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字贸易是打破时空属性和物理界限的新贸易形态
(一)数字贸易是所有以数字方式订购和/或交付的国际贸易
贸易是经济社会资源配置的关键环节,在信息通信技术突飞猛进的时代下也正经历 着数字化的变革。数字贸易是随着数字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催生出的新贸易形态。 目前,国内外学界与业界尚未对 “数字贸易” 这一概念达成广泛的共识,也没有 形成统一的统计标准。当前国际上相对权威的界定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经济 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UNCTAD)和世界贸易组织 (WTO) 在 2023 年联合发布的第二版 数字贸易测度手册》,将数字贸易界定为 “所有以数字方 式订购和/或交付的国际贸易”。 我国商务部沿用上述定义,认为数字贸易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服务 为核心、数字订购与交付为主要特征的对外贸易。 其中,数字交付贸易是指通过计算机 网络远程交付的所有国际贸易交易,包含数字技术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字产品贸易 和数据贸易。数字订购贸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使用专门为接收或下订单而设计的方法 达成的货物和服务贸易,等同于我们常说的国际电子商务。
(二)数字贸易与传统贸易在贸易对象、结构、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贸易对象的数字化是数字贸易区别于传统贸易的重要维度之一。贸易对象数字 化表现为以数据形式存在的要素和服务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交易对象。传统贸易是 货物服务、传统生产要素的跨境流动。而数字贸易除了涵盖传统货物、服务、生产要 素外,还包括数据、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的跨境流动,贸易对象更加广泛。
贸易方式的数字化是数字贸易区别于传统贸易的另一重要维度。贸易方式的数字 化是指贸易全流程、全链条呈现出数字化转型,推动贸易成本下降、效率提升。具体来 看,订单获取方式上,传统贸易通常通过线下磋商进行;数字贸易采取数字订购方式。 商品交付方式上,传统货物贸易通常采用海洋、铁路、航空、公路等运输方式,传统服 务和生产要素贸易通常体现为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境外投资、自然人流动;数字贸易 则采用数字交付方式实现。 数字贸易的商业结构更加扁平化。从商业结构来看,在传统贸易模式下,往往存 在多级分销体系,参与主体包括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等诸多中间机构,供给方和需求方通常并不直接进行交易;而在数字贸易模式下,商业结构扁平化,供求双方可 以直接交易,具体包括 B2B、B2C、C2C 等商业模式。 数字贸易运作模式更加高效简洁。从运作模式来看,传统贸易通常在固定交易场 所进行,且供需双方交易相关材料和单据采用实体纸质形式;数据贸易多通过电子商 务平台开展,使用电子材料和单据。
(三)数字贸易日益成为全球经贸往来的重要纽带
全球数字贸易正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比非数字贸易增长更快。据世界贸易组 织(WTO)统计,2022 年全球可数字化交付服务出口额为 4.1 万亿美元,同比增长 3.4%,占全球服务出口比重达 57.1%。2012—2022 年,全球可数字化交付服务出口年 均增长 6.1%,比同期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速高出 1.6 个百分点。OECD 报告显示, 进入 21 世纪以来,数字贸易与非数字贸易增长速度明显分化。2011 年以来,全球数 字贸易的增长一直比“其他贸易”的增长更为明显。 世界数字贸易集中于发达经济体,发展中经济体仍面临“数字鸿沟”。从规模 上看,2022 年,发达经济体的可数字化交付服务贸易额高达 5.5 万亿美元,较 2010 年 2.8 万亿美元的水平几乎翻了 1 倍。而发展中经济体可数字化交付服务贸易额为 1.8 万亿美元,规模不到发达国家的 1/3。从占比来看,2022 年,发达国家可数字化交付 服务贸易额占其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为 58.62%,曾在 2020 年一度高达 66.85%;而发 展中国家可数字化交付服务贸易比重仅占其服务贸易总额的 41.43%。
美欧是全球数字服务供给的核心区。美国可数字化服务贸易始终位列全球第一, 主要得益于其在 ICT 行业拥有许多大型跨国企业,且数字技术进步程度始终领先其他 国家。爱尔兰的可数字化服务贸易位列全球第二,主要得益于其税收优势和地理位置, 吸引了众多海外投资者建立跨国公司。 ICT 领域产品和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全球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驱动力。ICT 产业以 信息通信技术为基础,从事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设备制造并提供相应服务,涉及 ICT 制造业和 ICT 服务业两大领域,在数据上反映为 ICT 产品贸易和 ICT 服务贸易。 全球 ICT 产品贸易发展不断加快。根据 UNCTAD 数据统计,2000—2022 年,全 球 ICT 产品国际贸易规模从 2.04 万亿美元增长到 6.05 万亿美元,同时,这期间全球 ICT 产品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保持在 20%—30%之间,其中,2022 年占比为24%。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使得人民生活、国际贸易、社会发展等多个方面数字化变 革加速,推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等 ICT 商品的国际贸易发展。2020—2021 年,全球 ICT 产品贸易规模从 5.01 万亿美元跃升至 6.07 万亿美元,呈现显著增长态势。 全球 ICT 产品主要靠电子元件、计算机和外围设备、通信设备带动。电子元件在 所有 ICT 产品子类别中呈现最强劲的增长,从 2000 年的 6682 亿美元增长至 2022 年 的 27624 亿美元,反映出全球电子制造业对高质量元件需求的不断增长。计算机和外 围设备从 2000 年的 7472 亿美元增长到 2022 年的 13540 亿美元,尽管这一领域的贸 易规模经历了波动,但长期趋势显示出稳健增长,反映出计算机技术在商业、教育和 娱乐中不断增长的应用。通信设备从 2000 年的 3130 亿美元增长到 2022 年的 12586 亿美元,突显出全球通信网络升级和智能手机普及对通信设备需求的推动作用。消费 电子设备和其他杂项产品的贸易额在总体规模上较小,呈现稳定的态势。
