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建筑材料行业2018年度策略:“存量时代”,吹尽狂沙始到金.pdf

201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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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药行业表现复盘


(一)2023 年市场走势:整体震荡下行、中药及减肥药产业链有较好表现


2023 年以来,医药行情受疫后复苏、龙头减持、行业政策等影响较大,总体呈震荡下行趋势,医 药生物指数年初至今仅有约 15.61%时间跑赢大盘。 1 月全国各地企业经营仍显著受防疫政策调整影响,但市场已形成疫后复苏预期,沪深 300 及医 药生物行业指数均保持稳步提升趋势。2-3 月国内院端诊疗量逐步恢复,但截至 4 月诊疗量复苏情况 不及预期,医药生物行业指数表现整体不及沪深 300。6 月 CXO 龙头新增项目数量显著低于此前预期, 引发大规模减持,叠加海外高利率预期,进一步影响医药行业投资情绪,医药生物指数表现与沪深 300 拉开差距;上半年中药板块有较好表现,其中品牌中药涨幅居前。7 月底医疗反腐行动展开,医药行 业各板块持续承压。9 月中下旬以来,随着估值持续消化及不利因素逐步出清,医药底部反转信号较 为强烈。此外,减肥药概念火热再度推高医药行业投资热度,医药行业景气度有望持续回升。


2023 年年初至今(2023 年 12 月 5 日),SW 医药行业指数累计下跌 4.79%,涨跌幅在 31 个 SW 子 行业中排名 15。行业总市值为 6.69 万亿元,占所有行业总市值的 8.67%,排在第 2 名。


截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六个 SW 二级医药子行业中,累计涨跌幅由高到低分别为化学制药 (4.04%)、中药(2.05%)、生物制品(-4.32%)、医药商业(-6.31%)、医疗器械(-7.18%)、医疗服务 (-21.66%)。其中化学制药跑赢 SW 一级医药生物指数最多,为 8.82 个百分点,医疗器械及医疗服务 分别跑输 SW 一级医药生物指数 2.39 及 16.88 个百分点。


(二)复盘 2015 年以来医药板块走势:政策推动创新前行


2015 年以来,医药生物行业表现始终跑赢大盘,医药生物行业指数平均跑赢沪深 300 约 40.52 个 百分点,总体上政策改革、宏观环境及新冠疫情对行业表现影响较大,主要包括:


1)722 事件及药审改革(2015 年):2015 年 7 月 22 日,CFDA(现 NMPA)发出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公 告(2015 年第 117 号),组织对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开展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在列出 的 1,622 个申报项目中,撤回和不予批准总数达 1,277 个,占应当核查的比重为 89.4%。由此使得国内 制药行业受到较大打击,外企快速进入中国市场,医药生物行业表现快速下行。随后国务院发布《关 于改革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制度的意见》,政策审批体系得以逐步完善,新药研发效率低下问题陆续解 决,并引入大量国外资本。该事件后中国药品研发产业开始明显回暖,根据 CDE 发布数据,2016 年起 CDE 承办药品注册申请数量以每年超 15%速度递增。


2)NMPA 加入 ICH 及两票制推行(2017 年):2017 年 6 月 19 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和 ICH 同时宣 布,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成员身份加入 ICH,自此国际创新药在中国上市的时间差逐步 消失,中国企业可同步进行国际注册,有助于提升国内制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国产创新 药出海创造了条件。同年,国家食药监总局主导下“两票制”开始在全国推行,并逐步延申至零售及 线上,随着政策实施,全国性医药流通头部公司集中度趋于提升。


3)中美贸易战(2018 年开始,2019 年扩大):2018 年 7 月 6 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进口的约 340 亿美元商品征收 25%关税(包括汽车、硬盘和飞机零部件等),此后双方对约 5,500 亿美元的中国 商品和 1,850 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征收关税。加征关税对本土医药企业实际影响有限,为国产医疗器械 厂商带来难得窗口期,但市场投资情绪受影响较大,医药生物行业表现趋势与沪深 300 趋于一致。


4)医保局成立及第一批集采启动(2018 年):2018 年 5 月 31 日,国家医保局正式挂牌。根据国 务院改革方案,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年 11 月 15 日开 启第一轮“4+7”药品集采试点工作,12 月开始组织 31 种药品带量采购报价,最终 25 个品种中选,6 个流标,并创造了最高降幅 96%的记录。竞标结果出炉后,医药板块多股跌停,2 周内 A 股医药板块整体市值缩水接近 5,500 亿元。但从长期来看,集采从引导医药企业产品转型升级、改善商业模式、 推动规模化发展及提升国产化率方面有积极意义。


5)新冠疫情(2020-2022 年):新冠疫情的大范围流行一度对人民健康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但也充 分暴露了公共卫生和医疗体系的薄弱环节,但疫情同时也促进了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及疾病防控体系 和公共卫生能力的建设,期间催生以疫苗研发、药物治疗为代表的科技创新热潮,并加速推进基因测 序、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研发等领域的创新发展。同时,疫情期间线上医疗和远程诊疗成为重要求医 手段,促进了医疗行业服务模式和就医方式的数字化转型。疫情发生初期,医药行业股价表现显著强 于大盘,一方面由于医疗器械、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需求剧增,市场供应紧张,医疗行业 需求和作用发生巨大预期变化;另一方面,政府迅速出台系列支持政策,调动大量资源加强疫情防控 工作。此后一段时间内新冠疫苗、医疗基建、诊疗需求复苏等概念使得医药板块投资热度延续。新冠 防疫政策调整后,新冠相关业务萎缩、产品库存及账款消化影响了部分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财务表现, 进而导致的估值消化使得板块行情进入调整阶段。


