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Mobile】2023OTT行业研究报告25页.pdf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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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端去重总用户包括APP和小程序的用户;移动终端活跃用户指使用小米移动终端设备的活跃用户,其中包括来自红米的用户;小米AloT平台已连接的loT设备数不包括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相关数据来自于企业公开财报。


| 品牌提及次数指统计周期内,在KOL平台中,包含某个指定品牌相关内容的发稿数量;总互动次数指截至统计周期末,某指定内容在指定KOL平台中的总互动数,等于所有互动指标数(点赞、评论、转发等)的合计值。


| 剧综数量指在统计周期(月)内,该视频播放平台所监播剧集(不含短剧)和综艺部数总数量;播放量指实时统计用户有效播放行为,根据剧综的播放时长选取播放时长大于一定数值的观看设备统计为有效播放量。剧集仅统计剧集正片播放量,未计入预告片、花絮等;综艺记计入多版本播放数据,不做去重处理。


| OTT应用营销特点


01 一对多


OTT所处的环境不仅是一个提供看视频、看内容、看电视的功能,更是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客厅场景;因此,作为家庭场景的核心,OTT的目标受众为家庭用户成员,因此相对于小屏,OTT能够触达更广泛的人群。


02 大屏曝光


OTT具备大屏、高清的特点,视听效果更佳,有助于广告主传递更丰富的信息内容,加深用户对品牌的记忆度;其中开机广告、屏保广告、视频贴片等广告形式具有强制曝光的特点,能够帮助品牌抢占用户注意力,高效传递营销信息。


03 跨屏传播


| OTT作为用户客厅场景生态的核心硬件,所具备的A互联功能,能够实现小屏+大屏的跨屏传播模式;小屏营销是针对移动端的潜在个体客户,大屏营销则是侧重家庭端等场景化的潜在客户群体。


| 广告监测数据范围主要为媒介展示类广告,未覆盖范围包含1、1)不含搜索逻辑相关广告,包括搜索引擎广告、电商内广告、生活服务平台内广告、应用商店内广告等;2)不含游戏内广告、工具内皮肤广告等;3)不包含剧综冠名、植入广告;4)不包含基于粉丝逻辑的广告;2、OTT广告监测数据范围为OTT端应用程序内广告,覆盖媒介包括银河奇异果、芒果TV、云视听极光、CIBN酷喵影视,不包含开机广告、关机/屏保等硬件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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