全球 ICT 服务贸易扩张带动全球服务贸易快速增长。近年来,全球数字服务贸易 稳步增长,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更凸显了数字贸易的发展韧性和巨大潜力。根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报告,全球数字贸易在服务贸易中的占比从 2011 年的 48.1%提 升至 2022 年的 53.7%,其中,2020 年一年就提高了 11.6%。全球数字贸易增长的关 键动能是贸易对象的数字化,作为贸易对象数字化的组成部分,ICT 服务贸易 (包括 了电信服务、信息服务、软件复制和分发的许可证等)在过去十年间发展最快。 2005-2022 年间,世界 ICT 服务国际贸易规模从 2005 年的 1681.24 亿美元增长至 2022 年的 9129.49 亿美元,增长超过 4 倍。同时,世界 ICT 服务国际贸易占世界总服务贸 易的比重从 6%增长到 12%。特别是在 2020 年,疫情防控对通过数字手段交付的服 务贸易影响有限,加速了金融、保险、教育、医疗等传统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在线 办公、云计算等新兴数字服务产业获得空前发展机遇,ICT服务贸易比重达到了近14%。 全球跨境电商规模不断扩大。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快 速发展起来。根据全球知名市场研究机构 eMarketerd 的报告,2022 年全球互联网人 数为 54.7 亿人,同比上涨了 17.4%;渗透率为 69%,相比 2021 年增加 9.5%。在此背 景下,根据 IMARC Group 数据统计,2023 年全球跨境 B2C 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达 12205 亿美元,预计到 2032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80711 亿美元,2024—2032 年复合年增长率 预计达到 23.36%。Grand View Research 的报告指出,年轻都市人口的在线购物方式 以及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普及率的提升是推动全球跨境 B2C 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的增长 的主要因素。
越来越多的区域贸易协定纳入了数字贸易条款。OECD 研究显示,有 116 项涉及 数字贸易或电子商务条款的协议,占 WTO 统计的所有协议数量的 33%。有 74 项协 议中包括至少一章关于数字贸易的内容,占 WTO 统计的现有协议数量的 21%。与此 同时,各国也已开始就更广泛的 “数字经济协议”进行谈判,其中包括智利、新西兰 和新加坡之间的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议 (DEPA),以及澳大利亚和新加坡之间的 DEA。 这些协定不仅纳入了现有贸易协定中的一些议题,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和进步协 定(CPTPP),还将讨论扩大到了其他领域,如人工智能(AI) 。
二、基础性数字服务激活贸易新动能
云存储和计算、数字平台、5G 网络和区块链四大关键基础性数字服务对数字贸易发 展带来显著影响。云存储和计算服务对上线、上云提供支持,推动形成“云端经济”生 态,催生出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新业态。数字平台服务是数字经济和数字 贸易高效有序运转的重要支撑,其提供了一种将有关当事人聚集在一起在线互动的机制, 为数据、商品和服务的供需对接,以及研发、设计、制造等的分工协同提供支持。5G 网 络服务催生新应用场景和数字服务需求,推动新的数字服务产业出现、发展和全球化分 工。区块链服务构筑安全、可信贸易环境,为数据、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贸易提供保障。
(一)云存储计算服务构筑数字贸易基础
云端存储、计算改变服务创造模式。云存储服务是云存储系统提供的数据访问服务, 使用户能够在任意时间、任意地点,通过任何连网的设备连接到云存储系统中,进行方 便、快速的数据存取。与传统存储服务相比,云存储整合云计算的核心特征,包括即时 自助服务、广泛网络接入、地理独立资源池、弹性伸缩和精确度量,并融合分布式数据 库的层次化管理、多重冗余及透明操作等先进技术。云存储在保障存储方式的灵活性和 可靠性同时,也保证了操作的高效性和专业性,满足不同行业用户对数据存储解决方案 的严格要求。 到 2025 年,预计数据量将达 175ZB,迫使企业从不足的传统存储转向云解决方案。 随着云计算发展,企业正将数据大规模迁移至云,同时实现 IT 运维自动化,使云存储成 为其核心策略。 中国云计算市场增速快于全球,预计 2025 年突破万亿元。从整体来看,全球云计算 市场规模增速放缓、我国云计算市场保持高速增长。Gartner 数据显示,2022 年全球云计 算市场规模为 4910 亿美元,增速为 19%,较 2021 年同比下降 13.5%。据中国信息通信研 究院统计,2022 年我国云计算市场规模达 4550 亿元,较 2021 年增长 40.91%。 云计算仍然是新技术融合和业态发展的重要手段。预计在大模型、算力等需求刺激 下,市场仍将保持稳定增长,到 2026 年全球云计算市场将突破万亿美元。相比于全球 19% 的增速,我国云计算市场仍处于快速发展期,并持续保持较高的抗风险能力,预计 2025 年我国云计算整体市场规模将突破万亿元。
(二)数字平台服务串联各方要素与服务
数字平台服务串联数字世界。首先,数字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可以扩展服务贸 易的数字化范畴。数字贸易在本质上是一种交换和价值实现的过程,这不仅体现在直接 涉及的数字产品中,也渗透在电子商务和各类在线平台的服务之中,从而成为服务贸易 发展的一个重要驱动力。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 3D 打印等技术为 传统服务贸易提供了新的数字化途径和工具,服务贸易的领域随之显著拓展,例如可以 通过在线平台进行国际咨询和远程服务。 其次,数字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可以增强服务贸易的全球可达性。数字贸易平 台的出现极大扩展了服务贸易的覆盖范围,实现了无地域限制的市场接入,使得很多服 务,如教育、咨询、设计等,能够跨越国界直接触及全球客户。这种灵活性意味着服务 供应商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时区的需求,提供 24 小时不间断服务,从而优化客户体验和 服务可用性。此外,数字化平台还通过各种在线工具,使服务供应商更容易理解和适应 不同文化和市场的需求,从而提升跨文化沟通的能力。