6)DRG 改革迈入实质性阶段(2021-2023 年):2021 年 11 月 26 日,为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 分组(DRG)/病种分值(DIP)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国家医保局制定《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 动计划》,明确到 2025 年底 DRG/DIP 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 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标志着 DRG 改革迈入实质性阶段。DRG 模式推行有助于降低药占比、耗占 比,控制医保支出并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能力,以及促成分级诊疗,该种模式下,医疗机构更倾向于 调整药品需求结构以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对创新药物及器械需求有望增加;此外,对于常规 药物采购价格、检验服务成本敏感度进一步提升,使得相关领域厂商集中度进一步向头部靠拢。


(三)医药行业当前估值低位、基金持仓低配


截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医药行业一年滚动市盈率为 29.02 倍,沪深 300 为 10.71,医药行业股票 市盈率相对于沪深 300 溢价率当前值为 170.95%,2012 年至今均值为 206.17%。当前值较 2012 年以来 的平均值低 35.22 个百分点,处于历史低位。


截至 2023Q3,普通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重仓股中医药生物行业股票持仓市值为 3,557 亿元, 占比为 12.37%,排在 31 个 SW 一级行业中的第 2 名,较 2023Q2 上升一位,上升 1.12 个百分比;剔除 医药主题基金后医药生物行业股票持仓总市值为 1,742 亿元,占比 6.49%,占比均处于历史较低水平。 2023Q3 医药主题基金重仓股票中医药持仓市值上升 56.68%至 1,816 亿元,表明公募基金重仓股票中医 药板块持股比例提升主要源自医药主题基金大幅增持医药板块。 较 2019 年以来平均水平相比,2023Q3 普通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重仓股中医药生物行业股票 持仓占比低于 2019 年以来平均水平 0.58 个百分点;剔除医药主题基金后重仓股医药生物行业股票持 仓占比低于 2019 年以来平均水平 2.17 个百分点。


2023Q3 医药生物行业中各 SW 二级子板块重仓持股总市值从高到低分别为:医疗服务(1,184.74 亿元)、医疗器械(694.55 亿元)、化学制药(691.33 亿元)、生物制品(526.04 亿元)、中药 II(368.16 亿元)、医药商业(92.36 亿元),分别较 2023Q2 重仓持股总市值+391.84 亿元、-36.13 亿元、-174.98 亿元、+39.89 亿元、-26.69 亿元、-38.12 亿元,其全部持仓总市值占医药生物行业持仓总市值的比例 分别为 33.31%(+9.99pct)、19.53%(-1.96 pct)、19.43%(-6.03 pct)、14.79%(+0.5 pct)、10.35%(- 1.26 pct)及 2.60%(-1.24pct)。


2023Q3 机构重仓持股股票中持仓总市值前五的医药股票分别为药明康德(487.42 亿元)、迈瑞医 疗(365.88 亿元)、恒瑞医药(355.57 亿元)、爱尔眼科(197.43 亿元)、药明生物(127.58 亿元),持 有基金数第一名为恒瑞医药(515 只);2023Q2 机构全部持股股票中持仓总市值前五的医药股票分别 为迈瑞医疗(462.67 亿元)、恒瑞医药(425.40 亿元)、药明康德(380.36 亿元)、爱尔眼科(268.40 亿 元)、同仁堂(133.29 亿元),持有基金数第一名为恒瑞医药(1,261 只),与 2023Q2/Q3 重仓持股排名 基本一致。


二、医改进入深水区,政策调整有利于医药创新


(一)集采政策日趋成熟,品类预计已过半


1.1 药品集采常态化,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启动


从 2018 年第一次“4+7”集采至今,全国药品集采已进行了 9 轮,国家集采涉及的化药于集采前 一年在公立医疗机构的销售额为 3470 亿元,占比接近 30%。历次全国性药品集采平均降幅一般稳定在 50%-60%之间。平均降幅最小的是胰岛素专项集采(第六批), 约为 47%。平均降幅最大的是第七次,约 为 66%。从第三次全国性药品集采开始,自费药集采成为常态,此后仅胰岛素专项集采未包含自费药。 除了参与品种较少的胰岛素专项集采,其余历次全国性集采企业最高中标数量逐步增加,主要是因为 各家企业过评品种日益增多,集采已成为市场共识。第八次药品集采平均降幅 56%, 最高降价 99%, 39 种药品采购成功。


11 月 6 日,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上海产生拟中选结果。此次集采有 41 种药品采 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 58%,预计每年可节约药费 182 亿元。医药企业积极参与本次集采,262 家企业的 382 个产品参与投标。205 家企业的 266 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其中包括 200 家国内药企 的 260 个产品,5 家国际药企的 6 个产品(包括 1 个原研药和 5 个进口仿制药),投标企业拟中选比例 约 78%,平均每个品种有 6.5 家企业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企业中选率高,群众减负效果好,实现了 “降负担、促发展、保供应”多重目标平衡。


