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转向分业经营、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得到强化。1997/11/17-19,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上重点强调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并对该阶段的金融工作做出部署。四大国有行股改上市,银监会成立形成“一行三会”格局,农信社改革开启。2002/2/5-7,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提出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推进新一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开启农信社改革等一系列措施。银行改革收官,外汇储备管理完善,政策行商业化运作,创业板落地,“四万亿”计划实施。2007/1/19-20,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此次会议提出要继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等内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上日程,金融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2012/1/6-7,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此次会议提出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同时强调要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以及要求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加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建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监管。2017/7/14-15,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上习总书记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并指出金融工作要把握好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四个原则。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监管成为此后金融改革的主要方向。防止金融脱实向虚,完善金融监管,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23/10/20-2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过去一年以来金融工作的主要进展及成效、当前经济金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考虑:(1)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2)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3)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4)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5)防范化解金融风险;(6)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监管。2017/7/14-15,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上习总书记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并指出金融工作要把握好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四个原则。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监管成为此后金融改革的主要方向。防止金融脱实向虚,完善金融监管,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23/10/20-2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过去一年以来金融工作的主要进展及成效、当前经济金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考虑:(1)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2)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3)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4)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5)防范化解金融风险;(6)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邮箱:yaopei@hcyjs.com执业编号:S0360522120004
混业经营转向分业经营、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得到强化。1997/11/17-19,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上重点强调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并对该阶段的金融工作做出部署。在会议的指引下,1998年人民银行撤销31个省级分行,同时成立9大跨区分行,增强了央行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性和金融监管的独立性,摆脱了各方面干预的同时又提高了监管效率。1998/6/22,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金融系统的党的建设工作。1998/8/13,财政部发行2700亿特别国债来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用于解决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问题。1998/11/18,保监会成立,央行不再肩负保险业的监管职责。加上此前1992年已成立的证监会,我国的金融业从混业监管稳步迈向分业监管。1999/10,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先后成立,负责收购、管理和处置四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提高国有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2001年,《信托法》发布,人民银行将原有239家信托公司全面整合为59家,信托实现了与证券、银行严格的分业经营。
四大国有行股改上市,银监会成立形成“一行三会”格局,农信社改革开启。2002/2/57,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提出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推进新一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开启农信社改革等一系列措施。2003/3,银监会正式设立,接替人民银行履行我国银行业的监管职责。至此,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系正式形成,金融业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为主的架构得到进一步完善。2003/6,国务院发布《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在全国8个省份率先展开农信社改革,并在此后的一年里逐步推向全国。这轮改革侧重于农信社的管理体制改革和历史包袱化解,把产权和法人治理问题放到了首要位置,有效改善了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发展、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003/12/16,中央汇金公司注册成立,并在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化解不良资产、解决历史包袱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后续国有银行上市做铺垫。另一方面,2004/6/21中行、建行通过竞拍的方式,再次剥离2787亿元可疑类不良资产,纳入信达公司。此后的20052006年,工行、中行、建行、交行先后在A股、港股上市,国有银行股权结构进一步得到改善。银行改革收官,外汇储备管理完善,政策行商业化运作,创业板落地,“四万亿”计划实施。2007/1/19-20,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此次会议提出要继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等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外汇储备快速提升,加入WTO以后国际收支不平衡的问题愈发严重,“双顺差”持续扩大。2007/9/29,国务院批准中投公司成立,通过进行海外业务投资,推进外汇资金积极运用,解决长期以来外汇储备的管理问题。2008/12/6,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成立大会,成为国内首家商业化改革的政策性银行。政策行改革后通过推行商业化运作,更好地发挥其政策性金融的作用。2009/3/31,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的设立,标志着我国在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过程中迈出重要的一步。2010/7/15,在经历多年的不良资产剥离和注资后,农行在A股和港股先后上市,标志着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正式收官。此外,2007年开始次贷危机逐步席卷全球,此后“四万亿计划”推出。2008/11/5,国常会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并在此后逐步形成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上日程,金融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2012/1/6-7,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此次会议提出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同时强调要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以及要求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加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建设。