围绕数字贸易便利化的数字平台不断生成。随着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技术的不断 成熟与普及,数字对传统贸易改造赋能的程度持续加深,各方都在积极探索便利化的数 字平台。从我国实践来看,阿里巴巴旗下的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PT)是国际社会通过 公私合作、探索规则创新的中国最佳实践,平台覆盖范围广,已为全球超过 190 个国家 和地区的 4700 万海外商家提供了数字化贸易服务,服务境外消费者超过 3 亿。平台不仅 促进贸易便利,还对国内外政府数字贸易治理的协同起到积极作用。例如,泰国首个数 字自贸区由 eWTP 和泰国政府共建,推动泰国政府立法,复制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制 度模式和监管经验;为应对欧盟税改,向比利时海关、税务机构争取到为中国商家提供 进口增值税缓缴 (GVR)的解决方案;为马来西亚商家出口提供秒级通关的数字服务等; 在中国上海、深圳等地试点“数字清关”的包裹数字化通关改革。
(三)5G 网络服务拓展数字贸易全新场景
5G 应用新场景将催生出海量数字服务需求。5G 网络服务具有高速率、低时延、高可 靠、广覆盖等优势,能满足人们在居住、工作、休闲和交通等各种区域的多样化服务需 求,为用户提供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云桌面、在线游戏等极致的业务体 验;同时,5G 网络服务还将渗透到物联网以及各种行业领域,与工业设施、医疗仪器、 交通工具等深度融合,有效满足工业、医疗、交通等垂直行业的多样化服务需求,实现 真正的万物互联。 5G 应用新场景将催生出海量数字服务需求,推动新的数字服务产业出现和发展,并 形成全球产业链,带来新的国际分工机会,激发数字服务贸易潜能。5G 和 AI 将推动几乎 所有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根据市场调研公司 IHS 的预测,到 2035 年 5G 在全球范围内将 创造 13.1 万亿美元的经济产出,同时将创造超过 2000 万个就业岗位,其中包括在中国的 数百万个工作岗位。 全球 5G 网络建设稳步推进,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截至 2023 年底,全球已有来 自 119 个国家和地区的 304 个运营商推出基于 3GPP 标准的商用 5G 网络,新增 5G 商用 网络 53 个,较 2022 年基本持平。全球 5G 基站部署量稳速增长,2023 年全球 5G 基站累 计部署总量超过 517 万个,年度新增 153 万个,较 2022 年新增量持平。全球 5G 用户数 突破 15.7 亿,占全球移动用户数的 18.6%,年度新增 5G 用户 5.6 亿。从增长趋势来看, 全球网络基站以及用户数均保持较高的增量水平,5G 市场前景持续向好。
全球智能手机市场持续低迷,但 5G 手机市场稳步增长。2023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 11.74 亿部,同比下跌 4.2%,达近十年最低水平。其中,全球 5G 智能手机出货量约为 7.16 亿部,同比增长 2.3%,占智能手机出货量的 61%。中国市场 5G 手机出货量达 2.39 亿部, 同比增长 11.7%,占智能手机出货量的 86.6%。 高端化转型成为手机市场新动力。2023 年全球高端智能手机(批发价 600 美元及以 上)市场的销售额同比增长约6%,高端智能手机销售量占全球智能手机市场销量的 24%、 销售额占比 60%,是 2016 年高端智能手机销售量比重的 4 倍。随着全球手机市场进入存 量阶段,5G 技术成为发展新动能,产品质量和性能的提升不仅使换机周期不断拉长,也 促使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升级,高端市场活力初显,手机厂商集中发力高端旗舰手机产 品,如华为 Mate 系列、OPPO Find 系列、小米 Fold 系列、vivo Fold/Flip 系列等。
(四)区块链服务搭建可信数字贸易环境
区块链服务重塑数字资产交易生态。区块链使数据记录更容易、更透明、更安全。 主要由于其对更改的抵抗力,区块链提供了基于时间的交易信息,无论它们是在私人、 公司实体、供应商网络甚至国际供应链之间。与国际贸易相关的价值链非常复杂,虽然 其交易涉及多个参与者,但其贸易融资、海关管理、运输和物流等其他方面都受益于区 块链技术的采用。跨境支付和结算是区块链技术最大的用例,特别是考虑到过去曾为贸 易交易数字化所做的众多努力。例如,数据在国内交易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面临数据确权、 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信任机制等问题。通过将区块链与数据交易系统相结合,利用共 识算法对数据进行确权和对交易进行记录,可以加强数据产权保护并提升交易合规性, 构建可信任的交易环境,突破数据流动孤岛。 区块链技术与服务正从加密数字货币向更多领域延伸。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 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全球区块链企业主要集中在美国、中国,占比分别为 27%和 26%, 其他国家和地区区块链企业数量略有减少,主要涉及金融业、政府档案、数字资产管理、 投票、政府采购、土地认证/不动产登记、医疗健康等领域。在贸易金融服务领域,中国 银行业协会联合五大行共建“中国贸易金融跨行交易区块链平台”,将主要发挥四个方 面作用:一是实现跨行贸易金融产品交易信息的标准化、电子化和智能化;二是提高贸 易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利用区块链防控贸易金融业务风险;四是强化资源共 享和利用。在供应链管理领域,区块链技术可以记录并追踪供应链中的每一个环节,确 保产品的来源、生产、运输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这对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公共服务领域,区块链技术可以用于身份认证、投票统 计、公共服务记录等方面。通过去中心化的方式,可以确保公共服务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提高政府治理效率。
