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组织行业力量,专题研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方案,统筹国内标准制修订情况,跟踪国际法规进展,完善有关技术框架和管理要求。
2021年4月7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智能网联汽车进入商业化应用提供政策依据。2021年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实施《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2022年11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对《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2023年11月17日,四部委联合发布实施《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目前,我国对于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研发和测试验证已经逐步进入到示范应用、规模推广、商业探索阶段。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旨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性能和安全运行水平。因此,有必要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现状及其开展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相关政策进行认真分析,期待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保证车辆运行安全。
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已具备开展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的基础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市场规模实现新突破。2021年,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乘用车新车销售476.6万辆,渗透率达到23.5%,同比增长57.2%。2022年,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乘用车新车销售达到700万辆、同比增长45.6%,市场渗透率提升至34.9%。
2023年上半年,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乘用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了42.4%,辅助驾驶功能车型广泛应用。同时,多家汽车企业已做好量产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车型的准备;关键技术取得新进展,激光雷达、新一代电子电气架构、大算力芯片等实现装车应用;高等级自动驾驶示范应用形成新成效,自动驾驶出租车、无人巴士、自主代客泊车、干线物流以及无人配送等多场景示范应用正在有序开展。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
已先后支持建设17家国家级测试示范区、8家车联网先导区、16个双智试点城市,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国累计开放超过22000公里测试道路,发放测试牌照超过4700张,累计测试里程超8400万公里,开展了大量的的仿真、封闭场地和道路测试验证,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应用规模效应渐显目前,我国已实行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简称“双智”试点)。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表示,一年来,试点取得积极进展。百余家创新主体投入自动驾驶车辆1000余台,自动驾驶应用的规模效应渐显。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实现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准商业化运行,天津港、上海港、厦门远海码头等试点单位部署200余台自动驾驶集卡或自动驾驶水平运输设备,实现了常态化运行。
同时,我国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法规政策推进、技术标准制定、产业生态建设,采取了地方试验立法在先,国家部委总结立法在后的模式。2022年8月,深圳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在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登记、上路行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地方法规。该条例所称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2023年,国家和地方智能驾驶政策陆续出台,逐渐完善政策体系,L3级别智能驾驶汽车落地有望取得突破。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推广应用的客观需要。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推动高等级自动驾驶功能在量产车型产品上路通行和推广应用,有利于加快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水平,有效促进产业生态迭代优化,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是保障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运行的必然要求。通过遴选具备条件的产品开展试点,在引导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完善产品安全验证的同时,有利于加速形成系统完备、务实高效的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和标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交通安全,为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社会效率的重要途径。
通过开展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量产应用,带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实践自动驾驶、车路协同、共享出行等商业模式,有助于提升社会交通安全水平和交通通行效率,推动汽车与新能源、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等产业融合,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