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022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pdf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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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MB

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立了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控网”)。《2022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以国控网数据为基础,对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2022年国控网环境Y辐射监测包括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部分地、州、盟所在地,以下同) 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环境Y 辐射剂量率连续自动监测,23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环境丫辐射剂量率景积监测;空气监测包括32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气溶胶监测,28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沉降物和气态放射性碘同位素监测,3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空气水蒸汽和降水监测;水体监测包括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及重要湖泊(水库)的地表水监测,33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监测,31个城市的地下水监测,沿海11个省份的近岸海域海水和海洋生物监测,土壤监测包括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监测。此外,还包括3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环境电磁辐射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 2022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其中环境电高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本报告中的数据除特殊说明外,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数据。报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各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及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由于视野和水平有限,报告中难免存在不足,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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