国采续标规则将统一,地方各自为战的局面将得到规范。2023 年 5 月 19 日,上海市联合 14 省份 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国家药品集采接续省际联盟,组成联盟采购办公室,开展联盟地区国采续约工作, 这 14 省市占全国 60%的市场。此次形成续约集采联盟后,续约有了统一的规范,企业续约也更方便。


1.2 第四批高值耗材锁定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类,一品一策原则持续适用


自 2020 年,国家医保局已累计完成三批高值医用耗材国家带量采购,包括冠脉支架、骨科人工关 节和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后相关产品平均降幅超过 80%。坚持一品一策原则开展新批次高值医用耗 材集采。 国家第四批高值耗材锁定人工晶体和骨科运动医学类。2023 年 9 月 14 日,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 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告:第四批国家高值耗材集采目录名单锁定在人工晶体和骨科运动医学类,包括 带线铆钉、免打结铆钉、固定钉、固定板、修复用缝线、软组织重建物、骨类重建物品、人工晶体和 粘弹剂共 9 种耗材 31 种细分产品。 人工晶体是眼科利增长最快的细分领域,市场规模大约 50 亿元。据不完全统计,人工晶体经历了 至少 6 轮省/省际联盟的集采,但降价的主要是普通晶体,功能较高级的晶体价格还在高位。人工晶体 属于国产率较低的产品,有望通过国家集采提升国产份额。


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是骨科增长最快的细分领域,市场规模大约 40-50 亿元。国内运动医学类耗 材均被施乐辉,强生、锐适为代表的外企占据垄断地位。国产市占率处于较低水平。


1.3 体外诊断试剂集采进入终局


江西省牵头的 24 省联盟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试剂集采正在进行报量工作。7 月 20 日,江西省医 保局发布关于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拟集采品种的公示,初步遴选出 16 种肾功能生化试剂和 13 种心肌酶生化试剂共 29 个品种。品种大于或等于 2 种的联合诊断试剂、干性试剂、试纸条和按药 品管理的诊断试剂,不在本次采购品种范围之内。 安徽省牵头 23 省对免疫发光检测项目试剂进行集采。2023 年 8 月 22 日,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 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检验试剂相关产品新增挂网的通知》,公布了拟带量采购临床检验项目范围, 并于 9 月 15 日发布关于公示 2023 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信息的通知。安徽省牵 头 2023 年体外诊断试剂省级联盟涉 23 省,采购周期两年,采用综合评审方式。 随着医疗器械带量采购工作不断推进,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省份和联盟参与,采购种类也将会进一 步扩大。


集采从 2018 年 12 月开启,药品已完成大部分重磅品种、器械高值耗材完成主要品类、体外诊断 刚刚进入较难操作的化学发光试剂,但总体上集采的高峰期已过,品类过半,后续预期集采对市场的 影响将边际放缓。


(二)创新药国家医保谈判已成常态,加速国产创新药商业化进程


2.1 2016-2022 历年医保谈判梳理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主要分为新增、续约和大品种独家谈判三种准入形式,2016-2022 年间医 保谈判已开展 7 轮,准入药品数量整体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6 年首次谈判仅准入 3 款药品,次年准 入数量增加至 36 款;2018 年肿瘤专项谈判准入 17 款抗癌药;2020 年准入药品数量首次破百达到 124 款(包括 96 款新增药品、14 款续约药品和 14 款大品种独家谈判药品),2022 年准入数量再次破百达 到 121 款(包括 111 款新增药品和 10 款续约药品)。医保谈判药品在准入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治疗领 域也不断扩大,2016 年准入药品仅覆盖乙肝和肿瘤两项适应症,2022 年已扩展至心脑血管疾病、丙肝、 糖尿病、精神类疾病、儿科疾病、罕见病及新冠肺炎等多个病种大类,未来医保目录的疾病覆盖范围 有望进一步增加。 2016-2022 年医保谈判的成功率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除 2016 年及 2019 年的成功率较低,其余 年份的成功率均达到 80%左右。2018 年肿瘤专项谈判成功率高达 94%,此次谈判为 2018 年国家医保 局成立以来首轮针对抗癌药的专项谈判,谈判期间共遴选出 18 款抗癌药,经谈判 17 款药品纳入医保 目录,其中 12 款药品针对实体瘤、5 款药品针对血液瘤,覆盖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等多个 高发癌种。


医保谈判的主要关注点为药品降价幅度,其中新增药品降价幅度最高,平均降价 50-60%;其次是 大品种独家谈判,由于独家药品议价能力较强,价格降幅一般低于 50%;续约药品降价幅度最小,例 如 2019 年的 27 款药品续约后平均降价 26.40%,2020 年的 14 款药品续约后平均降价 14.95%;相比另 外两种准入形式,续约降价通常更为温和,目的是使药品整体的降价幅度稳定在 50-60%左右。单个药 品的最高价格降幅为 94%(2021 年渤健公司的诺西那生钠注射液),部分药品更是降出“全球最低价”。 以 2016 年首次谈判为例,葛兰素史克的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替诺福韦经过谈判,最终医保支付价格确 定为 490 元(300mg*39 片/瓶),较医保准入前降价 67%,成为当年该药慢性乙肝适应症的全球最低价。 随着医保谈判工作的持续推进,更多“天价药”降至“平民价”,在进一步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的同 时,最大程度发挥保障效能。