三、数字贸易成为我国新的发展引擎
(一)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在全球竞争力不断提升
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商务部数据显示,以数字交付 为特点的贸易方式方面,中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总额规模不断增长,2022 年 达到 3727.1 亿美元的新高位,同比增长 3.4%。其中出口 2105.4 亿美元,同比增长 7.6%;进口 1621.7 亿美元,同比下降 1.6%。我国自 2018 年起保持可数字化服务贸易 顺差,且该顺差逐年扩张,2022 年实现 483.7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 175.4 亿美元。2011 年中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排名位于世界第 7,自 2015 年起排名持续攀升,2022 年上升至第 5,仅次于美国、爱尔兰、英国和德国。此外,可数字化交付服务贸易占 总服务贸易的比重也明显提升,2015 年以后的上升趋势尤为明显,从 26.74%上升至 40.96%,甚至在 2020 曾一度高达 43.6%。 知识密集型领域高速发展带动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发展。可数字化交 付服务贸易规模和占比的上升趋势主要依赖知识密集型领域的高速发展。我国电信、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规模的大幅攀升,使用知识产权领域方面也有较明显的提高, 起到积极的拉动作用。其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增长幅度最为明显,贸易规模 和在总服务贸易中的占比从 2010 年 145.79 亿美元、4.22%上升至 2022 年的 1209.56 亿美元、13.6%。
(二)跨境电商为我国外贸发展注入新动能
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历史新高。以数字订购为特点的贸易方式方面,海关 总署数据显示,2022 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 2.11 万亿元人民币,首次突破 2 万 亿元关口,同比增长 9.8%。 其中,出口额达 1.53 万亿元,同比增长 10.1%,占我国 出口总值的 6.4%。跨境电商进口 0.53 万亿元,下降 0.8%,占我国进口总值的 2.9%。 跨境电商出口商品中消费品占 92.8%。其中,服饰鞋包占 33.1%、手机等电子产品占17.1%、家居家纺用品占 7.8%。进口商品中,消费品占 98.3%,其中,美妆及洗护用 品占 28.4%、食品生鲜占 14.7%、医药及医疗器械占 13.9%、奶粉占 12.9%。 我国跨境电商的贸易伙伴已经覆盖全球。从出口目的地看,美国市场占 34.3%, 英国占 6.5%,德国占 4.6%,马来西亚占 3.9%,俄罗斯占 2.9%,此外还有新加坡、 日本、加拿大、法国,以及泰国、菲律宾、巴西、越南等新兴市场国家。从进口来源 地看,日本占我国跨境电商进口总额的 21.7%,美国占 17.9%,澳大利亚占 10.5%, 法国占 7.5%,来自韩国、荷兰、德国、新西兰、瑞士、加拿大、英国、印度尼西亚、 泰国、越南等贸易伙伴的货物,也通过跨境电商进入中国大市场。
(三)我国 ICT 领域是引领数字贸易快速发展的加速器
我国 ICT 产品贸易规模大幅增长,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计算机和外围设备 是发展的主力产业。进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 ICT 产业发展迅猛,ICT 产品贸易规模 从 2000 年的 2.04 万亿美元上升至 2022 年的 6.05 万亿美元,上升幅度高达 197%。ICT 产品主要包括计算机和外围产品、通信设备、消费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等。其中, 电子元器件成为我国规模最大且规模上升最快的 ICT 产品。相比而言,消费电子设备 贸易规模呈轻微下降态势。
我国 ICT 服务贸易出口规模持续扩张,成为服务出口的重要支撑。2005 年,我 国 ICT 服务贸易出口额仅有 23.25 亿美元,在我国总服务出口额的比重不足 3%。而 2022 年,我国 ICT 服务贸易出口额快速上升至 829.23 亿美元,占我国总服务出口额 的比重提升至 20%左右。
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模式探索与布局
(一)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模式的特点:对标国际,进一步提升贸易能级
对标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合作。近年来,我国积 极参与全球数字贸易国际合作,完善国际规则体系,提出发展数字贸易的中国方案。 2021 年,中国申请加入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 数字经 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扩大对外开放。2022 年 8 月,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联委会成立中国加入工作组,全面推进 相关谈判。 促进贸易与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区域贸易能级。贸易是产业的先导和引领,产业 是贸易的基础和支撑。贸易数字化在加快贸易和产业融合上起到非常关键的推动作用。 通过贸易数字化的发展,特别是柔性化研发设计、智能制造、精准营销、数字化供应 链、智慧物流和个性化服务的发展,提高整个产业链的数字化水平。同时从贸易端开 始加强对产业端的掌控力,实现全产业链经营,从而更好地促进贸易的发展及贸易与 产业更好地融合。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和交流合作平台,助力贸易拓展。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和交流合 作平台是推动数字贸易拓展的重要举措,加强数字贸易相关平台建设,做强做优做大 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在数字服务市场准入、国际规制对接、 跨境数据流动数据规范化采集和分级分类监管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培育科技、制度 双创新的数字贸易集聚区。