在此之前,由于《巴塞尔协议III》的落地,2011/4/27银监会发布《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国银行业实施国际新监管标准,提出监管部门将从市场准入、审慎监管标准、持续监管和监管合作等方面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2014/9/21,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集中力量控制债务方的融资行为,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2015/5/1,我国正式实行《存款保险条例》,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起到积极作用。2015/8/11,央行宣布调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机制;“811汇改”标志着人民币汇率彻底告别单边升值的模式,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了深远影响。2015/10/24,央行宣布不再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设置浮动上限,标志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监管。2017/7/14-15,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上习总书记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并指出金融工作要把握好回归本源、优
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四个原则。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监管成为此后金融改革的主要方向。2017/7/14,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宣布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正式设立,强化了央行的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2018/4/8,银保监会正式设立,在强化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系、维护金融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8/4/27,资管新规落地,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成为历史,各类产品监管口径得到统一,影子银行的扩张得到有效遏制,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完善。2018/11/5,科创板正式设立,科创板的设立有效提高了资本市场服务创新企业的能力,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同时通过试点注册制改革为后续全面推行注册制提供了宝贵经验。2021/9/2,北交所宣布设立,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实现大幅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得到提高,金融改革开放持续深入推进。(1)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逐步形成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不断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能力,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不断下降。(2)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扭转金融资产脱实向虚,稳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多项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社会金融秩序基本实现“由乱到治”。(3)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开放: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金融领域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金融开放稳步推进。防止金融脱实向虚,完善金融监管,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在金融工作方面,我们需要服务好实体经济,夯实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坚定深化金融改革,不断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不断提高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23/10/20-2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过去一年以来金融工作的主要进展及成效、当前经济金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考虑:(1)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总量层面强调支持扩大内需,价格层面要求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结构上要求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2)
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要求强化审慎监管,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强化金融反腐败和人才队伍建设。(3)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要求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完善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强化经济转型升级金融支持,支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4)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要求优化金融机构结构,深化金融市场改革,提升金融业制度型开放水平。(5)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求防范化解金融机构风险、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房地产市场风险。(6)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围绕资本市场、地产、汇率等作出相应部署。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统一集中领导。2023/3/16,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加强证监会,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中央金融委员会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审议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2)证监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3)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硕士,曾任东吴证券策略首席分析师、海通证券策略高级分析师,连续四年新财富策略第一团队核心成员。在传统策略大势研判、行业比较、主题研究以外,对大类资产、政策取向、市场风格、产业周期、个股特征均有增量研究与发现。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硕士,南开大学工学学士,5年策略研究经验,曾任职于东吴证券、东北证券,2023年加入华创证券研究所。关注宏微观基本面、风格&行业轮动、海外映射、产业趋势等方向。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华中科技大学学士,曾任职于东吴证券,2023年加入华创证券研究所。目前专注于政策跟踪、个股特征、主题研究等方面的增量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统计学硕士,金融工程学士,曾任职于德邦证券。2023年加入华创证券研究所,主要覆盖流动性、主题研究等。助理研究员:蔡雨阳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金融硕士。2023年加入华创证券研究所。
推荐: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指数涨幅超过基准指数5%以上;中性: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指数变动幅度相对基准指数-5%-5%;回避: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指数跌幅超过基准指数5%以上。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对任何其他券商发布的所有可能存在雷同的研究报告不负有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可能责任。本报告仅供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本公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在知晓范围内履行披露义务。本报告仅供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本公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在知晓范围内履行披露义务。报告中的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本公司对具体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本报告所载信息不构成对所涉及证券的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预期收入可能会波动。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如征得本公司许可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华创证券研究”,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请您务必对盈亏风险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证券交易。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