托投资退出机 制的不完善,直接影响了股权信托投资业务的开展和收益。


4.3.3 发展机遇


国内经济强势复苏,“一带一路”、新基建将为信托资本市场业务带来新 契机。“一带一路” 战略将带来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方面的大量需求,利用信托、发债、理财等融资途径,将促使企业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化。新基建是信托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领域,在新基建产品引导基金、 企业融资、产业投资与并购、供应链金融等方面,也将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信托具有其不可替代性,有望迎来新的发展 机遇。信托是我国唯 一能够实现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投资领域的金融机构,具有其不可 替代性,在资金端通过市场化方式聚集社会资金,资产端通过跨市场配置,弥 补传统融资渠道的不足。在金融供给侧改革深化的背景下,信托业可利用资金信托具有直接融资的特点,在补充传统金融薄弱环节、高效服务实体经济中发 挥重要作用,有望迎来新的优化与发展机遇。


金融科技持续赋能,将为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创新提供强大助力。近年来,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不断加大金融科技在业务运营、资产配置、客户服务、风险管理等领域的投入力度。信托公司通过技术赋能信托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 升受托人尽职能力,发挥受托人本源业务优势,进而优化公司治理,增强竞争力。


4.3.4 面临挑战


复杂国际形势叠加国内经济转换关键期,为信托公司创新发展带来较大不 确定性。当前,国内过去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经 济的增长模式正在快速消退,新的发展模式尚未形成,而信托公司也处于重新确定发展思路、推动改革和创新的关键时期,不稳定的外部环境为信托公司的 创新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资管新规拉开了大资管统一监管的序幕,为信托公司转型发展带来了巨大 挑战。资管新规及配套细则陆续出台,在打破刚性兑付、 净值化管理、消除多层嵌套、规范资金池运作、非标投资、统一杠杆水平的基 础上,为信托转型划定了规制框架,进一步倒逼信托公司推动业务转型,促进 本源回归。在金融改革、降杠杆、防风险大环境下,信托公司需要积极配合监 管要求,提升发展质效,强化风险管控,谋求业务创新发展。


金融监管升级,行业竞争加剧,倒逼信托公司完善自身业务、管理和风控 体系建设。在严监管态势下,加强风险管理、依法合规经营成为越来越多信托 公司的诉求,近期部分信托公司也通过引入战投、密集管理层变动等方式,加 强自身资本实力和高管团队建设,以应对外部不确定环境,推动公司顺利转型。 在明确业务转型方向、创新业务发展的同时,信托公司也不得不同时推进相适配的管理和风控体系建设,尤其是在股权投资业务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相应 的投资、研究、交易、估值、投后管理等业务支持系统,以及适用的风控机制。


5. 中国信托公司发展趋势分析

5.1 政策环境:回归本源、主动管理、限制非标、净值化转型


资管新规要求资管产品全部净值化管理,以便投资者及时了解投资风险, 改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信托公司可通过开展资本市场业务提升整体经营管理能力,建立净值化管理的体制机制,进行净值化转型,但也面临着标准化资产净值变动影响信托收益水平的风险。


5.2 创新业务: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资管业务


股权投资。信托 PE 业务方面,受发改委、证监会、银保监会等相关政策 的影响,信托 PE 子公司模式是信托开展 PE 业务的最合规、最直接方式。未来, 信托公司可结合整体业务布局和股权投资市场发展,提高投研能力,调整投资 策略,完善投资组合。


资产证券化。资管新规对类资产证券化和非标产品的限制,以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期限错 配、净值化管理、多层嵌套等方面的豁免,使得资产证券化成为非标转标的重 要途径,也是信托公司近年重点开展的业务方向。


资管业务。资管新规禁止资管产品多层嵌套,而 传统 FOF 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理财及其他金融机构资管产品,因此自 占两个产品层级,而 MOM 业务只占用一个产品层级,或将化解 FOF 募资困境, 成为金融机构多元化资产配置的主要产品供给模式。信托公司的二级市场投资 业务较多依赖自有资金及私募形式的客户资金,未来也将从深入投研、专业市 场化分工、跨市场大类资产配置等方面,提高主动管理能力。


服务信托。服务信托属于信托公司专属业务,是信托公司回归受托人本源 定位、具有创新发展前景的核心业务,主要包括家庭信托、家族信托、普惠信托、慈善公益信托等。 目前,国内一半以上的信托公司开展了家族信托业务,业务 规模总额超过 800 亿元,业务范围也从最初的财产隔离、财富传承,向慈善服务、医疗养老、子女教育、艺术品鉴赏和境外服务等多种综合性服务功能延伸。


5.3 专业建设:团队培养、创新产品研发、风险管控、品牌营销


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行差异化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完善业务系统布局,结合业务目标和岗位设定,吸引宏观经济、金融、 财会、法律、行研、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搭建覆盖前台市场开发、 中台管理运营和后台投研支持的专业人才体系。同时,实行差异化的考核与激 励机制,探索长效激励机制,并通过人才梯队建设、轮岗管理、导师制度等措 施完善能力建设与培训体系。


创新产品体系及设计,加强项目主动运作和客户开发管理。加强前、中、 后台信息交互,构建强大的市场研究、框架搭建、产品设计、项目管理和实务 运作能力。信托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股权投资的逻辑框架、投资分析体系、项目估值办法, 挖掘和开发客户需求,凭借信托制度、产品、资金和渠道资源打造投资组合系列, 把握项目选择入关口,加强对项目和产品的主动管理能力,在与其他金融机构 的竞争与合作中积累优势。


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流程,强化信托公司全面风险管控能力。在新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诉求下,信托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三会一层”设置及运作, 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升内控管理和决策管理水平。信托公司将结合业务调整重新对客户、产品进行风险分类和分层 管理。健全信托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建立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操作风险的风险管控体系,强化项目 风险识别,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管控、风险应急处理和不良资产处置,由传统的 信贷风险管理文化,转向投资型的风险管理文化。


借助现代科技提升营销服务能力,利用媒体资源强化信托品牌建设。信息 科技驱动运营管理能力再提升,重视信托公司信息技术部门、系统布局和搭建, 实行流程化、数字化管理,建立高效统一的业务发展、运营管理、风险控制 IT 平台,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提供决策信息参考,为信托公司业务升级提供支持 系统。关注市场变化和同业动态,利用各类新媒体资源,与相关业务和产品协同, 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提升信托品牌的认知度。




报告链接:2020年中国信托公司股权投资发展研究报告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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