健全统计监测和风险评估防控,提供有力支撑。2022 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 议明确指出 “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 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要切实提升常态化监 管水平,在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强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强化预防性监管,尤其要综 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帮助企业提高合规管理水平。2023 年以来,数字经济治理相关制度规则进一步细化完善。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 理规定》正式施行,划定深度合成服务的 “底线”和 “红线”,明确各类主体的信息 安全义务。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出台,我国数据跨境流动管理制度基本完 善,要求基本明确。 禁止垄断协议规定》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 经 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等反垄断法配套规章正式发布,进一步夯实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则, 有效回应数字时代监管需要,对数字经济领域新型垄断行为的规制更加精准,市场主 体的合规边界更加清晰。
(二)案例分析:各省市在数字贸易领域的探索与布局
近年来,浙江、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市不断出台数字贸易改革创新文件,在搭建 数字贸易发展平台、开展数据跨境流动试点、推动贸易数字化等方面持续优化政策环境, 不断加大对数字贸易发展的促进力度。 浙江拓展数字贸易重点领域,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为加快全面对接 区域全 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新规则,抢抓 RCEP 生效实施机遇,全方位、多维 度深化浙江省与其他 RCEP 国家的经贸合作,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奋力 打造“重要窗口”,浙江省制定 浙江省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 关于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若干意见》等措施,拓展数字贸易 重点领域,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技术贸易、数字内容产业、数据及衍生 品流通交易等。全面拓展和深化与其他 RCEP 国家的经贸合作,双方之间合作机制更加 健全,要素流动更加自由,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市场融合更加深入,合作平台更加广阔, 营商环境更加良好,积极打造 RCEP 高水平开放合作示范区。
上海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大力发展数字贸易。为了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 心建设,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制定 上 海市数据条例》 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 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 年)》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上 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等措施,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升级货物贸 易,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数字贸易,推动贸易数字化绿色化,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 平,促进内外贸一体化,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贸易环境。
北京积极搭建数字贸易服务平台、加大数字贸易企业支持力度。为落实中央、北京 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助力全球数 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北京市制定 北京市关于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及任务清单、 2022 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 发展行动方案》 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 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措施,搭建数字贸易服务平台、探索推动跨境数据流动、 夯实数字贸易产业基础、提升数字贸易便利度、加大数字贸易企业支持力度。 