创新药作为医保谈判的重点,在目录准入方面持续提速扩面。过去五年间创新药医保平均准入周 期不断缩短,由 2017 年的 54 个月缩短至 2021 年的 14 个月,在 2022 年医保目录新增的 111 款药物 中,有 23 款药物更是实现了“当年上市,当年入保”。与此同时,创新药医保准入的数量也在持续增 加,2017 年谈判仅准入 4 款创新药,2021 年准入数量增加至 27 款,在同年准入药品中占比超过 30%, 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19 年信达生物的信迪利单抗降价 63.73%,以 2843 元(10ml:100mg/瓶)的单价 纳入医保目录,成为首款进医保的 PD-1 产品;2021 年恒瑞的卡瑞利珠单抗、百济的替雷利珠单抗和 君实的特瑞普利单抗分别以 85.21%、79.60%及 70.82%的降价幅度纳入医保目录,平均降幅达 78%, 至此四款国产 PD-1 产品全部进入医保。创新药作为临床紧缺产品,具有明显的疗效优势,加快医保 准入速度可有效提升创新药的可及性,最大限度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随着医保谈判的进行,多款中药陆续出现在谈判名单中。近年来除 2016 年首次谈判及 2018 年专 项谈判之外,其余年份均有中药参与。2017 年医保准入的 36 款药品中仅有 5 款中药,主要覆盖脑梗 死及抗肿瘤两项适应症;2020 年医保准入的中药增加至 30 款,治疗领域扩展至消化呼吸、心脑血管 等多个治疗大类。创新中药方面,近年申报上市的中药新药医保准入速度持续加快,2019 年底上市的 2 款中药新药、2020 年上半年上市的 3 款中药新药,均于 2020 年纳入医保目录;2021 年上半年上市 的 3 款中药新药,2 款于 2021 年纳入医保目录,1 款于 2022 年纳入医保目录;2021 年下半年上市的 9 款中药新药,6 款于 2022 年纳入医保目录;2022 年上市的 7 款中药新药,均已通过 2023 年医保目录 形式审查。


2.2 医保续约谈判规则:平滑创新药价格曲线,保护药企积极性


2023 年 7 月,国家医保局调整并公布了《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主要 涵盖了纳入常规目录管理、简易续约及重新谈判等不同情况下协议到期后的续约规则。2023 版续约规 则以 2022 版为基本框架,进一步细化了三种情形下的续约条件,促进续约谈判更加规范化与合理化, 三种续约情形如下:


⑴纳入常规目录管理:非独家药品、独家药品连续两个协议期未调整支付标准和范围、连续 8 年 纳入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的药品(2023 年新增),上述三类纳入常规医保目录乙类管理。该 情形主要将基本格局稳定的药品长期覆盖在医保目录范围内,2023 年新增续约条款主要针对谈判目录 超过 8 年以上的药品,使其加速纳入医保常规目录,预计该条款最早的受用对象为贝达药业的埃克替 尼、葛兰素史克的替诺福韦及阿斯利康的吉非替尼三款第一批参与医保谈判的药品。


⑵简易续约:独家药品,在协议期内医保实际支出未超过医保预算支出的 200%(比值 A≤200%), 同时未来两年医保预算支出增幅≤100%,满足上述条件的药品均先执行不调整支付范围的续约规则 (表 1),对于需要调整支付范围的药品,再叠加执行调整支付范围的续约规则(表 2)。简易续约主要 针对医保支出在增加,但未触发重新谈判条件的药品,使其以较为简单的方式保留在医保目录中,续 约的协议期一般为两年。2023 年新增简易续约条款,即连续纳入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超过 4 年的药品,续约的价格降幅在前述基础上(表 1、2)减半,该规则利于生命周期较长的大品种,使 其谈判降幅有望低至个位数。


⑶重新谈判:不符合纳入常规目录管理或简易续约条件的药品,需要通过重新谈判确定是否保留 在医保目录内。2023 年新增规则,按现行注册分类的 1 类化药、1 类生物制品、1 类和 3 类中药,虽 符合简易续约条件但可主动申请重新谈判确定支付标准,且可以不高于按简易规则续约的价格降幅。 该规则给予医药公司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使医保谈判更加合理化。


复盘近期医保续约谈判规则变化,无论是连续 4 年医保产品价格降幅减半,还是连续 8 年的医保 产品纳入常规目录管理,又或是企业自主选择重新谈判确定价格降幅,均体现了对创新药等长周期大 品种的支持,同时增加了创新药价格变化曲线的可预测性,预计未来将有更多产品迎来快速放量周期。


