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及国内合规监管要求日趋严格商业贿赂、舞弊、洗钱等正逐渐成为全球性问题。各国监管机构及国际机构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建设廉洁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合规经营管理要求和执法力度。近年来中国政府也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治企、合规监管的力度。2016年,国务院针对国有企业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等政策,以期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加大依法治企的力度,不断提高合规经营的水平。同时,国际标准化组织推出的ISO196 0 0及ISO37001等合规相关标准也在逐步纳入中国国家标准中,作为企业建设合规管理体系的重要参考和指南。
法律、指导文件名称特点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案》•“防止贿赂失职罪”:员工、子公司、其他第三方出于公司利益而实施贿赂,无论发生在英国还是国外,公司都会受到指控,只能借助“充足程序”抗辩•充足程序:证明具有充足的合规程序,能够有效预防贿赂发生美国《海外反腐败法》
•197 7年制定,198 8年修订,禁止商业机构或个人(不限于美国企业)为获得或保留业务向外国官员行贿•降低处罚方式:证明企业存在有效的合规制度;自愿披露、积极合作与认罪世界银行黑名单制度与《诚信合规指南》•不给任何涉嫌贪污受贿的国际公司投标资格,禁止其参与由该行自主的所有项目
•制定并实施符合世界银行要求的合规诚信体系是提前终止、终止或有条件免于制裁的主要条件经合组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计划(BEPS)》•根据“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这一总的原则,将对跨国企业海外业务整体组织架构和商业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以往,跨国企业常常在投资母国和被投资国之间安排一家或多家设立在低税率或零税率地区中间控股公司,跨国公司将大量的利润转移至这些低税率的地区,这一做法将不再行得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全面建设法治央企的工作
•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开展国际化经营,严格按照国际规则、所在国法律和我国法律法规开展境外业务《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第一次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9大方面54个雷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
近年来,因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反舞弊与反腐败、环保标准、质量要求等相关监管要求,而受到监管机构严厉处罚的案例层出不穷,无一不给企业带来巨额经济损失。部分典型案例如下:•2016年12月,上汽通用因垄断被上海市物价局罚款2.01亿。这是继奥迪、奔驰、克莱斯勒及东风日产后国内又一家因垄断被处罚的整车企业;•2016年11月,纽约州金融服务局以违反反洗钱法、掩盖可疑金融交易为由对中国某银行纽约分行处以2 .15亿美元的罚款;
•2016年葛兰素史克在华子公司因向公立医院医生行贿受到SEC指控,企业以支付2000万美元为条件与SEC达成和解。•2015年9月,美国环境保护署指控大众汽车集团生产的部分柴油发动机利用“失效保护器”规避尾气排放监测。大众最终以147亿美元与监管机构达成部分和解协议•2014年,奔驰因与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部分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被江苏省物价局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共计3.5亿元。2. 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合规风险凸显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近年来,国际合规监管活动中涉及中国的案件越来越多。
2017年3月,中兴通讯因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以支付8.92亿美元的刑事和民事罚金(相当于中兴通讯20%净资产或两年利润)的条件与美国政府达成和解。2016年美国司法部《反海外腐败法》执法案件(含不予起诉决定)中,有10件与中国相关,占比45%;美国证监会的相关执法案件中,14宗涉及中国,占比58%。自1999年起,世界银行即宣布不给“黑名单”内任何涉嫌贪污受贿的国际公司以投标资格,名单内的企业和个人在被处罚期限内禁止承接世界银行自主项目。截至2017年1月31日,尚在该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中国企业和个人多达45个。
公平竞争、反舞弊与反腐败、反垄断和反洗钱、环保、质量等合规要求已经成为全球立法和监管的趋势,中国企业在全球化经营的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受到国外相关立法的管辖,企业因违反所在国法律要求而遭受处罚的类似案件比比皆是。尤其在“一带一路”国策的指引下,中国企业将掀起一波全球化的新高潮,对于习惯了“中国式打法”的企业来说,面临的合规风险更为突出。
3.《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终身追责与9大方面54个雷区2016年8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是本轮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的“1+N”配套文件之一。该制度要求高、操作性强,给国企的合规经营将带来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