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概述2022.pdf

2023-01-03
34页
5MB

本手册旨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作基本的概述。除非另有说明,本手册中的内容是于2022年3月31日按当时所有公开的信息所编制的。目的是对读者可能提出的一些基本但重要的问题作出解答。因篇幅有限,本手册并不能涵盖税法规定的所有内容。若读者在实务上遇到具体的问题,仍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解释。



由于法律法规在不断演变,各地方税务机关对法律法规的解释也不尽相同,敬请在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前索取详尽的专业意见。如需了解更多有关在本手册第27页和第29页所介绍的服务,请随时与后附的普华永道专业人士联系。本手册中的内容不涵盖分别于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成立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税收。港澳地区仍保留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原有的税制,而中国大陆的税法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并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税种极为广泛,包括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间接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与房地产有关的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如印花税、关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船舶吨税和烟叶税等。中国不设资本利得税,出售固定资产所得也视为普通收入征收所得税。税收征管中国主要的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其实施条例由国务院颁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被授权解释并执行税法及实施条例。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也负责监督地方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


外国投资者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结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 等法律的规定。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前应首先关注投资项目是否属于限制类、禁止类或鼓励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同时适用于内资和外资的投资者,在此清单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的行业,对内外资的限制性措施是一致的。例如, 内外资建设大型主题公园均须履行项目核准程序;博彩业、色情业等内外资均禁止投资。•目前, 外资还适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该负面清单列示了31条外商投资限制和禁止准入的特别管理措施。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列出适用于全国的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目录480条和适用于中西部地区各省的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清单。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享受进口设备免关税等优惠政策。•原则上,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以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以外的领域,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的设立仅实行备案管理,而不需要审核。其他与外商投资有关的重要方面还包括:•外资在自贸试验区投资,适用《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外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适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港澳台投资者参照外国投资者适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


如《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有更优惠的开放措施,可按照相关协议规定执行。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在以下省和直辖市的指定范围内建立了二十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市、广东省、天津市、福建省 、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海南省 、陕西省、四川省、重庆市、山东省、 江苏省、广西省、河北省、云南省、黑龙江省、北京市、湖南省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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