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提出一项指令,规定减少债务-股权偏差津贴欧盟委员会 – 公平税收 – 债务权益偏差 – DEBRA – 权益津贴– 利息扣除限制 – 反避税2022 年 5 月 11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指令(指令)提案,规定了减少债务-股权偏差津贴 (DEBRA),旨在从税收角度为债务和股权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并帮助企业建立稳固的融资结构。
该提案将适用于在欧盟成员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并且在某些条件下,将规定从纳税人的税基中扣除其在给定纳税年度的权益增加.该指令将进一步规定具体的反滥用措施,以确保不会人为地从拟议的新股本津贴中受益。此外,该指令将对利息扣除引入新的限制,该限制需要与欧盟反避税指令(理事会指令 (EU) 2016/1164 - ATAD)下的利息限制规则一起应用。
背景欧盟委员会曾多次指出,融资成本的不对称税收处理导致投资决策偏向债务融资,这阻碍了有效的资本市场融资。一般来说,欧盟的税收制度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时扣除债务利息,而与股权融资相关的成本(如股息)大多不可扣除。
委员会认为,应该鼓励股权投资,因为拥有强大资本基础的公司被认为不太容易受到冲击。因此,委员会过去已经启动了几项举措来解决这个问题,包括非税收相关举措,例如欧盟资本市场联盟 2020 年行动计划 (CMU),该计划旨在促进股权融资,以便公司从Covid-19 相关的经济危机,变得更有弹性。
新的 DEBRA 税收相关倡议由欧盟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首次提出,作为其 21 世纪商业税收通讯的一部分,旨在促进欧盟稳健、高效和公平的商业税收制度(更多详情,请参阅 Euro Tax Flash 问题 448 和 449)。
在其沟通之后,委员会发布了一项初始影响评估,并要求公众就可能的解决方案提供反馈,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减轻税收债务对股权的偏差:-不允许扣除利息支付,或-通过允许对股权的名义利息进行税收减免来创建股权津贴,这可以通过对所有公司股权、新公司股权或公司资本(股权和债务)进行名义利息扣除来实现。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E-News 第 135 期和第 136 期。
欧盟委员会“DEBRA”提案拟议的指令分为四章,规定了规则,从关于范围和定义的一般规定开始,到涉及新的股权津贴、反滥用措施和对利息扣除的新限制的规定,最后是包括将拟议指令转换为欧盟成员国当地法律的规定。范围该指令将适用于在欧盟成员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有企业,包括非欧盟实体的欧盟常设机构。某些类型的金融企业(例如,欧盟法律定义的信贷机构、投资公司、另类投资基金、保险企业等)将被排除在外,以说明其特殊特征,根据指令的前言,需要特定的税收待遇。
-权益增加是本纳税年度末净资产与上一纳税年度末净资产的差额;-净资产是纳税人的权益与其参股联营企业资本和自有股份的纳税价值之和的差额。这名义利率将根据相关货币的 10 年期无风险利率计算,增加 1% 的风险溢价,对于中小企业,风险溢价为 1.5%。
在某些情况下,委员会将有权通过采用授权法案来修改风险溢价率。股权免税额的扣除将限制为纳税人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EBITDA) 的 30%,有效期为 10 年,委员会认为这大约是典型的债务到期日.这意味着权益准备金将在其发生当年和接下来的九年中扣除。
额外的符合条件的权益增加,例如在接下来的一年中,将触发一项新的股权减免,该减免也可以在其发生的纳税年度和发生后的九年中扣除。纳税人在某一纳税年度的权益减少,且纳税人在上一年度因权益增加而获得免税额的,按照与之前计算的免税额相等的金额连续10次纳税年。如果纳税人提供证据证明股权减少仅与纳税年度内发生的损失或法律义务有关,则不适用。
此外,该指令将提供结转机制,其中部分免税额在某个纳税年度不可扣除:-免税额超过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30%的,未使用的免税额最多可以结转5个纳税年度。-因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不能在一个纳税期间扣除的,未使用的可以无期限结转。反滥用措施该指令将进一步规定具体的反滥用措施,这些措施基于行为准则小组于 2019 年通过的名义利息扣除制度的指导,并将特别针对人为从津贴中受益的安排在股权上。