2.3 2023 医保谈判重点关注品种


2023 年国家医保目录形式审查名单公布,共 390 款药品在列,其中新增药品 226 款、续约药品 164 款。新增药品推荐关注:雷莫西尤单抗、达妥昔单抗、贝林妥欧单抗、伏罗尼布片、甲磺酸贝福替尼、 林普利塞片、艾加莫德 a 注射液等;续约药品推荐关注:信迪利单抗、替雷利珠单抗、泽布替尼胶囊、 帕米帕利胶囊、盐酸恩沙替尼胶囊、氟唑帕利胶囊、维迪西妥单抗、尼拉帕利胶囊、奥布替尼片等。


(三)支付方式改革加速落地,DRG 模式引领行业变革


3.1 DRG 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医疗机构激励约束机制逐渐明晰


支付方式改革是我国医改重要方向,近年 DRG 有序推进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基于人口基数大和老 龄化的国情,我国面临如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和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的难题,21 世纪以来, 国内对于 DRG 探索渐趋深入,并在近年取得突破性进展。2018 年医保局通过制定 CHS-DRG 实现我国 DRG 付费国家试点(30 个城市)顶层设计;2021 年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 DRG/DIP 支付三年行动计 划的通知》,推出 2024 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覆盖、2025 年底实现医疗机构全覆盖、基本实现病种、 医保基金全覆盖的总体目标。据《2022 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截至 2022 年底,全国 30 个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和 71 个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 费原国家试点城市平稳运行,各地积极行动,完成 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覆盖 40%统筹 地区目标,全国 206 个统筹地区实现 DRG/DIP 实际付费。


DRGs 是我国重要的医保支付改革举措,促进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 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是指根据病人年龄、性病、住院天数、主要诊断、病症、疾病严重程度、 并发症等因素,将临床特征与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病人分入一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收费、 医保支付标准,定额付费。简单来说,DRGs 付费模式就是将同质的疾病、治疗方法和资源消耗(成本) 相近的住院病例分在同一组,确定好每一个组的打包价格,医疗保险机构实行“一口价”打包收费。 DRGs 最早出现在上世纪 80 年代,用以应对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医疗费用迅速增长、医保资金不堪重负的问题。1983 年美国实施了 DRGs 医保支付后,有效缓解了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随后世界各国纷纷 开始引入 DRGs 付费模式。DRG 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目前海外已形 成较为成熟经验,可有效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之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 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是当前各国/地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趋势。


首次 DRG 与带量采购联动已在北京启动,DRG 模式下医疗机构激励约束机制愈发明晰。2023 年 6 月 29 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 DRG 付费和带量采购联动管理采购产品申报有关工 作的通知》,明确由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组成 DRG 联动采购集团,对电生理类、运动医学类、神 经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开展带量采购并执行相应 CHS-DRG(国家医疗保障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 规则。


3.2 DRG 改革推行影响深远,多领域格局或迎来调整


DRG 改革推行在患者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绩效评价等多层面具重要意义。1)DRG 统筹 医院收费、医保支付及患者付费,杜绝医院过度收费,可使得大量参保患者从医改中收益;2)通过付 费方式改革,推进医疗、医保激励机制等配套制度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3)引导促进分级诊疗格局的形成,对供需双方行为都产生经济杠杆作用;4)建立客观综合绩效评价及医疗治疗、费用 管控体系。


DRG 模式在成本和效率方面对医院及医生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支付方式的改革推进,医疗服务能 力(DRG 组数,病例组合指数 CMI,病例组合指数 RW)、医疗服务效率(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 数)、医疗服务安全(中低风险组死亡率,低风险组死亡率)三个维度的六个指标或将成为医疗服务绩 效评估的重要参考因素。对于医生来说,需要在短时间内实施精准诊断及快速有效治疗;对于医院来 说,疾病诊疗组数补充、疑难杂症诊断、时间及费用效率管控是提升 DRGs 核心评价指标的关键所在。


整体来看,DRG 的推行对医药行业影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1)促进医疗服务精细化:医疗机构及 产业链可借鉴 DRG 方法和思路,加强对药品、治疗方案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提高药品疗效和安全性, 减少不必要的药物使用和浪费,有效控制医疗成本;2)调整医药价格定价机制:DRG 的推行鼓励合理 定价和收费,明确药品价格应该更具体地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和效果等因素来确定,以更好地匹 配医疗服务的实际需求,并促进疗效、药价和医疗质量的协同提升;3)优化医保支付模式:医药行业 需根据 DRG 要求积极响应和调整自身医保策略,建立更加透明、高效、公正的医保支付机制,从而推 动医药行业健康发展;4)促进医药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医疗服务的联动和协同,从而有助于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医药企业需面对 DRG 带来的市场变化和政策规范,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和市场营 销等方面的能力,以更好地满足医疗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从医疗器械、药品、检验服务等领域来看,DRG 模式推行的影响和作用分别主要体现在:


促进器械价格调整、创新及供应链优化:①DRG 注重成本控制及医疗服务效率提升,因此性 价比更具优势的成熟国产产品品类渗透率有望借此提升。②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更契合临床诊 疗痛点、有助于通过新术式申报更多 DRG 项目,故需求趋于提升;③DRG 模式对于器械质量 及性能提出更高要求,以实现疾病的快速有效诊治,进而需求结构有望向高端品类调整,有 利于头部厂商市场份额进一步集中。


