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原油系列研究(十五):出海研究:盘点日本海外油气投资.pdf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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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本土油气资源远不能满足自给

1.1.日本一次能源消费旺盛


截至 2022 年,日本依旧是世界第五大能源消费国。日本的老龄化和人口减少、能源利 用率的提高、节能措施以及相对较低的 GDP 增速抑制了该国的能源消费增长。2011 年福岛 核事故后,日本的能源燃料结构发生了一定变化,其中,天然气、石油和可再生能源在消费 总量中的占比,取代了部分核能份额。目前,原油仍然是日本最大的一次能源来源,尽管其 在能源消耗总量中的份额已从 1970 年代的约 80%下降到 2022 年的 37%。


1.2.日本原油消费基本依赖进口


根据 BP 能源统计,日本是继中国、美国、印度之后的第四大原油进口国,2022 年原油 进口量 266.1 万桶/天,石油进口总量则为 345.5 万桶/天,位列世界第五。从原油进口来源 来看,中东地区占日本 2022 年原油总量的 80%以上,历史上也一直是日本最主要的两大原 油供应国。其中,沙特阿拉伯和阿联酋是日本最大的石油进口来源国,2022 年向日本出口 量分别达到 104.0 万桶/天及 103.7 万桶/天。 尽管中东仍然是日本原油进口的主要来源地,但日本在过去几年中一直试图实现其石油 进口来源的多元化。ESPO 于 2009 年开始从科兹米诺湾用船只向日本运送原油。2015 年, 俄罗斯约占日本石油进口的 9%。然而,近年来,俄罗斯原油的份额有所下降,俄乌冲突更 是加速了这一过程,截至 2022 全年,俄罗斯出口原油占比降至 1.3% 由于日本是一个岛国,所有进口的原油和石油产品都是通过船舶抵达的。该国有五个主 要石油港口:千叶、横滨、四日市、水岛和大阪。千叶港为四家炼油厂供货。横滨港向川崎 的两家炼油厂供应进口原油,而四日市港也向该市的两家炼油厂供应原油。水岛港向一家炼 油厂输送原油。大阪港主要向三个炼油厂供应原油。该国只有一条石油管道,将喷气燃料从 千叶炼油厂输送到成田国际机场。石油产品主要通过沿海油轮、油罐车和铁路油轮从炼油厂 运送到购买方及零售终端。




2022 年日本炼油厂总产能约为 351 万桶/天。随着 2022 年底将 Nigeshi 工厂的产能减 少 12 万桶/天后,ENEOS 计划在 2023 年关闭其 12 万桶/天的和歌山工厂。由于汽油需求 下降,Indemitsu Kosan 也宣布将于 2024 年关闭其日产 12 万桶/天的山口工厂。到 2024 年 底,预计全日本产能减少至略高于 300 万桶/天。


1.3.日本天然气消费同样基本依赖进口


根据 BP 数据,日本的天然气需求自 2014 年以来逐年下降,除了 2017 年略有增加。 2014 年至 2022 年,日本天然气需求从 1248 亿立方米下降至 1005 亿立方米,消耗量减少 了 295 亿立方米。其需求的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电力行业的需求下行:太阳能和核能发电量的 增加以及能源效率的提高挤压了天然气消费需求。截至 2022 年,根据 EIA 数据,日本主要 的天然气需求为能源消费(617 亿立方米)、工业消耗(174 亿立方米)、居民及商业活动(137 亿立方米)、运输(1 亿立方米)、其他(34 亿立方米)。


根据 BP 数据,日本液化天然气进口量从 2013 年的 1204 亿立方米下降至 2022 年的 983 亿立方米,进口量占国内消费的比例始终保持在 97%以上。不过,即使同比下降,日本 进口量仍超过中国,使日本成为 2022 年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气进口国。澳大利亚是日本液 化天然气进口的主要来源国,其份额从 2021 年的 36%增加到 2022 年的 42%。卡塔尔是日 本 2021 年第三大液化天然气进口来源国,其份额从 2021 年的 13%下降到 2022 年的 4%。 2022 年,日本自俄罗斯的液化天然气进口量保持不变。尽管日本在加入七国集团对俄罗斯 原油价格上限时承诺减少从俄罗斯进口原油和煤炭,但它获得了萨哈林 2 号项目液化天然气 的进口豁免,其贡献了日本绝大部分从俄罗斯进口的 LNG。