广东积极培育数字政府产业生态、推进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为了促进数字 经济发展,推动数字技术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实现经济社会高 质量发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广东省制定 广州市数据要素 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 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支持数字贸易创新发展若干 措施》 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 广东省 “数字政府 2.0” 建 设落实“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工作若干措施》 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关于 加快推进贸易数字化发展若干措施》等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促进数据产业发展、培育数字政府产业生态、推动信创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数字政府 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营造服务实体经济良好环境。
案例 1:浙江省积极打造跨境电商全国样板
为数字贸易发展创造便利化环境。2014 年,9610 模式在杭州率先试点,探索集聚出 口模式。全国率先落地跨境电商 9610、1210、9710、9810 等进出口业务,率先开展跨境 电商立法,成为全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模式最齐全的城市之一,形成通关监管、物流仓储、 税务优化、金融外汇等 8 个方面 46 项跨境电商制度创新案例,跨境电商便利化通关、税 收、支付等相关政策向全国复制推广。2020 年 11 月,发布 浙江省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 建设方案》,“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是推进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平台,也 是推进‘建设全球数字贸易中心’的重大突破口。”围绕数字贸易新基建、新业态、新 场景、新能级和新体系等 “五新”内容细化明确了 23 条建设任务,并提出 108 条政策制 度创新清单。2022 年 1 月, 浙江省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拓展数字贸易重点领域,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技术贸易、数字内容产业、数据及衍生品流通交易等。以参与全球贸易规则制定、展示数字经济发 展成果为目标,以专业化、数字化、场景化、国际化和线下联动为特色,高标准举办全 球数字贸易博览会。2024 年 3 月, 关于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若干意见》聚 焦重点领域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统筹开放和安全,构建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相衔 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将加快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领域开放,完善跨境电商支付结 算体系,允许符合条件的电子仓单平台接入海外设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培育本土跨境电商品牌和自有渠道。2016 年、2019 年启动了两批共 51 个省级产业 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设立为期三年共 2 亿元的省级专项激励资金,累计培育跨境电 商自主品牌超过 1,200 个,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2020 年,舟山市获批跨 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资格,积极寻求差异化发展路线,探索发展集一般贸易、跨境电商 等交易模式和通关方式的进口化妆品等产品集聚地。2021 年 6 月,发布 浙江跨境电子 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是近年来第一个高规格、系统性跨境电商专项政策。发展 各类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和引进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带动制造商、贸易商、服务 商以及支付、物流企业发展,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行业性 垂直平台和独立站,培育自主品牌、自有渠道、自有用户群,提升核心竞争力。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全省覆盖。2015 年,杭州设立全国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试 区,作为全国首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杭州综试区已探索出一套引领全国跨境电商综试区 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六体系两平台”模式多次被各地复制推广。与此同时, 浙江多地因势利导,先行先试走出了“浙江样板”。截至 2020 年底,浙江省已有 10 个 地市设立综试区,率先实现了跨境电商综试区省域基本覆盖。2022 年 2 月,浙江金华、 舟山成功获批,由此浙江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总数达到 12 个,实现了全省域覆盖。杭州 跨境电商卖家数由 2012 年的不足百家增长到 2023 年的 63436 家,年交易额 2000 万元以 上的跨境电商企业 1045 家,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超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 212 家。
