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任务实施率分析: 各县域均已开展数字乡村建设,且实施的重点任务数量不少于 4 项; 97.65%的县域至少在 5 项重点任务中进行探索实践;8 项重点任务全部实施的县域达到 11.76%。
数字乡村发展评价:整体看,新疆数字乡村发展指数 31.85。分维度看,数字乡村治理能力水平最高,发展指数 53.14,其下依次为数字乡村发展基础、数字乡村惠民服务、数字乡村发展环境、乡村经济数字化,指数分别为42.44、41.37、23.00、10.63。从区域看,30 个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指数超过全疆整体水平,其中昌吉市、阿克苏市、库尔勒市、和田市、伊宁市排名前五位,走在数字乡村发展的前列。
数字基础设施升级:行政村 4G 网络覆盖率超过 99%。95.29%的县域有 5G试点。47.06%的县域实现“多站合一、一站多用”,同比增长 10.47%。43.53%的县域对农村水网进行了智能化升级,同比增长 5.73%。45.88%的县域对农村水利工程进行了智慧化升级,同比增长 0.76%。
智慧农业创新发展: 11.76%的县域建设农业农村数据中心,同比增长 3.11%。4.71%的县域建有单品种全产业链数据库。12.94%的县域建立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同比增长 0.74%。10.59%的县域利用卫星及民商遥感卫星等资源形成常规监测与快速响应的农业遥感观测能力,同比增长 3.27%。49.41%的县域建设了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同比增长 0.63%。11.76%的县域建有智慧农场。
新业态新模式发展:49.41%的县域推进智慧乡村旅游,同比增长 0.63%。29.41%县域的返乡下乡人员利用“互联网+”开展创新创业,同比增长 8.68%。农村网络零售额 258.56 亿元,占新疆网络零售总额的 50.36%,同比增长 7.10%。
数字治理能力提升: 69.41%的县域使用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平台。74.12%的县域对村级事务有网络监督、反映渠道,同比增长 0.95%。60.00%的县域建有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APP 或小程序,为农民群众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线上服务,同比增长 8.78%。新疆 89.41%的县域建有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统筹协调气象、水旱、地震、地质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60.00%的县域农村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覆盖全部行政村,同比增长 1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