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金融资产或服务权的转让是否符合财务报告出售的条件目的可能既耗时又复杂。实体必须同时考虑转移。作为这种分析的一部分,该实体将评价相关的法律和会计规则,并解释一般必须咨询法律专家。该分析的结果可能会对交易的分类、计量和收益影响以及相关财务报表比率。该指南十多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预计短期内。占金融资产的转移下面的流程图说明了实体在评估财务转移是否时将执行的步骤资产(例如,贸易应收账款、贷款应收账款或股本证券)符合财务报告销售条件目的。
对于要作为出售核算的金融资产转移,ASC 860-10-40-5 中的三个条件必须被满足。但是,在评估这些条件之前,转让方必须得出以下两个结论避免将转让视为担保借款:•转让方不合并受让人— ASC 810 解决了整合问题。销售会计可以将金融资产转让给合并的关联公司永远不会实现。•转让涉及整个金融资产或分红权益——如果转会涉及感兴趣在金融资产中,与资产本身相反,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实现销售会计该权益符合参与权益的定义。
ASC 860 解决了以下条件:利益必须满足才能成为参与利益。这种指导的应用可以是时间消费和复杂。达到上述两个结论的主体必须评估销售会计的三个条件在 ASC 860 中。在评估这三个条件时,实体将同时考虑法律性质和转让的实质内容。要满足销售会计的条件,转让必须是真正的合法销售。这决定是由律师而不是会计师做出的。
即使转移符合此法定隔离条件,受让人必须能够自由质押或交换(即出售)收到的金融资产(或受益从证券化实体获得的利益),转让方无法保持对证券化实体的有效控制转移的金融资产(例如,通过能够回购)。实体可能需要在以下方面使用重大判断评估这两个条件,往往必须咨询其会计顾问。2ASC 860还解决了传输的初始和后续识别和测量,以及实体必须提供的相关披露。
实体应用的指南将有所不同,具体取决于转让记作销售或借款。会计对称作为出售或担保借款的转让的会计处理是对称的。也就是说,如果转让方满足将金融资产转让作为出售进行会计处理并因此终止确认转移的金融资产的条件资产,受让方将转让作为购买金融资产的账户。同样,如果转让人这样做不符合将金融资产转让作为出售进行会计处理的条件,并将该转让反映为有担保借款(即不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受让人将转让作为应收账款进行账户核算让与人。
偿付资产和偿债的会计处理ASC 860-50单独处理了金融资产服务的会计处理,包括服务的转移资产和披露。服务资产转让的终止确认模式不同于转让的终止确认模式的金融资产。但是,与金融资产转让一样,服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也是如此。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是对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