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61号监管机构:国家发改委业务类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有效盘活不同类型存量资产。根据《通知》,对具备相关条件的基础设施存量项目,可采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盘活。
对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资产,可采取资产升级改造与定位转型、加强专业化运营管理等,充分挖掘资产潜在价值,提高回报水平。另外,《通知》要求加快回收资金使用,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跟踪监督,定期调度回收资金用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等情况,推动尽快形成有效投资。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监管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类型: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小组发布《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主要包括五大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汇率风险中性的内涵和意义;•第二部分介绍企业建立汇率风险管理制度的意义、原则、框架、评价方式等;•第三部分介绍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概念、适用场景和办理流程;•第四部分从大型企业(以国有企业为样本)和小微企业等不同市场主体视角,介绍了银行提供汇率风险管理服务的实践;•第五部分介绍套期保值会计的概念和核算方法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推广疫情防控保险助力做好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2)598号监管机构:国家发改委业务类型:COVID-19 措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推广疫情防控保险助力做好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推广疫情防控保险,助力做好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有关工作。《通知》鼓励开发完善复工复产综合保险方案和健康保险、货物损失险等疫情防控保险产品。
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共同参与,探索建立疫情防控保险共保体,增强承保能力,有效分担风险。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国际组织美国英国欧盟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22年第24号监管机构:中国财政部中国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业务类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中国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公告》明确,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现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
具体按照《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扣代缴内地投资者从香港基金分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监会香港金管局开展香港与内地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监会香港金管局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监会、香港金管局发布联合公告,开展香港与内地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互换通”将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正式启动。“互换通”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参与两个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机制安排。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3号监管机构: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类型:运营和行为风险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规范信用卡息费收取;•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转变粗放发展模式;•规范外部合作行为管理;•进一步推动信用卡线上服务便利化。
其中,《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合同中严格履行息费说明义务,以明显方式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并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息费负担,积极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针对信用卡分期业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2号监管机构:中国银保监会业务类型:运营和行为风险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资本监管要求、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方法、并表资本监管范围、资本管理要求以及监管部门职责等五大方面内容。《办法》规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一)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二)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三)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2022)651号监管机构:深交所业务类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借贷业务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到,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做好债券借贷参与主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保障业务平稳运行。借贷双方应当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对手方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业务集中度,开展业务前对对手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准入管理并设置折算比例等风控指标,在债券借贷存续期持续了解对手方情况,及时采取合理措施控制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会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业务类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建立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与识别机制,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共四章二十条,包括总则、评估流程与方法、评估指标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评估范围;•明确评估指标和权重;•明确评估的具体流程。《办法》规定,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范围为我国资产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曾于上一年度被评为系统重要性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