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司发布2023年三季报。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2.81亿元,同比增长1.70%;实现归母净利润2.15亿元,同比增长1.98%;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61亿元,同比下滑5.28%。2023Q3,公司单季度实现营收4.54亿元,同比增长10.26%,环比增长6.14%;实现归母净利润6313万元,同比下滑5.48%,环比下滑18.29%。电子材料持续放量,23Q3营收创上市以来单季度新高。受益于公司电子特气、MO源、前驱体等电子材料的持续放量,23Q3公司单季度营收创下公司上市以来最高值。截至2023H1,公司拥有特气产能4402.5吨/年和MO源产能39200kg/年,在建有35吨/年磷烷和2700吨/年三氟化氮产能。另外,公司的乌兰察布7200吨三氟化氮项目已建成1800吨/年产能,在建有2700吨/年产能,整体项目则预计于24年年底建设完成。23Q3,公司单季度毛利率为44.04%,同比下滑1.31pct,环比下滑1.87pct,毛利率的下滑主要是由于金属镓以及其他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所致。费用率方面,23Q3公司销售/管理/研发/财务费用率,同比分别+0.57、+0.98、-1.85、+1.51pct,环比分别-0.07、+0.99、-0.73、+1.03pct。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子公司股权,深度绑定核心员工。23年8月公司披露重组报告书,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6.5398%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前述交易的现金对价部分。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天津南晟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交易,该员工持股平台将成为上市公司的直接股东,这是公司合伙人机制建设探索的重要里程碑,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核心员工的工作动力。另外,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现对全椒南大的100%持股,也有利于更好地在集团层面调配电子特气业务所需的资源,发挥各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效益,同时也有利于增厚公司的归母净利润。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受益于电子特气、MO源、前驱体等电子材料的持续放量,23Q3公司营收创上市以来最高值。考虑到公司现有产能的进一步释放和新产能的陆续落地,以及公司所处行业景气度的逐步回升,我们上调公司23-25年盈利预测。预计23-25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5(上调11.3%)/3.46(上调8.8%)/4.54(上调6.3%)亿元,维持“增持”评级。风险提示: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需求不及预期,产能建设不及预期,客户验证风险,产品研发风险。分析师:赵乃迪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7050005010-57378026zhaond@ebscn.com分析师:周家诺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3070007021-52523675zhoujianuo@ebscn.com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Securities(UK)Company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Securities(UK)Company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也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核心金融服务平台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也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核心金融服务平台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板块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发,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发表、篡改或引用。如因侵权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NEO绿景纪元大厦A座17楼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机构香港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2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