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2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加11%。1-3Q23公司实现营收444.12亿元(YoY+5.53%),归母净利润21.0亿元(YoY+8.08%),扣非归母净利润19.83亿元(YoY+1.35%),毛利率17.5%(YoY+0.88pct)。3Q23单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52亿元(YoY+11.9%,QoQ+2.9%),归母净利润8.42亿元(YoY+10.6%,QoQ+5.5%),扣非归母净利润8.03亿元(YoY+1.1%,QoQ+1.9%);毛利率17.4%(YoY-2.84pct,QoQ+0.10pct)。非手机业务亏损收窄,3Q23产品集成业务实现净利润2.45亿元。产品集成业务3Q23实现营业收入108.05亿元,净利润在2Q231.15亿元基础上增至2.45亿元,毛利率9.97%。1-3Q23公司特定客户、汽车电子、服务器等非手机类业务亏损持续收窄,手机客户与项目数量持续增加。目前公司笔电业务与特定客户合作加速推进;汽车电子业务聚焦车内触控屏、自动驾驶域控制器与智能车载终端,车载智能座舱产品已为头部汽车客户量产供货;服务器产品项目包括数据中心液冷技术开发持续推进。预计明年随特定客户等非手机业务起量,ODM业务营收有望快速增长。半导体客户结构优化,3Q23实现净利润6.83亿元。3Q23安世半导体实现收入39.99亿元,净利润6.83亿元;其中汽车占61.05%、移动及穿戴设备占5.69%、工业与电力占24.60%、计算机设备占4.97%、消费领域占3.69%,汽车占比持续提升。随着公司汽车客户数量持续增加,海外安森美逐步退出中低压市场,MOSFET份额稳步提升,公司半导体业务相对同行体现出较强韧性。未来随着海外自有晶圆厂产能优化,临港工厂产能逐步释放,公司半导体业务将保持稳步发展。未来产能优化,业务协同效应将逐步体现。目前公司ODM业务客户数量增加,产能持续扩展,半导体业务端上海临港12英寸车规级晶圆厂直通率达95%以上,已取得ISO认证和车规级IATF16949的符合性认证,随半导体产能增长将带动公司ODM的产品协同。未来通过安世半导体带动公司ODM业务进入汽车、国际小家电等客户;随临港产能释放,公司ODM上游Fabless客户可在临港晶圆厂进行流片与晶圆代工,半导体与ODM业务协同效应将逐步体现。投资建议:我们看好公司半导体稳健基本盘叠加ODM回归加速轨道的发展趋势,预计23-25年归母净利润30.9/33.5/38.6亿元,对应PE18.4/17.0/14.8x,维持“买入”评级。证券分析师:胡剑021-60893306hujian1@guosen.com.cnS0980521080001证券分析师:叶子0755-81982153yezi3@guosen.com.cnS0980522100003投资评级合理估值收盘价总市值/流通市值52周最高价/最低价近3个月日均成交额
作者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独立、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作者在过去、现在或未来未就其研究报告所提供的具体建议或所表述的意见直接或间接收取任何报酬,特此声明。本报告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报告版权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所有。本报告仅供我公司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复制或传播。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我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我公司不保证该资料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我公司于本报告公开发布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我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我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处于最新状态;我公司可能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关更新和修订内容。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投资者应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采用本报告所载内容和信息并自行承担风险,我公司及雇员对投资者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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