促进药占比下降及价格透明化:①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后,国产药品价格具有明显价格优势, 优质国产药企有望借助 DRG 推行实现国产替代;②DRG 模式鼓励医疗机构和医生更加关注 病情治疗效果和患者实际需求,可避免非必要药品使用促进药品使用规范化,提高药品使用 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有望引导药占比进一步下降;③DRG 模式推行后医疗费用支付趋于透明, 医疗机构和医生得以更容易了解每个诊断类别的治疗成本和付费标准,有助于监督和规范药 品使用和价格。


促进检验外包率提升及检验统一标准建立:①DRG 模式下医院端控费驱动力强劲,检验要求 趋于提升,检验数量将下滑;②ICL 能发挥集约化优势,具备先进技术实力及丰富项目菜单, 与 ICL 合作满足医院发展及控费需要,因此 DRG 推行将大举推高医院检验外包率;③DRG 的 实施要求医疗机构按照统一疾病分类标准对患者归类,并根据不同诊断组别对医疗服务进行 有效管理和控制,意味各地区医疗机构需在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上达成一致,才能保证 DRG 执行效果和医疗质量,故未来广泛的医学检验统一标准体系有望建立。


(四)医改持续深化,行业重塑新格局


4.1 医疗反腐大刀阔斧,有望重塑行业生态


国家联合多部门联动执法,审计署、监察委等加入执法。2023 年的医疗反腐纠偏工作自 5 月启动 以来,逐步升级,7 月起呈现高压态势,预计整治工作将持续到 2024 年 7 月。此次医疗反腐规模浩大, 涉及部门从 9 个增至 14 个,同时强调重视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2023 年 8 月 15 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发布有关问答。2023 年 9 月 8-10 日,国家卫 健委医疗应急司领导在南京就医疗反腐做了专题报告。本次反腐的工作原则是要全覆盖,即从医药生 产、流通、销售、使用到医药报销的医药产业全链条。


地方层面,各省市跟进部署工作安排,执法要点和方向更趋细化。北京、上海、辽宁、广东、陕 西、江西、河北等多个省市均在国家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印发省级医疗领域反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 案。 我们认为此次与以往不同,应不是单纯反腐行为,与当下医疗改革进入深入区,集采、DRG 改革 密切相关。短期可能会对医院门诊手术数量及医生工作积极性产生一定负面影响,长期随着后续一系 列改革利好国内医药创新,后续需要关注医生薪酬制度、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药品/器械的医保支付价 等改革措施。


医疗各个板块的销售费用有望随着医疗反腐深化而进一步有所降低。国内药企的销售费用高居不 下,部分药企的销售费用率高达 70%,这和其中存在的腐败行为有一定相关性。细分板块来看,化药、 中药、生物制品销售费用率较高。2022 年化药销售费用率为 21.15%,中药为 23.83%,生物制品为 23.06%、 医疗器械为 11.84%、商业为 6.53%、医疗服务为 6.79%。未来随着医疗反腐力度进一步加强,行业生态逐渐重塑,医药企业开始阳光下作业,一些不合理的销售推广行为将大幅减少,销售费用率将逐步 下降,药企将更加专注于产品研发创新,有利于我国医药创新长期发展。 中国历年医疗卫生总支出逐渐上升,从 2001 年的 5,026 亿元上升到 2015 的 40,975 亿元,2001- 2015 年符合增长率为 16.17%,后增速有所放缓,2021 年总支出为 76,845 亿元,增速为 6.47%,医疗 反腐期间,医疗卫生经费将被更加合理科学的使用,增速略有放缓。中国历年医保收支平衡,略有结 余,中国医保收入与支出逐年上升,2015 年医保收入与支出分别为 11,193 亿元与 9,312 亿元,增长至 2022 年的 30,698 亿元和 24,432 亿元,医保结余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4.2 医保支付价逐步统一,自费比例提升有望从支付端开源


医保基金作为医疗和医药费用的最大支付方,目前仍存在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医保支付机制急 需改革。2019 年国务院发文推动国采试点,提出支付标准与采购价格协同;2022 年年初,《国家医保 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流传,要求各省加快支付标准制定工作,医保 支付标准试点成为近几年医保支付机制的重点工作之一。 根据目前各省份发布的试点药品目录来看,各省份选择的试点药品数量不尽相同,最多的如福建、 内蒙古,是将 30 种药品全部纳入试点,最少的是西藏只选取了 18 种药品。从药品端来看,健胃消食 片、艾瑞昔布片、异甘草酸镁注射液、丹红注射液、门冬氨酸鸟氨酸颗粒、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SF)6 种药品被所有试点省份纳入,而最少的芬太尼透皮贴剂被 9 个省份纳入。


国采品种:片剂方面,大部分省份以国采该供应区域中标结果基准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总体差距 不大。但江西、广东、四川较为特殊,如江西省福多司坦片非中选药品支付标准高于中选药品,而西 那卡寒片的支付标准与国采中标价格也有着较大差异,其支付标准接近国采最高有效申报价,是中标 价的近 9 倍。 注射剂方面,各省中标价与医保支付标准有较大差距,有的甚至是中标价的 10 倍如注射用血塞通 (冻干),在中成药集采中 200mg 中选价低于 100mg,而各省的医保支付标准则是 200mg 的支付标准高 于 100mg。 根据国家公开政策,对于医保支付标准与国采中标价差距较大的情况,后续应进行渐进调整,因 此,理论上国采品种的医保支付标准应逐渐趋同。 除国谈及国采药品外的其他“两非”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将由各省根据自身情况及规则进行确定。 虽然各省的支付标准不一,但大多价格差距不是很大。随着,国家信息平台的不断完善,以及各省集 采价格联动机制的建立,未来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或有可能实现全国统一。