建设杭州国际数字交易中心。2021 年 11 月,杭州国际数字交易有限公司成立,依托 杭州数字经济和信息产业领域的创新力优势,积极整合数字资源、服务数字变革、激发 数字经济活力、抢占数字经济高地,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创性数字交易平台。2022 年 3 月,杭州国际数字交易中心 1.0 上线,2022 年 8 月,杭州国际数字交易中心 2.0 上线。 2023 年 8 月,杭州数据交易所正式揭牌,数据交易所是整个数据流通的基础设施,它具 有激活数据要素市场、提高数据流通效率、培育数据生态的重要作用。标志着杭州在推 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之路上迈出重要一步,对杭州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使用、 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红利、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历史性意义。 杭州走在全国数字贸易立法前列。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数字贸易法律体系,浙 江省尤其是杭州市凭借自身超群的产业基础和优势,在国际贸易领域先行先试中探索制 度性堵点、短板,并积极探索破解之法。3 月 29 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 议通过了 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下称 条例》),并将于 2024 年 6 月 1 日起施 行。这是全国首部数字贸易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为通过地方立法促进数字贸易发展提供 了杭州方案。
案例 2:上海着力提升数字内容和数字服务质效
率先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和数据安全保护。2019 年,发布 上海数字贸易发展行动方 案》,是首个省市发布的数字贸易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打造“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 建设数字贸易创新创业、交易促进和合作共享中心的总体思路。2020 年,发布 上海市 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试点开展 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探索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分类监管模式。”2021 年 11 月,发布 上 海市数据条例》,率先完成了对数据流动、数据安全保护、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规范。 2023 年 12 月,发布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主要在优化提升货物贸易能级、 促进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培育数字贸易发展新动能、合力开展贸易促进、着力推进贸易 便利化、提升贸易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等方面进行规范。 构建完备的数字服务体系。上海数字内容领域占全国市场份额较高,其中网络文学 占比达 90%、网络游戏占比超 30%、网络视听产业占比达 25%。上海数字贸易市场主体 基本形成,优刻得、七牛云等本地企业已成长为中国领先的云计算服务商,亚马逊、微 软等全球知名云服务供应商也纷纷在上海设立营运中心、研发中心。阅文集团、喜马拉 雅、哔哩哔哩等已成为中国领先的数字内容标杆企业。
创建国内首家数字内容和数字服务基地。2022 年 11 月,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签署了“共建贸易数字化赋能中心协议”,国内第一家 贸易数字化赋能中心将落地建立,双方着力打造高起点、高标准的贸易数字化公共平台。 “赋能中心”将以贸易数据为关键要素,通过推动研发制造、市场营销、跨境通关、物 流仓储、贸易融资及售后服务等贸易全环节数字化改造和场景应用,推进传统贸易企业 数字化转型升级。2023 年 12 月,上海浦东落户首个数字贸易服务基地,这是浦东新区 “丝 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目前,该项目已在浦东康桥产业园建立了本 地服务团队,为外贸企业定制个性化的“出海”方案,推动外贸企业数字化升级,搭建 数字外贸生态链。通过这一全国首创的数字贸易服务基地,将与浦东新区一起为广大外 贸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更成为进一步探索制度型开放的应用场景,争取先行先 试,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制度型开放成果。
案例 3:北京全方位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生态体系
全面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近年来,国家的政策方案直接调动了北京在跨境 数据流动、网络安全方面的探索, 中国 (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 “加 强跨境数据保护规制合作,促进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国际互认。探索制定信息技术安 全、数据隐私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重点领域规则”。 北京市关于打造数字贸易试验 区的实施方案》提出在试验区内探索开展跨境数据流动试点。 北京市促进数字经济创 新发展行动纲要 (2020-2022 年)》提出打造 “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工程”。 北 京市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将重点推进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工作。 重点发展数字内容和数据交易。在北京经开区设立 “中国 (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园”, 截至 2023 年 12 月,园区已入驻高新视听企业 60 余家、专业视听实验室 2 个。建有视听 总部基地、视听技术研发基地、视听产业孵化器等功能区。园区覆盖了视听技术研发、 高新视听企业孵化、视听服务集成、创新业态运营、终端硬件制造等产业链关键环节, 将助力北京经开区提升视听海外传播力,助推高新视听场景示范应用落地,形成全链条 发展的高新视听产业集聚地。