这些反滥用措施通过以下方式限制合格股权增加的范围:-不包括源自 (i) 集团内部贷款、(ii) 集团内部参与或现有业务活动的转让以及 (iii) 现金出资引起的股权增加,除非纳税人证明这些交易的正当商业理由并且交易不导致双重扣除;-如果股权增加源于实物捐助或资产投资(例如,防止资产估值过高),则对计算减免基数设置限制;
-不包括因将旧资本转换为新股本而产生的股本增加,这些股本在重组前已存在于集团中(例如通过清算或创建初创企业)。利息扣除限制该指令还将对超过借贷成本(即支付的利息减去收到的利息)的可扣除性引入 15% 的新限制,以同时解决股本和债务方面的债务-股权偏差,并保持成员的可持续性国家公共财政。指令中提出的新的利息限制规则将与 ATAD 第 4 条下的现有利息限制规则相互作用,如下所示:-根据本指令,纳税人将被要求首先计算超出借款成本的扣除额;和-然后应用 ATAD 下的利息限制规则。
该指令将要求成员国确保纳税人有权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仅扣除两者中较低的金额。在这种情况下,该指令的解释性备忘录提供了超过 100 的借款成本的示例,其中 85% 可根据拟议指令扣除,即总共扣除 85。根据 ATAD 规则允许的利息扣除较低(例如 ATAD 下允许的金额为 80),额外的不可扣除金额(即本例中的差额 5)将根据 ATAD 的规定结转或转回,如转入欧盟成员国的国内法.总体结果是 15 项利息借款费用不可扣除,另外 5 项利息借款费用结转或向后结转。
换位和过渡规则委员会建议成员国应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将这些规则转化为国内法,并且该指令的规定应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该指令还将为那些目前已经根据国家法律对股权融资适用税收减免的成员国提供过渡规则。这些成员国将被允许将指令的应用推迟最多 10 年。
该期限将受到国家法律规定的福利期限的限制,如果后者少于 10 年。下一步该立法提案现在将提交给欧洲议会进行磋商,并提交给理事会通过。考虑到委员会提议的法律依据是《欧盟运作条约》(TFEU)第 115 条,该指令需要理事会一致通过。
此外,只有在议会和任何相关委员会提出(不具约束力的)意见后,理事会才被允许通过该文本。如果该指令在理事会获得批准,它将在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 20 天生效。欧盟税务中心评论该指令的解释性备忘录指出,在设计其提案时,委员会考虑了 2021 年 7 月 1 日启动的公众咨询的结果。
在不同的政策选择中,委员会决定减轻债务-股权偏差通过同时解决股权和债务问题(而不是债务或孤立股权)的措施,将新股权的备抵与对债务成本可扣除性的限制相结合,以确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在之后的持续复苏期间保障公共财政流行病。然而,该提案的成功通过可能取决于成员国如何看待 DEBRA 对其经济的影响(例如,其采用是否会带来福利)和对其国家预算(即短期内政府将花费多少) -学期)。
此外,已经在国家法律中规定股权融资津贴的六个成员国(比利时、塞浦路斯、意大利、马耳他、波兰和葡萄牙)是否会同意该提议并改变其现行税收仍有待观察。框架。正如解释性备忘录中所强调的那样,这些国家措施目前在政策设计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因此,DEBRA 提案可能会随着政治辩论的发展而发生变化。还预计委员会将启动公众咨询程序,要求对拟议指令的文本提供反馈。
还值得注意的是,该指令的前言提到了欧洲商业提案:所得税框架(BEFIT)。在这方面,委员会最近发布了一个咨询页面,其中提到关于 BEFIT 计划的公众咨询计划于 2022 年第三季度开始,并计划在 2023 年第三季度通过。BEFIT 计划旨在根据预先定义的公式(公式分配),引入用于确定公司税基和在成员国之间分配利润的通用规则。该提案将建立在经合组织 BEPS 2.0 提案的支柱 1 和支柱 2 下商定的原则之上,并进一步调整这些原则以确保适合在欧盟单一市场内扩展使用。
因此,看看 DEBRA 如何与欧盟和经合组织层面的其他当前税收发展互动,包括拟议的欧盟最低税收指令,该指令也将在 2024 年生效,这将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毕马威的欧盟税务中心,或酌情联系您当地的毕马威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