另外,在海南、湖北、贵州等地落实最新的医保支付标准中包括以集采中选药品价格作为原研药、 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的医保支付标准。在此背景下,患者仍可开出非中选药品,但医 保支付标准不高于中选药品价格,意味着患者购买原研药的自付比例将大大提高。


以跟进较快的湖北省为例,辉瑞 10mg 阿托伐他汀钙片每盒挂网价是 25.16 元,此前按 70%的医保 报销比例,患者只需自付 7.548 元。此次调整后,医保支付标准降为 1.23 元,可报销约 9 毛钱,患者 需每盒自付 24 元多。和过去相比,每盒要多承担 16 元多,患者自费比例达 97%。


从目前医保支付价改革的趋势看: 支付标准逐步统一:从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仅带量采购品种、国谈药品实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 准。其余药品支付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确定、调整、执行。随着国家信息平台的不断完善 和充分应用,未来药品有望实现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 原研和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趋同:从目前的政策来看,总体思路都要求按通用名制定支付标准。 在同样支付标准的情况下,优质的国产仿制药或可替代进口原研药,这使得进口原研药将会面临比较 大的降价压力。随着医保支付标准的落地使用,药品价格或许会逐渐向标准靠近,未来不同厂家之间 的同品种药品将难以产生巨大价格差。 创新产品自付比例有望:从目前医保对于未中标进口原研药自付比例来看,最高比例可达到 99%。 自付比例的提高将有助于药品终端支付能力提升,在医保资金紧张亟需节流的大环境下,帮助医药行 业开启开源新模式。另外,对于未中标进口原研药自付比例的提高也有望迁移到创新药品的支付中, 有助于创新药品实现终端放量。


4.3 三明医改进入 3.0 时代,医改回归健康本质


自 2011 年福建省三明市医改办成立开始三明医改,经历了控费治乱、建制度调结构、以健康为中 心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积极果断地遏制住亏空和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夯实了改革基础。第二阶 段着眼医改根本,通过制度供给解决医药服务的商业化问题。第三阶段更加关注预防保健,让医务人 员回归公益本质。三明医改从内部改革整治乱象到建立医联体,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循序渐进逐 步深入。


三明医改核心是对调整医疗体系,建立医保、医疗和医药统一领导体制和具体工作推进机制,医 改最先从医保基金巨亏开始着手,医保基金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陋习,施行“两票制”斩断药商利 益链条,药品耗材带量集采挤干药(耗)价水分,以及取消药品耗材加成、“腾笼换鸟”调收入结构、 动态调价实现价值回归等。虽然部分内容还未推广至全国,但将成为未来医改的重点方向。


腾笼换鸟:三明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总收入由医改前一年 2011 年的 16.9 亿元增加到了 2021 年的 35.3 亿元,10 年增长了 1.1 倍,药品耗材收入占比由 2011 年的 60.1%下降到了 2021 年的 30.4%,十 年减少了 29.7 个百分点。医疗性服务收入占比由 2011 年的 18.4%提升到了 2021 年的 43.1%,10 年增长了 24.7 个百分点,医院的总收入没有因药品耗材收入的减少而下降,药品耗材收入的占比下降弥补 了医疗性服务收入的占比上升,实现了腾笼换鸟,稳定收入优化结构。


薪酬提高:三明医改薪酬改革主要通过工分制考核,避开了原有薪酬分配与医院经济收入挂钩的 绩效考核分配模式,更合理衡量医疗项目本身价值,不再依附收费项目价格来计算薪酬,有利于医务 人员按照医学目的提供医疗服务,凸显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三明公立医院的工资总额由 2011 年的 3.82 亿元增加到了 2021 年的 19.56 亿元,10 年增长了 4.1 倍。医师、技师、护师、药师和行政后勤人员的 工资分别由 2011 年的 5.7 万元、4.7 万元、3.9 万元、3.8 万元和 3.2 万元增长到了 2019 年的 16.5 万 元、13.2 万元、10.1 万元、9.9 万元和 8.6 万元,8 年时间分别增长了 1.9 倍、1.8 倍、1.6 倍、1.6 倍和 1.7 倍。


薪酬提高:三明医改薪酬改革主要通过工分制考核,避开了原有薪酬分配与医院经济收入挂钩的 绩效考核分配模式,更合理衡量医疗项目本身价值,不再依附收费项目价格来计算薪酬,有利于医务 人员按照医学目的提供医疗服务,凸显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三明公立医院的工资总额由 2011 年的 3.82 亿元增加到了 2021 年的 19.56 亿元,10 年增长了 4.1 倍。医师、技师、护师、药师和行政后勤人员的 工资分别由 2011 年的 5.7 万元、4.7 万元、3.9 万元、3.8 万元和 3.2 万元增长到了 2019 年的 16.5 万 元、13.2 万元、10.1 万元、9.9 万元和 8.6 万元,8 年时间分别增长了 1.9 倍、1.8 倍、1.6 倍、1.6 倍和 1.7 倍。


