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或“新法”)。新法将取代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印花税法总体上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将《暂行条例》及证券交易印花税、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等相关文件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
同时,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将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设计合同、运输合同及知识产权转让书据的适用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至万分之三,并完善税收优惠规定,减轻企业税负。与《暂行条例》及其他现行文件规定相比,此次印花税法的几项重大变化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中国自1992年起统一对沪深两市股票证券交易征收印花税,经多次政策调整,确定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单边(仅对出让方)征收,税率为千分之一。历年来,证券交易印花税构成了中国印花税收入的主要来源。新法将证券交易印花税正式纳入法律规范,具体对象包括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并维持税率不变,意在支持中国证券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降低部分合同的适用税率:与原先《暂行条例》中大部分应税凭证适用万分之五税率相比,新法下,大部分原适用万分之五税率的合同均减税至万分之三,包括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并将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并入“建设工程合同”税目,适用万分之三税率。
此外,新法将财税[2018]50号文对营业账簿的减免税规定直接纳入法律,即对资金账簿按万分之二点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并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减免印花税的情形:一方面,印花税法顺应数字经济时代潮流,新增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的规定;另一方面,新法明确授予国务院对于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的减免印花税权力。
现行有效的这一类优惠政策包括各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等。•印花税计税依据不包含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是实践中的一个常见争议问题,新法明确,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提示纳税人在拟定合同时应单独列示不含税金额及相应的增值税税额,以降低印花税税负。
•明确未列明金额的合同应采用的印花税计税依据: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应依次按照实际结算金额、市场价格、政府指导价进行确定。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规定印花税扣缴义务人:由于在境外书立、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也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新法明确了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
•明确印花税征管相关具体事项:现行《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并未明确纳税期限等问题,容易产生征管争议。新法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并明确了各类情况下的纳税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