2.JOGMEC 的成立与能源产业政策变迁

2.1.JOGMEC 的成立


日本作为一个油气资源高度依赖进口的岛国,为保障国内能源安全,寻求稳定的油气供 给自然是国家治理的重中之重。寻求海外油气资源的过程中,日本主要以私营部门为主导, 而国家提供资金补贴和研发支持。 为了确保稳定、廉价的石油供应,日本石油开发公司(JPDC)于 1967 年成立,作为主 要促进海外石油资源勘探和开发的上级组织。成立时的主要职责是为海外石油勘探提供必要 的资金和责任保障。1972 年,JPDC 将天然气纳入其业务范围,以实现能源多元化。1978 年,以新名称日本国家石油公司(JNOC)开始开展石油存储业务。与此同时,1963 年,日 本金属矿产勘探融资机构成立,旨在增强日本金属采矿业的竞争力,确保稳定、廉价的金属 供应。它在成立时的主要作用是为金属勘探提供必要的贷款。1973 年,该机构开始为控制 金属采矿业和其他来源造成的矿山污染提供财政支持,并更名为日本金属矿业机构(MMAJ)。 2004 年 2 月,JNOC 和 MMAJ 合并成立日本金属与能源安全组织(JOGMEC),并承担各 自作为法人行政机构的职责。


2.2.日本能源安全组织成立背后的政策角逐


20 世纪 60 年代,在 JOGMEC 前身成立的过程中,日本的经济产业省最初的想法是成 立一家国有企业,以促进日本收购原油权益资产,如日本阿拉伯石油公司(AOC)在哈夫吉 油田开发的石油。该提案甚至有望扩大到像意大利埃尼公司(ENI)和法国道达尔公司 (TOTAL)那样的垂直一体化国有石油公司。然而日本各方政治势力呈现出一种微妙的平衡, 以维持日本国有石油公司不存在的状态,最终日本经产省试图为海外石油生产建立国有企业 的努力失败,同期日本政府只得创造了一个国有融资机构——JPDC,为私营部门的海外石 油企业提供财政支持。 到了 21 世纪,小泉任期内,日本国家石油公司(JNOC)债务累累面临严重的危机。为 解决这一问题,现在的日本经产省(METI)建议成立一个国有石油公司来处理 JNOC 继承 下来的重要油气资产。与上世纪 60 年代的遭遇相类似,这一提案再次受到包括日本石油开 发协会(JPDA)、经济团体联合会(Keidanren)等多方利益团体的反对,最终 METI 进行 了妥协,将 JNOC 的一个子公司进行私有化并继承 JNOC 的资产,并最终形成了今天的 JOGMEC。


2.3.日本当前能源产业政策


经济产业省 2023 财政年度石油和天然气开发预算中,重申了稳定能源供应的重要性。 获取上游特许权的支持所需预算大幅增加至 1,976 亿日元,同比增加了 1,037 亿日元。此 外,与 CCS 相关预算增加了 120 亿日元。 同时,地缘政治的剧烈变化进一步刺激了日本各利益团体对天然气供应稳定重视。自 2022 年 2 月俄乌冲突爆发以来,欧洲国家 LNG 采购造成了供需紧张的局面,导致亚洲购买 LNG 的价格和难度迅速提升。在此背景下,日本政府一直采取措施加强日本的能源安全,包 括开展协调电力及 LNG 供应的国营—民营协商会议,以制定跨行业原料供应协调框架及召 开稳定 LNG 供应地区会议。 目前日本对保障天然气供应的长短期政策包括确保来自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 LNG 的稳 定供应、通过 JBIC 等公共金融机构向日本的天然气和电力公司提供 LNG 资金支持、推动 目的地市场的自由化、以及根据经济安全保障促进法保障战略性过剩 LNG 的供应。此外, 作为面向 2027 年的长期措施,政府计划通过:积极的资源外交、获取棕地项目、通过 JOGMEC 支持 LNG 投资等措施,加强与亚洲国家的合作,包括推动与马来西亚、新加坡、 泰国等亚洲国家的上游投资和危机时的相互合作,推进 AETI 倡议等。


