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为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正确认识和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金融业将延续强监管态势。作为体量大,业务杂、关联风险高,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的金融控股公司(以下简称“金控公司”),愈发需要响应国家号召,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这是非金融企业申请获得金控公司设立许可的必要条件,也是广义“金控公司”在未来合规经营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
从监管意图来看,我国实施金控公司准入管理,明确准入规范和监督管理办法,强调持牌经营的原则,目在补齐跨金融业态监管短板,防范跨业态风险传染。从狭义理解,其监管对象是获批持牌的金控公司:从广义理解,金控公司监管的原则和标准,也同样适用于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金融业态的各类以金融为主业的集团型公司,包括银行集团和保险集团在此背景下,普华永道基于丰富的金融集团和金控公司风险管理以及数字化转型的咨询经验,采用问卷方式对22家典型金控公司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总结了金控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和痛点,并对其风险管理的趋势进行研判。
本白皮书列举了十余个典型金控公司和金融集团的实际案例,提出金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三维一体”目标模式及实施策略建议。在本白皮书相关的调研与撰写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了行业的广泛响应与支持。特别要感谢中信集团和中信金控的指导与支持多位领导、专家与课题组进行了多轮的研讨,并提供了大量的案例素材。1.背景介绍2020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明确规定: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准入管理,符合要求的非金融企业、自然人等主体控股或实际控制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同时,人民银行颁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以下筒称《金控办法》)明确金控公司持牌经营,统筹监管。根据人民银行的公告,2021年以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及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等三批机构陆续向人民银行提交金控公司设立申请并获得受理,其他产业央企、地方金控和民营金融集团也在积极筹备和申请设立金控公司的过程中。
2022年3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正式批准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筹)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首批金控公司牌照正式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