首创基于区块链的“数字交易合约”新模式。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作为市政府重 点项目和“两区”建设标志性项目,推动构建面向全球的数据交易服务体系。加快推动 交易所业务顺利开展,引导区内各方主体,支持提供大量高价值的数据资源。同时,对 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的顺畅运行给予了专项政策支持包。将以大数据交易所为核心,加快 集聚一批数据提供商、数据运营商、中介服务商、数据法律事务机构等上下游企业,构 建数字产业全链条,打造数据交易产业生态体系,支撑大数据交易所的发展。 2022 年 9 月,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入驻平台及引入各类数据产品量 1253 个, 数据交易调用 7.73 亿笔。2023 年 2 月,由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数字宁夏公司、宁夏电信公司等共同建 设的东数西算一体化算力服务平台上线发布。2023 年 6 月,由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支 持建设的北京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上线。2023 年 7 月,全国第一笔空间数据入场交易 落地北京。
案例 4:广东创建数字大湾区引领全球贸易数字化
打造数据要素流通顺畅的数字大湾区。争取国家允许粤港澳联合设立的高校、科研 机构建立专用科研网络,实现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充分发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 要素”的独特作用,加快数据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便捷流动,推动大湾区科技、人才、 资本、土地等要素市场紧密融合。通过数据推动大湾区要素市场化,有效激发传统要素 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价值。落地国内首个跨境数据试验性项目——广州南沙国际数 据自贸港。南沙国际数据自贸港项目是通过连接由中航云控股投资建设的全球海缆多位 一体化网络,在南沙区部署海缆登陆站、总控中心、核心传输节点,同时实现国内首个 跨境数据试验性项目部署在南沙。项目已纳入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工业和信息化 部“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 全力构建国际贸易全链条数字化生态。建设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搭建前海数字 贸易云、前海贸易合规区块链平台等,数字化供应链要能以客户需求为驱动,并能随时 根据市场变化做出柔性化应对,实现上下游数据资源线上共享,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和时 效性,支持决策,协同供应链。全力构建国际贸易全链条数字化生态,建立数字贸易智 慧化交易体系、交付体系和结算体系。加快培育数字贸易产业重要模块,建设跨境电商 全链条数字化创新中心、打造 ICT 物料数字化供应链管理中心、培育高端产品保税维修 数字化交易平台,构建高端装备融资租赁数字化生态、创建“前海验证图谱”全球品牌 智能验证基地、构建大湾区产销一体化服务链、创建 “前海·跨境在途”动态管理模式、 搭建“前海·丝路 E 站”数字贸易网络等。
打造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实现对整体的引领辐射。天河中央商务区将以国家数字 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在 强化数字服务出口优势、推动 “数字+”新业态发展、打造数字服务出口支撑平台、扩大 数字服务行业对外开放、发展离岸数字服务贸易、建设营商环境样板等方面精准发力, 壮大数字服务行业发展,形成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以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为切入口, 加快推动数字技术与服务贸易、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 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新动能。汇聚了超过 200 家世界 500 强投资项目和超过 100 家总部型企业,以及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等 53 家外国领事机构,德国商会、日本商工 会、意大利商会等 11 家境外商会,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等 32 家外资银行 地区总部,服务范围覆盖全广东甚至华南地区多个省份。区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达, 数字服务出口发展迅猛。2023 年天河地区生产总值 6551 亿元,作为广州第一经济强区和 广州市唯一的 GDP“六千亿区”。
促进粤港澳数字贸易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 务业合作区稳健起步,在 CEPA 框架下,广东持续扩大对港澳服务业开放,促进粤港澳 三地人员、货物、资金、数据等资源要素高效自由流动,大湾区服务贸易一体化水平和 服务能级不断提升。着力推进大湾区优质资源融合互补,重点支持湾区内传统加工制造、 旅游、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与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探索数字贸易的新 模式;积极推进大湾区对外开放,发挥港澳和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合作平台先行先 试作用,有序推进制度性开放,积极推进电信、金融等重点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继续 扩大数据等双行要素流动型开放,构建联通内外的数字贸易投资、生产、服务一体化网 络;要发挥港澳国际联系广泛、专业服务发达的优势,加强大湾区与世界各国在数字经 济、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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