技术提升:十年来,三明市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稳步提高,Ⅲ、Ⅳ级手术从 2011 年 的 7927 台上升至 2020 年的 37089 台,9 年增加了 3.7 倍。新技术、新项目从 2011 年的 51 项上升至 2020 年的 234 项,增长了 3.6 倍。在建的重点专科数(含院内重点专科)从 2011 年的 51 项增加到了 2020 年的 90 项,10 年增长 76.5%。


综上,随着社会老龄化加重,三明医改将启示全国医改进程持续加速。通过对三明医改回顾和总 结我们认为,未来医改方向主要集中在:1)对不合规交易、不合理的利益链条以及高价药耗严查仍是 重点;2)建立完善的薪酬体制,提高医护人员阳光收入,改变薪酬激励方式,让医护工作回归本质; 3)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各地医疗服务价格,从而使医院收入结构更趋完善,提高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 4)产业持续出清,鼓励使用真创新且有临床价值药耗。


三、老龄化及健康意识推动行业发展,看好重大疾病诊疗创新及消费医疗


近年来,尽管医改持续推进、对医药卫生行业各环节都带来压力,但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老龄化 带来的临床严肃医疗需求持续增长,经济发展带来的人民健康意识提升对消费医疗持续增长的动力。


(一)从人口出生数据看,2023 年 60 岁以上人口占比快速提升


老年及高龄老年人口占比将继续提升,医疗健康需求巨大。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 年)》,我国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平稳增长,2021-2030 年增长速度将明显加快,到 2030 年占比将达 到 25%左右,其中 80 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总量不断增加,未来十年我国人口结构的老龄化程度将进 一步深化。 根据卫生统计年鉴,中国新出生人口在 1963 年达到最高点,年出生人口 3000 万,而后 10 年维持 2500 万以上的高出生率,是国内第一个“婴儿潮”,而从 2023 年开始这批人口将逐步迈入 60 岁,国 内老龄化快速提升。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264018766 人,占 18.70%,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190635280 人,占 13.50%。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 14 岁人口的比重上升 1.35 个百分点,15—59 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6.79 个百分点,60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 重上升 5.44 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 4.63 个百分点。


中老年人口是疾病高发群体,肿瘤、心脑血管、自身免疫、眼科及齿科相关疾病的患病率较高。 据卫生部数据,78%以上老人至少患一种慢性病,60 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是全部人口患病率的 3.2 倍,伤残率是全部人口伤残率的 3.6 倍,老年人消耗的卫生资源是全部人口平均消耗卫生资源的 1.9 倍,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带来的医疗健康需求巨大。


(二)大量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依然是医疗卫生增长的和核心动力


我国疾病治疗渗透率及癌症五年生存率尚低。根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18 年我国糖尿病、高 血压及肌肉、骨骼结缔组织疾病治疗两周就诊率分别为 13.9‰、46.1‰及 27.9‰,另根据《中国健康 报告 2019-2030》,我国糖尿病及高血压治疗率仅为 33.4%与 41.1%,同时尚有大量其他各类疾病患者 未接受治疗或接受治疗程度不足。此外,我国是全球癌症病例最多的国家之一,肿瘤药物有效率较低 是影响癌症患者五年生存率的重要因素。


阿尔茨海默症成为研究新热点,海外新药带来新治疗契机。由渤健和卫材联合开发的 Lecanemab (仑卡奈单抗)于 2023 年 7 月获得 FDA 完全审批通过,国内有望在 Q4 获批上市。我国阿尔茨海默病 患者数量庞大,长期护理及合并症治疗引起较重社会负担。2022 年我国 60 岁以上人口超 2.8 亿,该群 体认知障碍患病率约为 6.04%,其中阿尔茨海默病占比约 60-80%,对应患者人数 1,000-1,400 万人, 并随着人口老龄化加深呈逐年增长态势,目前老年痴呆症已成为继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之后的严 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的第三大因素,预计至 2050 年 60 岁以上患病人群将超 3,000 万人,达到现有规 模的两倍。据宣武医院贾建平医生等于 2017 年发表的论文,其测算到 2015 年我国每位阿尔茨海默病 患者年均需消耗 12.25 万元人民币费用,按照当时 875 万名 AD 患者,对应当年该病患者所需社会经济 总成本就已达 1 万亿元人民币以上,预计 2050 年或将达 11 万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健康意识提升、消费升级带来消费医疗需求持续旺盛


居民健康意识提高催生多元化需求。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 除了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及服务需求以外的健康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保健品、健康管理服务、养老服务等,多样化健康需求亦带动医药健康产业链全面发展。此外,互联网等智慧场 景的加入开拓了更多种获医、用药渠道,进一步促进终端需求释放。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提升, 群众健康消费意愿日趋强烈。2021 年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35,128 元(2013-2021 年 CAGR 为 8.48%),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 47,411 元(2013-2021 年 CAGR 为 7.56%)。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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