3.日本海外油气的开采模式

3.1.日本主要通过海外并购实现油气自主开采


1961 年至 2021 年,日本油气自主开发比率从 3.9%上升到 40.1%。总量来看,2021 年 度自主开发量为 175.3 万桶油当量/天。根据日本政府公布的《第六次能源基本计划》,确保 油气稳定供应的重要性丝毫没有改变,作为灵活应对任何形势变化的基础,政府提高了自主 开发目标:2030 年达到 50%以上,2040 年达到 60%以上。总体来说,日本的油气自主开 发比例主要通过参股或购买海外油气项目来实现。其购买海外油气资产可以追溯到 1968 年, 而购买高峰主要从 2011 年开始。考虑到海外子公司成立到油气田的勘探再到投产存在一定 延迟,日本油气自主开发率从 2013 年开始再次实现快速增长,是与日本大力收购海外油气 资产相一致的。




3.2.日本石油法催生公司的发展与变迁


日本石油资源法律催生的公司主要有二:INPEX(国際石油開発帝石)及 JAPEX(石油 資源開発),二者经历了从国营企业到私有制企业的转变,后者则至今保留了 34%的政府持 股。两个企业都是日本海外油气资源开发的典型代表。


3.2.1.INPEX 的沿革与海外资产


二战爆发的十年后,1941 年 7 月美国宣布停止对日本供应石油。日本受制于石油贸易 被封锁、国内石油资源匮乏,昭和政府于同年 9 月颁布《帝国石油公司法》,意欲集中国内 公司的石油开采部门,促进石油资源开发,现 INPEX 前身半国营性质的帝国石油成立。次 年,新日本石油(现 ENEOS)和日本矿业(现 JX Nippon Mining)等四家公司的石油开采 部门被整合。到 1950 年《帝国石油公司法》被废除,公司实行私有化。 1966 年,日本国际石油勘探的前身北苏门答腊海上石油资源开发公司成立,通过与印 度尼西亚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签订合同,以促进日本海外石油资源的自主开发。此后公司经 历几次更名,于 2001 年更名为国际石油勘探公司,在 2004 年与日本石油勘探公司(JODCO) 合并。


2006 年,帝国石油与国际石油勘探共同设立 INPEX 控股,并在 2008 年彻底完成合并。 此后 INPEX 迎来了收购海外资产的高峰期:2012 年公司通过对澳大利亚 Ichthys 液化天然 气项目最终投资决定;2014 年公司决定扩大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上扎库姆油田投资;2015 年公司收购阿联酋 ADCO 区块;2016 年公司“富山线”开始供应,采自哈萨克斯坦北里海 近海卡沙干油田的原油开始运往国内;2017 年将阿塞拜疆里海 ACG 区块权益展期 25 年; 2018 年收购阿联酋 Lower Zakum 油田权益并延长 Sata Um-Adaluk 油田权益;2019 年公 司印尼阿巴迪液化天然气项目开发计划(POD)获批。 时至今日,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主要集中在上游油气开采运输和销售。公司在日本的业 务主要集中在新泻县的南长冈气田,此外公司还经营位于新泻的直江越 LNG 接收站和约 1,500 公里的天然气管网,以连接日本境内的天然气客户。公司的海外业务则主要集中在东 南亚、澳洲和阿联酋等区域。


3.2.2.JAPEX 的沿革与海外资产


1955 年日本政府颁布了《石油资源开发公司法》,并成立了国营企业石油资源开发公司 (石油資源開発(株)が),旨在实现日本石油自给自足。1965 年,政府修改了《石油资源开 发公司法》,扩大了公司的海外经营范围,并在 1967 年合并了新成立的日本石油开发公司 (JPDC)。到 1970 年,公司剥离 JPDC,并重组为私营企业。 1971 年,Japex Offshore Ltd.成立,刺激了国际和海上勘探和生产。1978 年,日本加 拿大油砂有限公司(JACOS)成立。从 1980 年到 2006 年,JAPEX 先后成立了 Japex US Corps、Japex New Nanhai Ltd.、Japex Pipeline Ltd.、Shirone Gas Corp. Ltd.、Japex 利 比亚有限公司、Japex Block A Ltd.、Japex 菲律宾有限公司和 Japex Buton Ltd.等。与 INPEX 不同,JAPEX 在日本境内的油气资产较多,其勘探和生产业务主要集中在新泻、秋田和北 海道。在海外,JAPEX 致力于获取已发现油田的权益并获取勘探权,以拓展其油气储备。 近年来公司海外业务有所收缩,目前主要集中于美国、英国、伊拉克、印尼和俄罗斯萨哈林 岛。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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